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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熊猫网 学术文献历史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2-7-14 16:55|查看: 295|评论: 0|原作者: 肖坤冰|来自: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民族旅游预开发区的文化保护预警研究


一、阿尔村的民族旅游开发背景

阿尔村隶属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龙溪乡,全村99%人口是羌族,分为辖巴夺、白家夺、阿尔、立别四个自然小组。在2008年之前,阿尔村所在的龙溪乡在中国西部众多的民族乡镇中可以说是毫不起眼,阿尔村真正进入大众视野并开始进行民族旅游规划是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之后。震后阿坝州的汶、理、茂各县政府都纷纷将民族旅游开发纳入了整体规划,阿尔村自然也加入了这一声势浩大的旅游开发运动之中。阿尔村在开发进程中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从时间上来看,阿尔村的民族旅游是近几年才开始发端的,可以说自2008年后呈现出一种大跃进式的开发;其次是与此相应的,阿尔村发展民族旅游的动力和意识很大程度是来自于外界的推动和刺激,而并非一种随本族群的逐步发展而形成的“文化自觉”。


二、准备与改变:处于旅游预开发阶段的阿尔村

在2008年地震后,阿尔村的恢复重建大致可分为“灾后重建”和“村貌改造”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主要任务是重建房屋,解决村民们的日常生活问题;第二阶段则是出于今后龙溪沟整体的旅游开发考虑,对村落外观进行了“羌族风情”的装饰。

2008年11月,国家文化部正式确认公布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示范区之后,阿尔村与布瓦寨、萝卜寨、羌峰寨等成为汶川县建设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的重点村落。2010年底,阿尔村开始实施了“村落历史文化风貌修复工程”,工程主要集中在村寨内自然石板(青石板)道路工程、村寨小径工程、桥梁工程、村寨停车场、村寨给排水及供电等方面。截止2011年5月笔者田野调查时为止,其村落外观改造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的有:1.三线落地工程,即将在空中纵横交错的各类电线改造为“电线入户”,装进电线箱,使阿尔村告别“蜘蛛网”时代;2.在村里的几条主要干道上安装太阳能路灯,且在路灯顶端的图案装饰上运用了羌族的传统图案和色彩;3.村中举行传统祭祀的场所重建,今后祭祀场将主要用于接待旅游团队时进行歌舞表演;4.村里主要干道的路面改造和美化;5.在公共场所、岔路口设置统一的路标、游览图;6.设立了羌族文化传习所。

为了迎接想象中即将到来的游客,除了县里派来的施工队按照“六个统一”原则对村落风貌进行了改造,村里的各家各户也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旅游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扩建房屋,增设客房,改造厨卫等。如阿尔寨的杨某,在重建房屋时考虑到以后可能搞旅游接待,花了几十万元在原来的房屋旁又修建了一座两层的楼房,这座楼总面积达286m2,冲水式的卫生间有3间,有接待大厅、客房、饭厅和主人自住卧室……但阿尔村的旅游开发却迟迟没有到来,因而这座新的大房屋也只能空着,杨某平时自己和妻子仍然住在旁边的旧房子里,但却因这种目前派不上实际用处的房屋欠下了一大笔债。

