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财联社
原文标题:拉卡拉“高送转”收关注函:是否涉嫌炒作股价
拉卡拉“高送转”收关注函:是否涉嫌炒作股价 【财联社】(上海,研究员孙诗宇)讯,12月30日,拉卡拉收到关注函,公司被要求说明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在上市当年披露高送转预案的目的,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此前在12月27日午间,拉卡拉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经公司董事长孙陶然提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派发现金8亿元,转增股本4亿元。
消息一出,直接导致拉卡拉股价在12月27日涨停,12月30日开盘,公司股价继续涨停,收于每股73.43元。 在预案公告中,拉卡拉表示,此次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具备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公司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以及充足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成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可实施基础。
同日发布的拉卡拉2019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将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7.9亿元~8.1亿元,同比上涨32%~35%。增长的主因是商户经营业务和扫码支付业务的大幅度增长,以及分摊的营销费用大幅度下降。
除了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问题之外,关注函还要求拉卡拉说明其他相关问题。拉卡拉《招股说明书》显示,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32亿元全部投入第三方支付产业升级项目。公司在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第三方支付产业升级项目因募集资金到位晚于预期,投资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公司股份集中度较高,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约65.63%。请你公司说明在第三方支付产业升级项目尚需依赖募集资金建设的情况下,上市当年即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和具体考虑,派发8亿元现金是否会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产生影响,是否存在为向主要股东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于2019年上市,是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为实体小微企业提供收单服务和为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支付服务。
此前在11月,拉卡拉也曾收到关注函,公司要求说明公司对考拉征信违规事项的知情情况、公司是否控制考拉征信、考拉征信经营违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考拉征信是否存在业务往来等情况。
据相关媒体报道,公司参股的子公司考拉征信存在违规售卖POS机、旗下网络借贷平台高息放贷等情形。
但拉卡拉随后在澄清公告中表示,公司不能控制、实际支配考拉昆仑,同时亦不能控制、实际支配考拉昆仑全资子公司考拉征信。同时,考拉征信涉嫌经营违规事项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