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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4-8-13 07:37|查看: 206|评论: 0|来自: 法治周末

原诺基亚员工曝被精简内情:微软存做法不透明

微软员工曝“被精简”内情

原诺基亚员工向法治周末记者详述了微软此次精简人员的种种内情,并认为微软此举存在做法不透明、不同岗位补偿标准不同、工会对员工拒不接见等不合理的做法

⊙ 见习记者:马金顺

8月9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的诺基亚园区实地探访。此时虽距离8月1日的原诺基亚员工集体抗议微软人员精简计划一事已经过去8天,但园区依然戒备较严,四个大门紧闭,并且每个大门至少有两个保安守岗。

立秋刚过,当天上午11点左右,天气闷热干燥,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硕大的园区只有少数的人影。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消费类公关曹磊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目前微软已经启动了精简流程,在接下来的新财年中微软在全球将精简18000个职位。其中,诺基亚设备和服务部门预计会精简12500个职位,包括专业人员和工厂员工。

在靠近园区栅栏的大树下,法治周末记者看到七八个胸前挂着“Microsoft”字样的蓝色工牌的员工在聊些什么。

这些员工向记者讲述了此次“被精简”的种种内情。


突然宣布人员精简计划

据了解,诺基亚亦庄园区的员工分别隶属制造工厂和研发部门。

2014年4月25日,微软完成了对诺基亚设备与服务部门的收购。

“由于目前公司并没有公布具体的裁员人数,所以不清楚制造工厂最后能留多少人,但据说原诺基亚中国公司的员工绝大多数都面临被裁的命运。”一位制造工厂的员工赵华说。

据赵华介绍,当时公司只是给他们制造工厂的员工开了一个短短几分钟的沟通会,宣布了制造工厂员工自愿离职计划,即VRP计划,公司称员工可选择自愿离职,公司会按N+2的方案给予员工补偿。

所谓N+2的补偿方案,即离职将获得N(在诺基亚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部分按照半年计算)个月+2个月工资的补偿。例如,一位在诺基亚工作过5年的员工,补偿为7个月的薪酬。

而原诺基亚研发部门员工张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7月17日,公司给我们研发部门的员工发了邮件,说是公司要进行裁员。整个(亦庄)制造工厂可能要迁走,整个研发大楼,就是研发部门,要进行重组,重组之后大概仅留下300多人。”

原诺基亚研发部门员工王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微软和诺基亚刚刚宣布收购的时候,我们这边的员工普遍觉得这个收购可能对大家很不利。但由于诺基亚公开承诺说,微软的收购会符合它整体架构的利益,微软需要我们这边做MP(Mobile Phones,泛指低端手机)的这些人。公司(诺基亚)跟我们也承诺过一年之内不会裁员,即使有少量裁员,也会按照诺基亚原来的裁员标准去进行补偿。”

“现在突然通知裁员,我们根本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很多同事拖家带口,还有很多同事负有房贷、车贷,这个阶段这么多人,特别是我们做硬件的,本来就业面就很窄,一下子涌向市场去找工作,的确不好找,另外很多公司还可能会趁人之危压低工资。”王娟满脸忧愁地说。

张强也表示,微软在完成并购不到3个月的时间即有此举动,所以8月1日,数百名原诺基亚员工通过聚集抗议等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曹磊在回复法治周末记者时表示,公司的人员精简主要是想取得两个效果:简化工作,并实现诺基亚设备和服务业务与公司的整合协作和战略一致性。

“从目前来看,补偿方案略高于国内法律法规划定的底线,也遵守了诺基亚对员工承诺的标准。其实现在大家最大的意见不是补偿方案的问题,而是想争取更长的缓冲期,让大家分散找工作。”张强进一步解释说。

据张强介绍,他得到的消息是,大部分受此次人员精简计划影响的员工将会在2014年8月内被通知到,最后的离职日期,根据不同团队的业务需要而决定,但不会早于9月底。因为业务需要,一些受影响的团队和个人可能会被要求工作到9月之后,但是预计不会晚于12月底。


补偿标准尚不明晰

“公司为了引诱员工参加申请自愿离职计划,以一部非常低端的诺基亚手机作为奖励。而当员工申请自愿离职计划后,公司接下来就要求员工签订正式的离职协议,就这样一步一步地逼迫员工离开。”原诺基亚制造工厂员工李磊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据李磊介绍,当时制造工厂的大部分员工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微软的这个补偿方案(N+2)也符合法律规定,再加上大家从心理上认为这只是一个离职申请,并不是真正的离职协议,所以,大部分制造工厂的员工都签了自动离职计划申请。

“可谁曾想到,8月6日,已经签完自愿离职计划申请、最后雇佣日期(签订自愿离职计划申请时由员工自己选择)为8月31日的员工接到通知,8月7日上午签署最终离职协议。”李磊进一步表示。

法治周末记者在原诺基亚制造工厂员工刘莹发来的邮件──自愿离职计划新消息中看到:“我们(即公司)特意为每天前300名申请(自愿离职计划)的员工每人发放一台Lumia 630作为奖励,先到先得。此计划将到下周一(8月4日)结束。Lumia 630手机将于2014年8月11日后员工签完协议之后发放,发放时间不晚于最后雇佣日。”

据李磊介绍,Lumia 630是一款中档Windows Phone手机,市场售价约为1000元左右。

邮件中还显示:“申请(自愿离职计划)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晚22:00,申请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离职申请将视作正常离职,不享有VRP补偿金。所有协议(即正式的离职协议)将于15日前签订完毕。”

如果制造工厂的员工不申请自愿离职计划,是否就可以继续工作呢?

