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熊猫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5熊猫网 学术文献民族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1-11-27 03:25|查看: 92|评论: 0|来自: 网络转载

苏联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与教训


教条主义地奉行列宁的“民族自决权”

民族自决政策具体体现在按民族划分行政区域,实行以主体民族冠名加盟共和国和行政区域,实行民族-国家联邦制。这一政策在十月革命前后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但把这一政策绝对化则带来了很多问题。

苏联成立时有4个成员: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乌克兰、外高加索联邦。1936年苏联宪法通过后,苏联的成员增至11个:3个斯拉夫国家、外高加索联邦一分为三、土库曼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吉尔吉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塔吉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40年8月,波罗的海三国加入。苏芬战争后,苏联在新占领的芬兰领土上,于1940年3月建立卡累利阿-芬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40年8月又把并入了比萨拉比亚的摩尔达维亚升格为加盟共和国。至此,苏联有16个加盟共和国。1956年7月,卡累利阿-芬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变为自治共和国并入俄联邦。

各加盟共和国境内又按民族划分民族自治地区,比如俄罗斯联邦有16个自治共和国、5个自治州、6个边疆区、49个州、10个自治区,冠有“自治”字样的都是以民族划分的。苏联最终包括15个加盟共和国、20个自治共和国、8个自治州和10个民族自治区。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冠名民族在其构成体内都占有多数,如在哈萨克斯坦,到1981年,其1505.3万人口中,哈萨克族有528.9万人,俄罗斯族则有599.1万人。据1989年的调查,在俄罗斯联邦16个民族自治共和国中,大部分冠名民族都不占多数。在5个民族自治州中,没有一个民族人口占多数的。在10个民族自治区中,只有阿加布里亚特自治区、科米~彼尔米亚克自治区的冠名民族的人口占了多数,其余都是俄罗斯人居多,超过半数。

这种以民族划分行政区域的体制,带来了4个严重的消极后果。

第一,没有建立起各民族间的平等关系,没被冠名的民族感到不平等,而且为什么有的民族建立的是加盟共和国,有的却是自治共和国或者自治州,有的甚至没有建立自己民族构成体的权利,而有的建了自治共和国后又撤了,没有明确的标准。苏联只有60%的居民生活在冠名的民族自治实体中。

第二,人为制造民族区别,不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按民族划分区域、实行所谓自治的做法并没有达到使各民族相互接近和融为一体的目的,反而导致了少数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和民族主义的增强。这种做法使苏联居民首先认同的是自己的民族属性,然后才是国家属性。从赫鲁晓夫时期开始,民族地区的第一把手必须是来自主体民族的,不管此人是不是胜任,人们认同的首先是民族归属。勃列日涅夫促使干部本地化,大力提拔任用本民族的人担任共和国的高级领导人,形成官官相护的民族干部帮派集团。

第三,造成联邦体制的不对称。俄罗斯联邦无论是人口、面积、经济实力都占居绝对优势,最后的结果是苏联只是名义上的联邦制国家。

第四,宪法与实际相矛盾,为民族分离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斯大林体制模式的形成,苏联实际上是单一制国家,但在宪法上却是联邦制国家,每个加盟共和国都有除了军队和外交机构外的所有设置。

苏联1924年、1936年和1977年的宪法中都明文规定各加盟共和国有退出联盟的权利,虽没有具体细则,但这就为民族地区脱离联盟提供了法律依据。既然苏联宣称自己实现了民族平等,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征的不同民族人们的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就应该在宪法中强调国家的统一性,而不是分离的自由。


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斯大林及其以后的领导人,把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简单地归结为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存在。自1936年宣布苏联实行社会主义后,苏共便否认苏联存在民族问题,开始实行实质上的民族同化政策,鼓励异族通婚,提倡国际主义(族际主义),在语言文化上推行俄罗斯化政策等等,比如上世纪30年代,哈萨克人通常使用的阿拉伯字母被拉丁字母所取代,后来又被基里尔字母所代替。纳扎尔巴耶夫深有体会地说:“苏联的民族政策是从俄罗斯帝国那里继承下来的。布尔什维克的所作所为不管用怎样响亮的意识形态口号来加以掩饰,他们总是在继续,时常以更残酷和反常的形式继续沙皇制度下做的事情。这个制度也好,那个制度也好,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对待民族边区方面都推行一种强硬的政策。”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民族自我意识也在增长,对此,苏共不是尊重和引导,而是用大俄罗斯主义进行压制。

