近日,有英文报道说,绝大多数的婚姻心理治疗效果并不明显,经过婚姻治疗的夫妻,离婚率仍然很高,而夫妻关系明确得到改善的比例微乎其微。 其实,婚姻咨询像所有其他事情一样,不可能都好,也不可能都不好。英文报道只是针对某些咨询师的统计,所以不一定全面。同一个咨询师对不同夫妻的咨询效果会不一样,同一对夫妻在不同的咨询师那里得到的效果也将不一样。所以,我认为,有问题的不是治疗本身,而是治疗的人,更重要的,是治疗的方法。 我曾经听过一位美国婚姻治疗专家的讲座,她讲了很多,但她指导思想的核心清楚可见:强调用爱情的力量来挽救婚姻。而在我看来,她首先就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婚姻最稳定的因素,更没有弄清楚,现代社会婚姻危机的根源何在。 如果说,爱情是使绝大多数男女走进婚姻的力量,那么,它绝不会是所有婚姻得以维持的力量。爱情是浪漫的,超现实的,而婚姻是实在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是与爱情相冲突的。再说,现代社会信息多元化,人的情感高度丰富,生命史的延长又使彼此都在发生更全面的变化,靠爱情巩固婚姻是不够的。在我看来,一份婚姻是否成功,关键取决于婚姻中的双方是否能够及时地将爱情转化为亲情。爱情在现代社会是一种易变的感情,但亲情却相对稳定。将爱情转化为亲情,不是对爱情的否定,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对爱情的升华。拥有亲情的双方,更有能力原谅对方的缺点与过失,而爱情则往往是幻想对方是完美的,是不能令自己失望的。 曾有这样的说法,最伟大的感情是母爱,其次是狗对主人的爱,再次才是男女之爱。而母爱便是一种亲情,当我们将男女之爱升华为亲情的时候,这份婚姻才能稳固。 如果婚姻中的当事人关于反对情感走私、追求盲目的浪漫、认为忠诚绝不可失等价值观问题不解决,就不会有好婚姻。因为大多数的失败婚姻恰恰是因为这些价值观问题而引起的。在美国,社会与婚姻专家中同样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找不对门,便可能越咨询,困扰越多。那时婚姻治疗便可能促使婚姻更快破损了。 同样是对待配偶一方的外遇,我们是更多地谴责,还是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这也是一个观念问题,是基于对深刻人性的认识不同。而不同的态度,必然会有不同的咨询效果。 在一份婚姻咨询中,我们还必须弄清楚,当事人对婚姻有什么期望,他们如何理解和定义婚姻。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婚姻关系。如果他们对婚姻的定义一开始就错了,进一步,如果婚姻专家也用错误的婚姻观念来指导他们的婚姻,那又怎么可能会有好的结果呢? 同样,我们还必须清楚,现代社会的婚姻危机从何而来。如果我们的婚姻专家只是针对当事人双方自己陈述的问题,就事论事,而没有努力去发现当事人自己没有看到的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婚姻困境。家庭和个人都不是孤立于社会的,婚姻危机必然与当事人的全部生活关联,甚至与他个人的历史、家庭的历史,乃至整个社会文化都有关系。所以,如果单纯地就一次外遇,或一次争吵来进行婚姻咨询,当然不可能期望有真正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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