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熊猫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查看: 1117|回复: 0
 Apr 发表于: 2010-2-27 18:58:42|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字画] 李蔷生“国宝熊猫图卷”首展亮相成都

 [复制链接]
  2009年初,香港艺术家李蔷生开始潜心创作一幅长25米、以国宝熊猫为主题的淡彩钢笔画长卷。将西方钢笔画技巧结合国画宣纸进行创作,是画家酝酿经年的一个构想。他研习钢笔画数十年,自七十年代起为上海西郊公园创作了多幅大型动物陶瓷壁画,如《西双版纳的丛林》及近廿多米的《中国珍贵动物分布图》等作品,现还存展于上海西郊动物园内。先后出版过二十多本动物故事连环画、科教书插图及动物画参考数据等,描绘各类珍禽异兽的外型神态都可谓得心应手。

  在李蔷生笔下,熊猫的千姿百态、四时的动人美景皆显示出一片和谐、欢悦;画家慎密而流畅的线条、人性化的描绘充满蓬勃的生命力。从形式上,以廿十多米长卷描绘百只姿态各异的熊猫组图,堪称为一个集自然生态的科学性与完美艺术性的大作;在技法上,以西方钢笔画技法结合国画宣纸作画,也是一个大胆新颖的尝试。此百只国宝熊猫图长卷堪称为李蔷生的扛鼎之作,而誉满文坛、被誉为“国宝”的国学大师、著名书画家饶宗如先生于九十四高龄欣然提笔为此图卷题写 “天真烂漫”墨宝,更令这卷“百只国宝大熊猫图”成为名笔荟萃的艺苑珍品!

  2010年2月28日上午10:30 ~11:30,画家将首先在大熊猫的家乡四川联同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举办该图卷的首次展示新闻发布会,随后将陆续在香港、杭州、上海、广州和北京等地以及海外所有养育及展示熊猫的国家和地区作巡回展出。李蔷生期望借着这幅画作的巡展和善慈拍卖,唤起人们对自身生态环境的关注,并关注野生动物的保护,为修复四川的熊猫基地筹募资金,为“国宝”的繁育发展尽一份绵力。

  李蔷生简介

  李蔷生祖籍安徽合肥,1944生于湖南新晃,在上海生活及受教育。八十年代中移居香港。现为香港国际钢笔画研究会创会会长、中国钢笔画联盟副主席。

  “骨法用笔 生意勃然”,这是中国画坛泰斗刘海粟大师在九十年代初观看过香港画家李蔷生所创作的一批钢笔画作品之后,欣然题下的评语。

  李蔷生的钢笔画造诣独树一帜。在数十年创作实践中, 他不仅传承和发展了钢笔画以点、线营造黑白影像的传统技法,更尝试在作品中加上水彩,使之与钢笔流畅而富于变化的线条相得益彰,极大地丰富了传统钢笔画的表现形式。他一向注重游历和写生,以饱满激情歌颂自然之美,人文之美,无论笔触、着色、布局与构图,都处处流露着典雅而清新的华彩。他的作品也因其细腻典雅的独特风格、富有浪漫义的艺术性和高超技巧的难以取代性而为画坛触目,并成为近年国际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一个新亮点!

  近20年来李蔷生在世界各地成功举办多个巡回钢笔画展及参加多个国际性画展,作品备受广泛的认可及赞赏。其中1995年夏在新加坡国立博物馆、2000年春在香港会展中心和台北国父纪念馆、2006年春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以及2008年冬先后在深圳美术馆及上海美术馆等处举办的大型个展,都受到数十家中外媒体的采访报导,也引起了美术界和收藏界的高度关注。

  2007年2月,国际最具权威性的艺术品拍卖公司苏富比甄选了李蔷生的钢笔画作品《沱江之春?湘西凤凰古城》作春季拍卖并拍出理想成绩,也由此开创了华人画家的钢笔画作品首次亮相于国际艺术品市场的先河。早在八十年代中,香港美术评论家就以“飞跃的旋律.诗般的意境”描述李蔷生的作品,并指出:李蔷生在多年探索钢笔画的线条艺术中,其作品已逐渐显露出鲜明的个性特色与绘画风格,从他的钢笔画创作当中,看不到清规戒律的束缚和盲从西欧画风的复制,而是兢兢业业在开拓一条属于他自己可以自由施展线条之美的道路。

  在潜心艺术创作的同时,李蔷生更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多次捐出作品作慈善义卖和与社会团体分享艺术创作心得,通过这些社会活动,既达成了“以艺术回馈社会”的善举,也藉艺术传达真善美的信息,努力展示中国钢笔画坛回黄转绿的蓬勃面貌。鉴于李蔷生在中国钢笔画创作方面的艺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2007年6月,中国钢笔画联盟推举他为该联盟副主席并任中国钢笔画联盟艺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为在国内外更广泛地推动钢笔画艺术发挥更大的作用。

李蔷生作品李蔷生作品


艺术家李蔷生艺术家李蔷生

『 5熊猫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5熊猫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Apr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Apr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Apr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5熊猫网 』的立场无关,Apr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Apr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5熊猫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Apr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5熊猫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3 15:55,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12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