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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山甲 发表于: 2022-12-30 17:03: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22年] 热搜!100万买基金,巨亏98万!网友:这是抢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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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证报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裁定书,曝光了一起私募基金投资“鬼故事”。
  来自北京的投资者宋女士,在2017年11月买入100万元私募基金,4年过去,她不仅没有赚钱,其基金净值反而暴跌至0.0171元,亏损高达98.29万元。
  该事件今日登上微博热搜,有网友评论:“这不是投资,这是抢劫吧”“这根本不是基金,这是典型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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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巨亏
  多位投资者将北京嘉怡财富及基金经理李文东告上法庭。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7年11月16日,投资者宋女士以100万元认购了北京嘉怡财富旗下九强次新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元。
  在基金发生亏损后,李文东又与宋女士签订了《补充协议》,称若宋女士在2018年12月2日起的3年时间内不进行资金赎回,李文东以个人名义担保基金净值恢复到1元以上,否则由李文东负责补足至1元,补足后投资者可以赎回。
  然而,直到2021年12月2日,该基金净值仍未恢复至1元,宋女士多次联系李文东要求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其投资损失,李文东一直避而不见。最终,基金净值由0.0314元降至0.0171元,投资损失高达98.29万元。
  经审查,北京海淀区法院认为,从李文东与宋女士签订的《补充协议》内容及签约人来看,该补充协议系李文东对宋女士认购案涉基金所投入款项提供的个人担保,故补充协议的性质应为担保合同。宋女士亦表示“补充协议”系单独的担保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上述补充协议中因未约定保证方式,故依上述法律规定保证方式应为连带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该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无独有偶,来自北京的李先生投资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145.98万元,4年到期后也仅赎回到账金额12.85万元,4年时间亏损达到91.2%。
  已被注销私募管理人登记
  据公开资料,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日,今年6月24日,北京嘉怡财富因异常经营,已被注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早在2021年8月25日,北京证监局就对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李文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称李文东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存在安排非公司员工接待投资者等情况,反映未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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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两年震荡的市场行情下,一批私募基金遭遇大幅亏损。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成立于2014年9月的德清瑞智投资合伙企业,旗下华鑫信托-慧智投资系列多只产品净值已跌破0.2元,甚至还有产品净值跌至0.01元。目前,公司管理规模在5亿至10亿元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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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于2015年4月的上海唐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管理规模不足5亿元,产品成立以来整体业绩已跌超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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