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熊猫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查看: 68|回复: 0
 冯壮 发表于: 2019-12-30 07:29: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9年] 分享通信蒋志祥:5G最重要的是把运营商ICT能力开放

 [复制链接]
源自:第一财经
  分享通信蒋志祥:5G最重要的是把 运营商的ICT能力开放出来
  [ 随着技术迭代带来的变革,运营商也将面临更大挑战。蒋志祥认为,分享通信的优势在于,针对年轻人的场景、企业的场景,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和产品。据介绍,在精细化的运营和发展中,分享通信做了非常多的微创业,比如说,将线下营业厅变成咖啡厅,一方面节省了租金成本、拓展了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也在线下串联用户,提升了用户的黏性。]
  “未来5G最重要的是要把运营商的ICT能力开放出来,这些能力将在各种场景中有非常重要的应用。”分享通信集团董事局主席蒋志祥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有了高可靠、低时延的连接,无人驾驶、各种智能设备等都能够保持在线的心跳。”
  分享通信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移动通信运营商,服务用户数量超过两千万。
  12月20日,在由第一财经、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CBNData)主办的“顺流而上·2019第一财经数据盛典”上,分享通信入选“2019中国互联网消费商业力量”[年度崛起力]商业主体。
  据蒋志祥介绍,三大运营商之间的能力并不能相互复用,而且都更趋向于做大的场景应用,因此这些基础能力并没有完全赋能给社会。分享通信前身就是“运营商的运营商”,又加上现在就是运营商的身份,将三大运营商的基础能力打通,与自身的计算与运营能力聚合在一起,在这些能力之上做了一层封装,形成清晰的文档、规则和开放的接口,可以更好地赋能于有梦想的组织和个人。
  “运营商的基础能力里,我们用到最多的可能是打电话、发短信、用流量这三大能力,实际上每个能力下面还有非常多的应用。”蒋志祥以电话能力的运营为例来具体说明,“比如电话能力,使用最多的是自身打电话,其实下面的应用还有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电话认证等,我们在运营商的能力体系中发展出几千项小的能力。”
  这种对运营商能力的打通与运营,在5G时代将迎来更多机遇和挑战。
  6月,工信部正式发放5G商用牌照,2019年也被认为是5G商用元年。站在运营商的视角,蒋志祥认为应该从技术发展的三个时代来理解5G的未来:第一个时代是解决技术有或者无的问题;第二个时代是产品为王时代,通过定义产品让全世界来买单;5G时代,将会是场景迭代的时代,通过场景的经验去赋能全世界。
  “4G已经给我们的场景带来很多变化,5G的技术将带来无限的想象空间。根据人、物和环境,场景每天都在变化迭代,这个迭代一旦形成以后,任何国家都要走这个路,很难追赶。”蒋志祥进一步解释道,“中国在5G技术方面有很大的领先,但更重要的还是场景,中国有很多场景是可以向全世界输出的。”
  随着技术迭代带来大的变革,运营商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蒋志祥认为,分享通信的优势在于,针对年轻人的场景、企业的场景,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和产品。据介绍,在精细化的运营和发展中,分享通信做了非常多的微创业,比如说,将线下营业厅变成咖啡厅,一方面节省了租金成本、拓展了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也在线下串联用户,提升了用户的黏性。
  “要把所有的创新赋能于用户,让用户在这里形成更大的价值,同时让他们相互之间形成更大的价值池,然后再各取所需。”蒋志祥说道。
  蒋志祥还提到了运营商在智慧城市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他认为,智慧城市可以分为好几层,一是连接平台,二是大脑平台,三是运营平台;运营商除了可以提供基础架构和实时数据,还能提供优化流程的全程运营。
  对于运营商在不同领域的赋能作用,蒋志祥表示,万事皆流程,万物皆连接,一切皆运营。
『 5熊猫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5熊猫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冯壮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冯壮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冯壮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5熊猫网 』的立场无关,冯壮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冯壮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5熊猫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冯壮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5熊猫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8 22:38,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