正如阿尔村的村落风貌改造工程中所明确指出的那样,改造“主要集中在建筑屋顶、门、窗、立面色彩、店招、建筑入口等部位”,即游客一眼就能看到的外显“景观”。而一旦走进房屋内部,游客则有可能将对他们看到的场景会感到一些失望:水泥混凝土的地面,铝合金的门窗,电视机、燃气灶、组合音响等现代化符号出现在每个房屋内部。而最明显的是羌族传统家屋结构的核心──火塘的消失。在地震以前,阿尔村家家户户都有火塘,火塘不仅用来烤火、熏肉,而且还承载着羌族的传统礼仪,火塘的每一个位置都有特定的内涵,长幼尊卑分明,不能乱了顺序。地震后,保留火塘的人家很少,现在家家户户几乎都使用电炉取暖。据村长介绍,改用电炉一是为了保持阿尔沟的植被和生态平衡,最近几年村里不允许砍伐近处山里的树木,而烧火塘需要烧掉很多树木;另一方面,则是对村民在用电上的优惠政策,现在的电费外面一般是1元多1度电,由于阿尔沟本身建有水电站,部分村民还在电站上班,因此对村里用电实行了优惠,每度电仅1角4分钱。这让村民感觉用电炉既方便又经济实惠。部分还保留着火塘的人家,有的是因为只有老年人在家,没有资金和劳力对老房屋进行改造,有的人家则是出于将来旅游开发的考虑,想保留一些羌族特色的东西以吸引游客。除了看得见的村落风貌变化以外,即将到来的旅游对阿尔村的影响还体现在村民们的思想意识变化上。如果我们将之与在空间地理位置上更为偏远的跨坡村进行对比的话,旅游对阿尔村村民的思想观念之渗透则更显而易见。首先,从衣着服饰上来看,阿尔村年纪较大的女性平时仍然穿传统的羌族服饰,但青壮年的男性和有外出打工经历的女性平时几乎都穿和汉族无异的便装。一旦村委通知有接待任务,村民们则会全部穿上艳丽的民族服装,随时可以接待演出;而跨坡村的村民在日常生活仍然更多地穿民族服装。其次,两个村的村民的商品意识有所差别。笔者曾在阿尔村和跨坡村分别向村里的妇女询问物价和购买羌绣围裙,阿尔村的妇女已经能够坦然地向我报价并与笔者讨价要价;跨坡村的妇女在面对“游客”时显得羞涩,有点不太好意思报出价格,甚至需要“见过世面”的同村男人帮其要价、讲价。在阿尔村,有个别头脑比较灵活的村民甚至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收集“文物”,打算在旅游开发后将其摆放在家里吸引游客。笔者在阿尔寨调研时,一位村民向笔者展示了他收集来藏在内屋的“古董”:一盏马灯、一柄锈迹斑斑的剑和一个雕花的门柱,而在笔者的再三追问下,最后他终于说出这些“古董”是他从紧邻的寨子里收集而来的。


三、旅游开发可能给阿尔村的民族文化带来的影响

基于不同的利益主体出发,对当地是否应发展旅游,旅游是否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传承,村民应该多大程度地参与旅游,以及对于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如何应对等问题,不同的人群将会有不同的看法。为了多角度地对阿尔村的民族文化保护进行“预警”,笔者分别对A、B、C三位报道者进行了访谈,他们分别为龙溪乡的政府干部、阿尔村村民和外来的旅游者。现将访谈材料整理如下。

本研究虽然关注的是对文化保护的“预警”,但由于文化同时又是深深植根于经济、社会、市场、技术变迁、家庭结构等脉络之中的,因而下文将从五个具体的方面分析旅游开发可能为阿尔村带来的影响,这些影响都终究综合作用于阿尔村的羌族文化传承与保护上。由于本文是一种“预警”研究,因而主要分析了旅游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1.经济层面。从旅游产业的特点来看,旅游业是一个投资周期较长、收益慢、短期内很难看到效益的行业。阿尔村的许多村民考虑到旅游以后接踵而来的游客,修建的房屋不仅要够自己一家人住,还要能提供游客住宿、用餐等场所,因此重建的房屋规模一般都超过了实际需求,这就大大加剧了各家各户的经济负担。目前从阿尔村的情况来看,旅游开发不仅没有给村民们带来经济效益,阿尔村的家庭大部分欠债,而且大多具有多重债务。依照旅游经济发展本身的周期性特点来看,这种由旅游前期投入导致的经济负增长现象将在近期内很难改变。

