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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花 发表于: 2016-12-9 16:06:26|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6年] 物美重回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 股权争斗可能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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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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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物美系的增持行动已使新华百货(600785.SH)长达一年控股股东和第一大股东分家的“奇葩”局面改变。但这场旷日持久的股权争夺战却并未就此落下帷幕。盘点双方目前处境,两虎相争似乎都伤得不轻。
  根据上市公司12月8日晚间公告,新华百货在物美系增持2%股份后,公司便收到上交所下的询问函,函中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就此次增持的时间、数量作出披露,同时上交所要求控股股东物美控股说明此次增持是否触及要约收购义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增持,物美系合计持股32.94%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前,私募大佬崔军率领的“宝银系”持股比例达到32%时,欲要约收购新华百货,而根据当时物美系的回复,此举将触及退市条件。
  眼下物美系持股也已超过32%,一旦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约收购比例不低于5%的规定,同样将导致新华百货社会公众股比例低于25%,引发退市之虞。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物美系持股数量早就已超过30%,若严格套用相关规定,其早就应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此番增持2%,或许可以按照“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而在每12个月内至多自由增持2%”这一规定来解释。
  因此,物美系回函十分关键,如若其最终回复无法令监管层信服,2%的增持将存在瑕疵,第一大股东地位也将存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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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物美系与崔军的股权争夺曾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定增方案的流产,且不看定增事项中的股权变更,此番定增原本能为新华百货子公司输血──定增的主要目的就是新设10家门店。
  新设10家门店计划中,有9家门店所用募集资金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陕西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下称陕西物美新百)、甘肃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下称甘肃物美新百)进行增资,以及对控股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下称青海新百)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来实施。
  新华百货2015年年报显示,陕西物美新百、甘肃物美新百尚处于起步阶段,当期分别亏损1519.02万元、1492.89万元,青海新百则处续亏损状态。在今年上半年,青海新百亏损金额较去年进一步扩大,达4077.47万元,其余各子公司情况并未披露。
  而新华百货也表示定增流产“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新华百货营业收入为53.96亿元,相较去年同期下滑1.47%,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为4903.8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滑63.58%。
  公开资料显示,崔军旗下的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去年年底已合计持有新华百货32%股权,超过物美系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尴尬的是,这位私募大佬叩开了上市公司大门,却在入驻董事会的过程中接连遇阻。界面新闻粗略统计,自2015年以来,宝银系先后四次向上市公司提请改选董事会议案、一次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并称成立伯克希尔控股有限公司,欲将新华百货打造成世界级别的公司。不过,上述建议均未得到新华百货认可。由于崔军并未实际入驻董事会,物美控股依然被认定为新华百货控股股东。
  事实上,崔军未全面掌握新华百货除了物美系的百般阻挠,还有非常关键的自身因素。
  在2015年12月宝银系持股首度达30%后,崔军并未超过物美系持股数量,若继续增持有两条路可走。其一,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新华百货,可至少增持5%;二申请豁免要约,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
  在此时崔军选择了第二条路。但令其未想到的是,虽然通过此举夺取第一大股东位置,却依然不能入选董事会,而要约收购的机会也已然失去。同时,其在今年2月的《收购报告书》中曾承诺“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因此随后提出的改选董事会议案于情于理均不可能通过。
  此外,新华百货认为崔军在2015年4月增持过程中存违规行为并将后者告上法庭,虽尚未判决,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已将宝银系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冻结,而这也给物美系以否决议案理由,“宝银系在此情况下继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不符合相关规定,会使公司出现一种非正常局面,将导致公司后续治理和经营出现混乱,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当下物美系重回第一大股东之位,对崔军可谓不利。据报道,此前崔军曾通过举牌与华北高速(000916.SZ)、中百集团(000759.SZ)等多家公司产生公司控制权纠纷,但均未成功。眼下新华百货鹿死谁手仍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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