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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坚瑞沃能: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普通债权受偿比例为12%
根据重整计划,以坚瑞沃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东李瑶所有股份全部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394,193.24万股,未注销的转增股份数量为181,115.81万股。前述未注销的转增股份中,郭鸿宝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坚瑞所持股份转增形成的股份全部无偿让渡;其他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部分无偿让渡,每10股转增0.5股部分仍向原股东分配。普通债权受偿比例为12%,其中5000万元以下部分以现金受偿,超过5000万元部分以坚瑞沃能对迪斯卡特的债权抵偿。剩余未受偿部分,坚瑞沃能不再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