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熊猫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查看: 131|回复: 0
 阿宝 发表于: 2017-9-21 06:59: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7年] 快手主播编造洪水害百人被判8个月 律师:平台也担责

 [复制链接]
源自:法制晚报
zdoR-fykywuc7198260.jpg
保定公安官微截图
  高某是“快手”直播的一名主播,为提高关注度、增加粉丝量,他竟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编造并传播洪水灾害死亡百余人的虚假灾情信息。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日前获悉,高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而记者检索发现,高某为增粉而造谣案并非孤例。对此,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蓝天彬说,直播平台的主播编造或传播谣言,除主播会受到惩处外,还应加强对直播平台的监管。如果平台未尽管理义务,有关部门应对其进行重罚。

为增粉 主播编造灾情被判八个月
  高某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被捕前他是“快手”直播的一名主播。2017年7月16日20时至21时许,为提高关注度、增加粉丝量,他在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四方村八社的家中,使用手机登录“快手”直播平台,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向观看直播的观众编造并传播吉林市7月13日晚的洪水灾害死亡一百余人、政府故意屏蔽造成丰满区旺起镇通信中断、救灾物资未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的虚假灾情信息。
  后经查实,该直播共持续19分钟26秒,累计在线观看人数169人。政法机关认为,他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就在高某直播后的第二天,即7月17日,高某被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刑事拘留。公诉机关认为,应以编造虚假信息罪追究被告人高某某的刑事责任。
  日前,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编造虚假的灾情,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支持。
  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被告人高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律师:平台未尽管理义务将面临重罚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检索发现,直播平台的主播使用违法手段增粉或提高知名度,近来时有发生。
  今年8月31日,有网友发布几张截图称,直播平台“快手”上有一位名叫“杜应伟”的用户自称是省委常委、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并上传了多张身穿警服的照片。
  此事迅速成为当时最热门事件,随后,云南公安厅回应称:查无此人。9月1日下午,浙江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公安”发布通报称该男子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另一起造谣事件发生在今年3月1日,保定市民微信群大范围传播一个视频,大概内容是:‘一工厂突发火灾,有人称天呐,飞机掉下来了”。随后,保定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发布“快手不是法外之地 发布谣言必然受到处罚”通报称:经保定网警发现有快手账号“掀起你的裤头儿来”发布相关现场视频,并称一架飞机坠落为谣言。
  经公安机关侦查,杨某就是快手账号“掀起你的裤头儿来”,杨某因散布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被处以治安罚款伍佰元。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蓝天彬说,主播通过直播编造或故意散播虚假信息,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主播会受到惩处外,蓝天彬认为应该加强对直播平台的进一步监管。
  蓝天彬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解读说: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如果平台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有关部门应责令平台停止违规行为并限期整改,如果网络运营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杨国华)
『 5熊猫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5熊猫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阿宝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阿宝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阿宝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5熊猫网 』的立场无关,阿宝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阿宝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5熊猫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阿宝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5熊猫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3-28 22:21,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10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