2.文化传承。民族旅游一方面落实于“民族”二字,强调族群和地方文化的独特性,打破“中心”的话语霸权,倡导多元;但另一方面,由国家政府主导的发展大计又是以西方的“技术──现代化”为前提的,其实质是认同和遵从主流社会(从西方社会到汉人社会)的一系列科技、社会制度、语言及价值观等,并且为了争取包好的“发展”机会而不断地学习和融入主流社会[1]。因此从理论上来看,“发展民族旅游”是在“技术―现代化”模式上对社区理想图景的设想,但在实践层面上却很难实现。地震以后,随着外界的“他者”不断地涌入阿尔村,他们也将现代都市的气息带进了这个羌族村寨,主要表现在着装打扮、一些日用品的使用及流行文化的传播方面。年青一代的阿尔村村民平时更习惯于穿从县城商店里买来的衣着,这其实是一个以前相对封闭的社区逐渐走向开放以后自然呈现的一种状态。此外,地震以后,政府和一些NGO组织对“羌绣”的扶持和媒体的大力宣传报道,使得即使是从未走出过汶川县的当地村民也知道本民族手绣衣服在市场上颇具价值,导致传统服饰在村民的眼中逐渐由“日常穿着的服装”向“可以交易买卖的商品”转变。民族旅游业的勃然兴起,从根本上说是众多的民族文化、民族生存方式进入了世界工业体系的视野,越来越多的文化正在被纳入并参与这一体系的型构过程[2](143)。在游客以差异体验为目标的旅游活动中,资本主义式同质性的现代文明、消费观念等也逐步渗透到这些此前“尚未被污染的旅游胜地”,其直接结果是所谓的传统文化的转型,而在民族旅游中则表现为前后两分制的“舞台真实”。这一结果事实上是通过东道主与游客的互动而“同谋”建构的。一方面,游客希望在旅游地看到原汁原味的民族风情和未被人工改造的自然环境,但另一方面,在涉及住宿问题时,游客却并不希望自己和当地居民一样住在“真实的传统建筑”中。为了满足游客的这两种自相矛盾的要求,东道主社会也逐步摸索和适应了两套旅游接待标准:他们一面在“前台”穿着传统的民族服饰,将村寨外观改造得更为传统,甚至为此重新恢复了宗教仪式;一面却又在房屋内部、公共场所和游客接待点进行着现代化的改建,如阿尔村正在进行的“三线落地”、厨卫改造、安装太阳能路灯等工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改变了村落的自然景观以及传统的家庭结构形式。旅游开发可能对当地文化带来的另一个负面影响是,为了增强本地风土人情的吸引力,从周边地区采借、挪用和吸纳一些文化要素,并将其笼统冠之以某一族群文化之名,甚而形成一种专门为游客表演的“旅游文化”。岷江上游的地域文化特征绝非以族群为分割单位,而是由于高山深谷的天然隔断而呈现出“沟域文化”特点,这一点已为学界所认可。羌族族群文化也并不是均质地分布于羌族聚居的岷江上游地区,但在非学术层面,尤其是在对外界的旅游宣传中,从各个沟域零散的羌族文化中挑选出来的“羊皮鼓舞”、“莎朗舞”及“释比文化”,建构出了一个统一的、典型的羌族形象,我们可以称之为“大众旅游中的羌族形象”。在游客的想象中,这种典型的羌族形象则是在岷江流域各村寨连续地、均质地分布的。不难推想,为了迎合游客的这种族群文化想象,将周边地区──甚至是周边族群的歌舞糅合进本地歌舞表演中,将会成为旅游开发以后的一种趋势,从而导致在“游客凝视”作用下的“族群文化的移植”。

3.社会性别。旅游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现代性力量,在赋予女性新的社会角色的同时,也悄然改变着民族地区的社会性别结构。在旅游业发展的影响下,女性不再单纯是普通的家庭妇女,而获得了更为复杂的社会身份,这个转变过程从宏观来讲,是随时代发展被动完成的;从微观分析来看,女性在此过程中也进行着积极的调适。旅游的发展对东道主社会中的女性具有多方面意义,从经济收入的角度来看,女性参加旅游活动可以增加其家庭收入,从而提高女性的经济地位;从社会意义上来讲,旅游带来的新思想、新观念,有助于东道主社会的女性冲破旧传统,接受现代文明,进而推动当地社区的进步。当然,经济利益的获取敖加在另一些条件之上,比如东道主社会女性的物化与符号化。旅游宣传总是倾向于将东道主社会的女性塑造为男性社会的诱饵,成为一种非常特殊的“被叙事化符号”。

4.对外部的依赖性。东道主社会在积极进行旅游开发策划时,通常只强调旅游业发展后可能带来的经济收益,却忽视了旅游业本身的特征是一种高依附性和脆弱性产业,对外部经济的依赖性极强。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社区,当地人都兼具多种生计方式。在阿尔村,大部分家庭在一年中分别种植玉米、土豆这两种粮食作物,以及辣椒、白菜、莲花白等经济作物,农闲时打短工、进山挖药材,还有的间歇式去阿尔沟水电站上班,或者自己开车跑运输,他们以多种经营方式维持生计。这种多种经营的生计模式既增加了家庭的经济收入,又分散了单一经济可能遭遇的经济风险。对于开展乡村旅游的社区,贸然鼓励村民转变传统的家庭生产方式和生计模式,转而成为“旅游专门户”,则有可能增加村民的经济风险,加重其对外部经济的依赖性。客源市场的经济状况变化、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法定节假日的修改、缩短或挪移以及社会综合治安环境、气候对交通可进入性的影响等,各种因素的任何一个小波动,都有可能引起客源市场的大变动。物价上涨、股市下跌、银行信贷利率调整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游客放弃出游计划,或者改选地理空间位置更近、花费更少的旅游目的地。因此,盲目号召村民发展旅游,一旦外界环境稍受刺激,则有可能导致全部寄希望于旅游经济的村民们面临全面破产。

