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喜龙仁(中)与日本艺术史家岛田修二郎(右一)在日本黑川古文化研究所看中国古画
西方学者对中国画论中“逸品”的深入了解,始于岛田修二郎1950年发表在日本《美术研究》上的《逸品画风》一文。美国学者高居翰(James Cahill,1924~2014)将其译成英文,名为“Concerning the I-P’in Style of Painting-I”,分成三部分,分别发表在《东方艺术》(Oriental Art)1961年第2期(图2)、1962年第3期和1964年第5期上,在西方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关注。本文选用的版本主要是高居翰译文和1991年台北《艺术学》辑刊翻译的《逸品画风》中文版本。
图9 南宋,梁楷,《六祖斫竹图》,纸本墨笔,轴,73x31.8厘米,东京国立博物院藏。
另外,岛田认为唐代的“逸品画风”在北宋神宗时代被文人画观之作所取代的观点,也被西方学界所接受。如哈佛大学的中国艺术史研究员卜寿珊(Susan Bush)等在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初版于1985年《早期中国画论》中(图10),即提到了李嗣真所论的“逸品”(Untrammeled Class或i-pin)。在她看来,逸的范畴(i category)最初是一种无法被归类的才华的群体,这种分类法得到了朱景玄和张彦远的回应,并影响了后世。在张怀瓘的《唐朝名画录》中将“逸品”单列,三位画家“拒绝正统”,为许多唐代之后的画论提供了样板。唐代以后的画家对过往发展出历史的视角并采用不同的途径来为艺术家和他们的作品分类。黄休复的《益州名画录》中仍然采用了神、妙、能分类,但将“逸格”放在三类之前,而非其后,意味着“不受规则限制的画圣”(Sage of Painting outside the rules)。后世“逸品”的地位衰落了,这种分类的方式也被其他的构建所取代。
图10卜寿珊(Susan Bush)的《早期中国画论》
继美国学者李雪曼(Sherman E.Lee,1918~2008)在1962的《远东艺术史》(A History of Far Eastern Art)中,将禅画归于“天然风格”(Spontaneous Style)之后,《逸品画风》的英文译者高居翰曾撰写《中国绘画史三题》,其中包括《中国绘画的率意与天然:一种理想的兴衰》一节,主要的观点几乎全由岛田论文而生发。在文中,高居翰将“率意”(quickness)与“天然”(spontaneity)指向画论中的“逸品”,事实上这两个称谓源自岛田所论的“粗笔”与“简略”。在高居翰看来,在北宋的苏轼时代,即出现了一种新观念:文人画家独享率意与天然的理想,即占领了“逸品”之地位,他们贬低职业画家的策略之一就是将其置于趣味繁琐枯燥的一端。这一观点也来自岛田文中提到的神宗时代文人画观导致“逸品画风”式微的认识。
与岛田一样,高居翰认为,在南宋时期,“逸品画风”一度走向了禅画的领域,影响了禅师和服务于其他领域的画家。在12世纪晚期和13、14世纪,禅画家采用“率意”与“天然”的画风,创作了一些极其简洁明晰的图像。高居翰赞赏广泛意义上的禅画,也包括诗意画,如《潇湘八景图》等,并将其作为“逸品画风”的传承者。同时他看到,文人画评并不接受这类“逸品画风”的特质。对文人画家而言,“率意”与“天然”的理想必须用规则的笔法来调和,不容许脱离常规的真正自由。高居翰并不承认在后世画论中一再出现的倪瓒(1301~1374)的“逸品”与唐代“逸品画风”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联系,因为倪瓒的绝大多数画作似乎是在相对严格的控制下构思完成的。元代的还原早期“逸品”的画者,在他看来是擅长墨法的方从义(1302~1393)。(图11)另一个“率意”与“天然”画家出现的时期,则是明代晚期,画家包括吴伟(1459~1508)、唐寅(1470~1524)和徐渭(1521~1593)。但当时的画论家,如李日华(1565~1635)、谢肇淛(1567~1624)、詹景凤(1532~1602)和张丑(1577~1643)皆倾向于认为这一时期已不应实行“率意”与“天然”的画风。明亡之后,这一路画家又出现了石涛(1642~约1707)及扬州画派诸人等。但最终,高居翰认为:“率意和天然模式起初具有超越规则的重要意义,却以成为对法则、创造和艺术表现力的失败作出补偿的一种常规方法而告终。”在后记《写意:中国晚期绘画衰落的原因之一》,高居翰又提出,“率意”与“天然”的创作模式使晚期画家匆忙完成过多的作品,但每一幅都思考不足,用心不够。因此“率意”和“天然”模式起初具有超越规则的重要意义,却以成为对法则、创造和艺术表现力作出补偿的一种常规方法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