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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麝 发表于: 2019-12-30 11:29:01|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9年] 界面预言家|法定婚龄将不会降低,落实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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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界面
原文标题:界面预言家|法定婚龄将不会降低,落实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条款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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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曾金秋

  经过三次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共债共签”、法定婚龄、重大疾病如实告知、离婚冷静期等规定的讨论,相关议题引发热议。
  在审议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时,一些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女性降到18岁,男性降到20岁。不过,三审稿又维持了目前对于法定婚龄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此前对界面新闻表示,他支持修改法定婚龄。一是因为“全面两孩”政策不及预期,国家后备劳动力不足。二是因为结婚属于个人民事权利,不能过分干预。他介绍,国外民法典一般规定18岁,或者20岁就可以结婚,甚至一些国家规定16岁也可以结婚,但前提是经过家长的同意。这样的规定,对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没有强制性限制。
  杨立新认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18岁,既然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理应可以结婚。“有多少人愿意低龄结婚,那是个人权利问题,但是不能限定一个标准,结婚的年龄应该跟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一样的。”杨立新表示。
  婚姻家庭编关于共债共签的问题此前饱受争议。
  2019年6月,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二审稿中,已经将最高法院此前出台的司法解释纳入其中,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
  2019年10月22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有多位委员建议,应当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条款。
  有委员认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是客观的事实,不能依据主观签名签字来认定。也有委员表示,应当对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设置可操作的认定标准,并列举规定相关情况,以便在司法实践中有效运用。
  在最终的三审稿中,针对共债共签问题,没有作出变动。
  杨立新表示,此前专家不赞成写“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因为这是个实践性的问题,几句话写不清楚,干脆就交给法院,他们按照司法解释去做就可以了。”后来作出变动,但大体上还是遵循了司法解释的本意。
  此外,重大疾病如实告知原则也被写入三审稿。
  根据三审稿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什么样的重大疾病应该在婚前告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认为,要对不适合结婚或者有可能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损害的疾病进行界定限制。如果疾病与婚姻家庭关系不大,也不会给婚姻当事人造成损害,不告知也不要紧。尤其考虑到老年人婚姻中,有些病无法界定重大不重大,告知可能有麻烦。
  全国人大代表易家祥说,关于“重大疾病”的定义,自己只查到2007年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但保险疾病和临床疾病差异较大,在法律中需要对“重大疾病”的依据进行明确。此外,一些恶性肿瘤、癌症等重大疾病,如果治疗及时可以长期带癌生存,这些情况法律也要予以考虑。
  一些与会人员还提出,在撤销婚姻的操作流程上,还应明确“重大疾病”的范围由哪个主体来确定,明确究竟是在医院鉴定还是要进行专门的司法鉴定确诊之后,才能据此申请撤销婚姻。
  离婚冷静期也牵动着适婚男女的神经。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有委员表示,由于现在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建议进一步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同时,明确具体的执行规范,如增加“但一方有家暴、虐待、吸毒、赌博等情形,或者严重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除外”相关规定,把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放在维护婚姻稳定之上。
  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则建议不设离婚冷静期。她指出,如果双方离婚意愿不坚定,复婚很容易操作;但如果一方坚定、另一方意愿不强烈甚至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调解机构努力的作用不甚明显。“相比冲动离婚,结婚登记中的冷静期更为必要。”她说。
  今年6月的二审中,有委员建议把30天冷静期延长至60天,不过,二审稿未采纳这一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家风建设首次被写入民法典。有的常委委员、专家学者提出,为了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表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三审稿增加一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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