5.利益分配与人际关系。旅游带来的利益分布不均衡,往往是引发目的地社会内部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分布不均衡体现在两个层面上:首先是社区(村落)与政府主管部分(景区管委会、地方政府、旅游公司等)的冲突,在这一层面,整个村落的民众作为弱势群体往往团结一致,以求在旅游利益分配中为内部群体争取包大的利益;但在另一层面,社区内部各家庭之间,与周边村寨之间为争夺游客也将可能产生矛盾。一般情况下,经济实力较强,有更多社会关系的村民──通常也是村委会干部,他们比一般村民更有优势参与旅游。尤其是在旅游开发的初期,外面的游客需要食宿接待,往往都事先联系村干部,自然这些游客也会被优先安排到村干部或者其亲戚家里。由此可能造成一些在旅游业中被边缘化、难以从中获利的村民的不满。

6.环境效益。有学者指出,“第三世界”或者“第四世界”在发展旅游时,往往不得不拿出他们唯一的“自然资源”去进行交换,以至于有的时候不得不以巨大的消耗甚至破坏为代价[3](39)。地方政府及居民往往只盲目期待旅游开发后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却很少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旅游开发前景来看,阿尔沟原始森林在自然景观方面与周边的理县、茂县等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现象,还面临九寨沟、都江堰等成熟旅游区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旅游开发需要修建一定的基础接待设施,以及游客进去后产生的垃圾如何处理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则有可能对原生态的自然环境造成破坏。我们将以上归纳的旅游开发可能对阿尔村产生的五个方面的消极影响用下图来表示。


四、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对策建议

民俗旅游作为民族地区的一种发展方式,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时代的选择。以旅游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乃至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是此类民俗旅游项目最终想要达到的目标。开发民族旅游是个复杂的渐变的过程,旅游地自身也存在生命周期。如果在至关重要的“开发”初期没有进行合理规划而盲目跟进的话,则有可能出现“发展的欢歌与实践的悲唱”[4]。根据旅游周期理论①,旅游地的生命周期始于一小部分具有冒险精神、不喜欢商业化旅游地的旅游者的“早期探险”(exploration)。在“探查阶段”,最初只有零散的游客,没有特别的设施,其自然和社会环境未因旅游而发展变化。其后进入“参与阶段”,旅游者人数增多,旅游活动变得有组织、有规律,本地居民为旅游者提供一些简陋的膳宿设施,地方政府被迫改善设施与交通状况。本调查报告关注的阿尔村即处于旅游发展的此两种阶段,这也是决定今后当地旅游发展走向的关键阶段。通过前文对阿尔村目前旅游开发的现状描述和“预警”分析,结合“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lifecycle of destina-tion),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尽可能地降低旅游开发给当地带来的负面影响。

1.控制村落的整体风貌,尽量保留传统特色。村落风貌改造工程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非常关键,虽然阿尔村在公共空间的重建中刻意增加了一些羌族传统的装饰符号,但这些“改造”几乎都没有采用传统的建筑材料和工艺,仅仅是形式上的模仿,当然不足以吸引“早期探险”型的旅游者──此类型游客恰恰是阿尔村目前最主要的客源。另一方面,后果更为严重的可能是对“私人空间”的改造,一些村民在对房屋进行改造时,为节约成本,完全舍弃了传统的房屋建筑方式,而大量使用钢筋、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就连屋里的火塘也被电炉取代。若照此发展,寨子的羌文化特色将不复存在。因此,阿尔村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加强对村落整体风貌的控制,对各家各户的私人改造,地方政府应加强劝导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使其在改造中尽量采用传统的材料和工艺。

2.重视软投资,控制硬投资。旅游投资并非一本万利包赚不赔的买卖,它同样是一种风险投资。旅游市场脆弱而多变,村民大肆举债改造房屋,但最终并未等来游客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对于经济实力不强的村民,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大规模地去进行民居接待的准备,而应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歌舞、服饰制作、传统知识和文化的学习中,对自己的接待能力进行“软投资”。这样既能减少村民的债务负担,又能促进羌族传统文化的传习。

