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熊猫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5熊猫网 学术文献民族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2-6-8 21:47|查看: 140|评论: 0|原作者: 施雨|来自: 中国民族报

真相与态度

雾社起义爆发在1930年,正值资本主义世界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时。因此,雾社起义也就具有了反抗殖民统治、争龋厚族解放的意义。

著名史学家戴国辉先生所著《雾社起义与中国革命》一书,根据当时出版的报刊杂志有关雾社起义的评述,整理出了在日本殖民当局高压下,台湾左派报刊对雾社起义的报道以及汉族革命者和知识分子对雾社起义的反应。这些为民族解放而斗争的汉族革命者和知识分子,在雾社起义的冲击下,态度和思想上出现了明显转变。


左翼人士认为:“蜂起事件带给我们台湾人解放运动很大的教训。从来我们对蕃人的╳╳(运动)不太怀有关心。”

戴国辉先生收集的报刊主要包括《台湾新民报》和《新台湾大众时报》这两份报纸。由于殖民当局的镇压,媒体对雾社起义事件的反应遭到删节,但简短报道中还可透露出一些真相。《台湾新民报》属于抗日右派旗下的报刊,虽然屡遭删节与伏字的厄运,但最终仍全部刊载事件前后过程。而属于抗日左翼的文化协会、农民组合系统的报纸《新台湾大众时报》,几乎是一发刊便遭到禁止发行和被没收的处分。戴国辉先生找到存世的3册(第二卷一号,1931年3月;第二卷三号,同年6月;第二卷四号,同年7月),都印有殖民地当局“发卖颁布禁止”的图章。

在1931年3月号上,有一篇署名“雪岭”的论文,题为《雾社蕃然蜂起的真相和我们左翼团体的态度》。关于起义的意义,雪岭如此论述:“长年来承受着╳╳(日本)帝国主义的最残酷的╳╳(榨取)与╳╳(凌辱)的雾社蕃人,果然起而以死对抗这个╳╳(日本)帝国主义了,依总督的公报,说是突发性骚扰事件,我们都不如此想。在资产阶级两大政党的丑恶的纷争下,此类事件由于有危及滨口内阁生命之虞,因而总督府的方针不用说全在隐蔽事实、曲解意义。这种情形一如向来流行于官场的表面文章的任意草就。关于蜂起事件,只要稍加分析前后之情势,任谁都能断定,是一种有计划的内乱,属于民族╳╳(革命)。╳╳(日本)帝国主义在蕃地所实行的胡乱荒唐的劣行,可以说全世界无出其右者。因而雾社蕃人在日常生活中所遭受的痛苦,当然已达极点。祖先留传的土地于今安在?独立之主权一旦而消失,自给自足之经济组织已受破坏,且被封锁,人如牛马被驱往劳役。警察官肆情侵犯蕃妇或其女儿。这些都是雾社蕃人最为痛恨的事,是促使蜂起的原动力。试想陷进如此悲惨境遇的雾社蕃人,如何能不起来革命呢。在阶级分化尚属暧昧、头目之执政权被剥夺的情况下,蕃人反抗的唯一对象,除╳╳(日本)帝国主义外无他。蜂起事件带给我们台湾人解放运动很大的教训。从来我们对蕃人的╳╳(运动)不太怀有关心。”

这篇文章在用语上,如蕃人、台湾人等,一如其他报纸,区别在于该文不曾使用“凶变”、“出草”等字眼,进而把事件认定为是民族解放运动。再者,对于事件带来的冲击,作者承认一向轻视台湾少数民族解放运动以及自己的浅视;对于所谓的教训,也不像其他媒体那样只论及殖民地当局应该接受的教训,而把它与自己的民族解放运动联系起来,做为强化未来运动的一个契机,表现出前瞻性的姿态。