对此,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微软方面,微软方面并未给予明确回复。

赵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时给我们开沟通会,只是宣布有这么一个计划──自愿离职计划,宣布完,员工散场,并没有给任何提问的机会。”

张强也表示,微软的做法确实有点不太透明,虽然有补偿方案,但到现在他们还不知道公司具体是如何计算这个补偿标准的,是依据去年的工资标准还是今年的工资标准,都不清楚。所以大家现在就无心工作,一直猜测自己会不会被裁,公司会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补偿。

“这次裁员通知简直是‘霸王条款’,如果员工两周之内不主动申请离职,此后离职就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来发补偿。”在旁边一直默默听着我们说话的另一位原诺基亚制造工厂员工突然说。

李磊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自从公布自愿离职计划后,公司紧接着就采取了一些变相打压员工的措施,比如搜集班车信息,缩减班车或者直接取消班车;生产排班表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周内,员工上完白班后休息一两天再上夜班,对于十几年习惯了上三休四、上四休三的员工来讲,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并且微软公司内网上,每一周甚至每一天都会更新关于裁员的消息,让员工对于这个企业(离职也好不离职也好)产生了一些心理上的阴影或者不信任。”

赵华也说:“先前规定的在行政楼一层大礼堂的批量签订协议更改为分地点、分班次地单独签订。这种分流式、恐吓式的行为更激起员工内心的不满。”

微软方面目前并未解释补偿方案的具体计算标准是什么。


不同部门员工补偿标准不同

“微软此次裁员,还有一点引起大家的愤怒,就是制造工厂和研发部门的补偿政策完全不一样,而且差得很多,这种悬殊我们实在接受不了。”李磊说。

李磊告诉法治周末记者:“8月1日进行集体抗议的员工大部分来自研发部门。8月5日,我们(制造工厂的员工)得知研发部门通过抗议,其补偿标准得以改变,变为N+5,并且还有一些创业基金、培训基金补助以及各种福利,而对于我们这种操作工厂直接创造价值的员工的补偿没有任何改变,这种心理落差我们实在承受不住。所以,在公司要与我们签订正式离职协议时,我们都拒签了。我们认为,作为同一公司的员工,应该给予公平对待,补偿标准应该一样。”

那么,对于同一企业、不同岗位的员工,离职时的补偿标准是否必须一样、法律对此有无明确规定呢?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王向前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同一企业员工补偿标准是否必须相同,目前法律对此并未规定。但即使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也不是说公司可以随意补偿的。因为补偿方案直接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程序制定补偿方案。也就是说,虽然法律上没有要求补偿结果必须一致,但是补偿方案的制定是有程序上的约束的,即需要征求职工的意见,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

“如果微软这个补偿方案是按照法律程序来确定的,那就不违法。如果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从法律上来讲,这个补偿方案是没有效力的。如果员工有意见,可以向公司提出来,但是公司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王向前进一步解释说。

但微软方并未对补偿方案的制定是否与工会沟通等问题作明确说明。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梁硕南认为,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才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至于N+2、N+5等后面的数字2、5是企业超过法定的补偿标准来补给员工的。像原诺基亚员工所说这种情形,同一个企业,补偿标准不同,只能说是不合理,不能说不合法。从合理的角度上来说,同一企业,对所有员工,补偿标准应该相同。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今微软的日子并不好过,在刚刚公布的微软2014财年第四财季财报显示,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微软的净利润同比下滑7%,在第四财季诺基亚设备与服务部门贡献营收19.9亿美元、毛利润5400万美元,运营利润为负6.92亿美元,每股摊薄利润为负0.08美元。


工会闭门不见致员工维权困难

李磊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们想把这件事反映给工会,希望工会能够从中发挥一些作用,但是工会那边的负责人既不出来见面,也不给我们任何解释。目前,我们除了拒签正式离职协议,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据李磊介绍,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会是在2013年6月紧急成立的,当时连底层员工都没有召集,一堆管理层就成为了工会委员、工会主席,诺基亚在中国国内的很多事情都要通过工会同意。

那么,公司工会在劳动者维权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王向前认为,工会负有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如果工会如员工所说不见也不出来解释,说明工会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从法律上来说,是违法的。职工可以向上级工会投诉,要求上级工会责令公司工会履行职责。另外,如果职工认为企业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梁硕南对此表示赞同,当劳动者与单位产生纠纷的时候,工会应该主动和单位沟通,即使不主动但在劳动者要求的情况下也应该积极去和单位协商,而不应该闭门不见。

梁硕南建议,当企业在用工方面出现一些不合规或者不合理的情形时,劳动者首先应该积极与企业沟通,如果沟通协商不成,应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劳动案件设置有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案件维权的时间成本、诉讼成本比较高,所以,实践中,一些劳动者主动放弃维权。但劳动者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遭受用人单位违法侵权时,不应该盲目地退让,而是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专家沈斌倜说。

(文中受访的原诺基亚员工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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