3.树立风险意识和预警意识。在阿尔村,一个传统的家庭可能同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挖药材等多种生产方式,男人农闲时还可以出去打短工、跑运输,有的人还在当地水电站上班,这种多元的经济生产方式是当地居民在长期的社会经济生产中适应环境与规避风险的经验总结,是一种地方性知识的体现。2008年地震之后,随着整个龙溪乡政府开始制定旅游总体规划,阿尔村成为龙溪乡旅游开发的重点,这一整个过程可以说并非是阿尔村人的市场适应和主动选择,而是在国家话语与政府主导的趋势下被动纳入到“羌族民族旅游”的整体开发进程中去的。村里人缺乏经营旅游产业的经验和资金,在大举借债和贷款投资的情况下,旅游收入的前景却并不明朗。很多村民也并没有意识到旅游产业是一种高依附性和脆弱性产业。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不应仅仅宣传旅游开发可能带来的收益,也应该让村民们充分意识到旅游行业的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同时也鼓励其保留和发展其他生计方式,从而具备在市场波动中实现风险转移的能力。

4.树立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意识。在汶川县众多的羌族村寨中,阿尔村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并被选中作为全县旅游规划中的明星村,就在于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羌族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可以说是当地最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因而要想可持续性地发展当地民族旅游,必须树立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意识。从保护客体上来看,整体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对具体文化事象保护,要尊重其内在的丰富性和生命特点。不但要保护发我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及其有形外观,更要注意它们所依赖、所因应的构造性环境”[5]。在旅游预开发地区更为重要的是,在游客还未大规模到来前,提前树立当地原祝厚的文化保护意识。否则,等到社区已经开始全面迎接游客时再谈保护则为时已晚。文化保护不仅是村委干部应去落实的具体基层工作,也是普通村民应自觉遵守的行为,建议应由村委会引导村民们集体商议传统文化保护的条规,并将其制定为本村的村规民约。同时,要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和观念培养,包括在日常家庭的代际相处中、学校教育中,都应有意识地渗透文化保护的内容。

5.正视社会变迁,尊重传衍机制。在旅游活动中,涵化的过程是最引人注目的。涵化理论认为,当两种文化在某一时期内发生碰撞,其中的一种文化通过借鉴的过程而变得多少像另外一种文化。作为旅游者来说,他们不易从东道主那里借鉴其文化,而“东道国”的人却很容易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这就促使了东道地区一系列变化的产生[6](234)。变异性也是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当外界环境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时,一味要求“地方”继续按照多年以前的生产生活方式过日子是不现实的。技术、环境、社会、市场网络等的变化,必然会导致民俗事象的变迁,所谓的“原生态”只是现代性对“他者”的幻觉。传统民俗在当今社会的剧烈震荡下必然会在某些方面发生变迁的“事实”,而对于政府行政部门而言,保护和传承这些乡土文化,不是“重建庙宇、包装上市”,而是遵循其内部的“文化法则”与认同智慧,保护其传衍机制[7]。从长时段的历史来看,很多传统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都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只要其核心精神和信仰层面并未发生本质性的改变,形式上的变异事实是本文化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一种应变性反应,“变异”乃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和发展。在面临旅游大潮即将带来的各种改变和影响时,应该正视这种社会变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的传衍机制,这也是当地民族文化传承的关键所在。


§ 参考文献

[1]朱晓阳,谭颖.对中国“发展”和“发展干预”研究的反思[J].社会学研究,2010(4)

[2]马炜,张帆.想象的真实与真实的商品[A].张晓萍,主编.民族旅游的人类学透视[C].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

[3]彭兆荣.(后)现代性与移动性:生态环境所面临的挤压──兼论旅游人类学视野中的“旅游文化”[A].张晓萍,主编.民族旅游的人类学透视[C].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

[4]王学文.发展的欢歌与实践的悲唱──一个水族村寨的民俗旅游研究[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3)

[5]刘奎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整体性原则[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04(4)

[6][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M].张晓萍,何昌邑,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

[7]王学文.主仆与制衡──江西石邮傩的传衍[J].民俗曲艺,2010(9)


∷ 基金项目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族旅游预开发区的文化保护预警研究──以汶川龙溪乡阿尔村为例”(SC10E002);教育部青年项目“旅游预开发地区的文化保护预警研究──以中国西南五个民族村寨为分析对象”(10YJC850036)


⊙ 作者简介

肖坤冰(1981~),女,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旅游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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