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苏联政府常常忽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斯大林不顾各民族的意愿和经济发展水平,强行搞农业全盘集体化,给乌克兰和哈萨克斯坦等民族地区带来严重灾难。在后来的大清洗中,许多人被扣上“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的帽子,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迫害致死。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因为斯大林对少数民族不信任,便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把居住在苏联西部的3万多波兰人、居住在远东的10多万朝鲜人、居住在伏尔加河流域的100多万日耳曼人,从他们的居住地强行迁至中亚和西伯利亚。二战后期,斯大林认为某些少数民族中有人与德国占领者合作,是“整个民族的集体背叛”,便把他们全体迁移到其他地区。他先后迁走了卡拉恰伊人、卡尔梅克人、印迸什人、车臣人、巴尔卡尔人、克里米亚鞑靼人、克里米亚的希腊人和格鲁吉亚的麦斯赫特土耳其人与赫姆辛人,许多人在迁移途中死亡。1940年8月,苏联强行把波罗的海三国并入自己的版图,随后,又强迫数十万人迁往苏联内地,把大批俄罗斯人迁入这一地区。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所谓自治实体得不到尊重,少数民族也就没有什么权利可言。

中央集权制不断加强。苏联成立时,全联盟和联盟兼共和国的部级机关只有10个,到1982年,苏联有33个全联盟的部和31个联盟兼共和国的部,6个全苏国家委员会和14个联盟兼共和国的国家委员会,总计84个,再加上其他中央直属机关26个,总数已达110个。在这样庞大的行政机构下,各加盟共和国根本没有自主权,它们支配的工业产品还不到全苏工业总产值的10%。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曾说:“我们的国家在苏联时曾得到许多东西,首先是在教育方面,但土库曼斯坦从来不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平等的一员。不管对我们下达什么命令,我们都必须完成……土库曼斯坦不能根据自己的倡议独立地解决任何一个问题。”赫鲁晓夫时期曾经搞权力下放,受到各共和国的欢迎,勃列日涅夫上台后,重又加强中央集权。


低水平的“拉平”政策

苏共并没有用共同的经济利益、共同的经济空间把各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苏联长期排斥市场经济,用行政手段管理国家,人为地在全国搞劳动分工,常常违反经济发展规律,如乌兹别克生产棉花,自己却不生产棉布;土库曼斯坦产天然气,但那里90%的居民用不上天然气;哈萨克斯坦是畜牧业基地,肉的供应却很紧张。中央的计划经济使中亚国家向单一经济发展,把哈萨克斯坦适宜种棉花的土地划给乌兹别克,又把乌兹别克适宜种粮食的土地划给哈萨克斯坦,把乌兹别克适宜放牧的土地划给塔吉克斯坦。

为了消除民族地区的不满,勃列日涅夫在经济上加大向民族地区倾斜的力度,实行低水平的“拉平”政策,让发达地区支持不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速度明显高于发达地区,如1980年,全联盟工业总产值比1965年增加168%,其中白俄罗斯增加了318%,塔吉克斯坦增加了265%。这种企图在短时间内实现拉平的政策既助长了一些落后民族的依赖心理,也引起了一些发达民族的不满,反而助长了民族意识,加剧了民族矛盾和中央与地方间的矛盾。俄罗斯人觉得他们成了“奶牛”,认为自己长期帮助落后地区,处于不平等地位,要甩掉包袱;波罗的海三国、乌克兰都认为联盟使它们落后了,对俄罗斯人不满。


未能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

苏联长期片面地执行列宁提出的压迫民族(即大民族)要处于不平等地位,以补偿在生活中形成的事实上不平等的做法,导致了新的民族不平等。少数民族享受许多优惠政策。比如在教育方面,民族地区得到了很大发展,而俄罗斯人的受教育水平却不高。在苏联解体的过程中,俄罗斯的民族主义之所以迅速发展,并要求独立,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认为联盟并不代表其利益,一些俄罗斯人并没有把苏联看成是自己的民族国家。

苏共在文化领域推行具有俄罗斯化色彩的政策,必须以俄罗斯为中心阐述苏联的历史,把沙俄当年的侵略扩张说成是“进步”,是应少数民族的“请求”,把扩张有功的俄军将领奉为“英雄”,而不许少数民族歌颂本民族的英雄,否则就被说成是“民族主义表现”。这些做法引起包括一些加盟共和国领导人在内的知识分子的强烈不满。

己到尾 ●● 已到头

最新评论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8 11:11,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