接下去,在关于左翼团体态度的评论段落中写到:“蕃人与台湾人,同属弱校厚族,同样处在被╳╳(日本)帝国主义所╳╳(榨取)所╳╳(压迫)的地位。╳╳╳(此处伏字太多无法判读)。在雾社蕃人蜂起之际,我们左翼团体向劳农、无产市民进行过散漫的宣传,或以个别╳╳(行动)表明‘反对出兵雾社’。但这种态度甚为消极,显属大错。民众党对雾社一直操持沉默,到了日本大众党的河野密来台(正确地说,日本大众党决议派遣其来台后),始发电报表示欢迎,应付一番。又,自治连盟的走狗们,言明对雾社事件要慎重处理,向官宪声明拟取消演讲,甚至有其地方党员,伪称系街民代表,亲赴战地慰劳讨伐军。这正是背叛民众的党,暴露出其╳╳╳╳╳(走狗之本性)的行为,不待我们多言。雾社蕃人蜂起后,╳╳╳╳(日本帝国)主义者为了╳╳(虐杀)蜂起蕃人,在各地征召人夫,且把人夫工钱克扣。即在当时,我们左翼团体应该展开反对征召人夫、反对克扣工钱的斗争。经由这种斗争,促使一般大众认识╳╳(革命)事件的意义与台湾人和蕃人所处的地位,同时有必要把它推向╳╳╳╳(武力斗争)的新阶段。可是当时我们所有的左翼团体,主体力量薄弱,无法推进勇敢的斗争。我们左翼团体再度犯了机会主义的错误。”


在最需要联合斗争,也具有联合斗争条件的状况下,各界仍然摆脱不了过去的包袱,无法结成统一战线

一战以后,伴随着各种新思潮的冲击与影响,留学日本的台湾青年的民族意识显著高涨。他们充分利用身在岛外的有利时机,组织读书会等革命团体,并利用休假机会回台举行演讲会,致力于启蒙运动。这些活动促进了岛内知识分子民族自觉意识的提高,并最终与资产阶级中的民族主义派以及对民族歧视怀有不满的大资本家和地主阶层等发生了联系,于1921年10月17日成立了文化协会。

该协会在诞生初期,就包含上自大地主(如林献堂等)下至劳动者阶级,因此,殖民地当局唯恐该协会进一步壮大,对其采取了分化策略,同时因受到十月革命、大正民主等影响,在台湾青年之中,除了持民族自决思想者外,还渐有被三民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思想所吸引者,会中思想状况渐趋复杂。

后来,随着会中分化加深,在1927年11月17日的第一次全岛大会上,文化协会发生分裂。协会的主导权落在连温卿、王敏川等左翼青年手中,而林献堂等资本家和崇拜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派别以及小资产阶级分子蒋渭水、谢春木等,则退出协会,另组台湾民众党。但在这个新成立的政党里,也自始便有相对立的两个集团:一个是以蔡培火为指导者,主要包括资本家、地主阶层的一派。他们主张先行肯定日本的统治,试图以合法手段设置台湾议会,实现地方自治,改善本身地位,谋求台湾资产阶级的发展,实现资产阶级诸权利的扩张;另一个是以蒋渭水、谢春木等为代表,以小资产阶级为中心的民族主义者的一派。他们主张“全民”的解放运动,组织“全台湾人”(当初并未包含“蕃人”),把民族运动与阶级运动合并进行,在一定条件下和世界上弱校厚族与无产阶级团结起来,以争龋厚族自决为目标。

1928年7月15日,台湾民众党召开了第二次大会,蒋渭水派受到各国无产阶级革命与中国革命形势发展的影响,终于向大会提议与世界弱校厚族及国际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进行斗争。而此时的文化协会,已经处于1928年4月13日成立的台湾共产党的影响之下。不过,共产国际内部的混乱和中日两国左翼运动的分歧,都带给台湾内部非常深刻的影响。

无法跟上主流派左倾路线的蔡培火一派,终于在1930年8月17日,把成立“以地方自治改革为目的之结社”──台湾地方自治联盟的想法付之实现。

雾社起义事件,正发生在这样的分裂抗争的风暴中。而事件前后,文化协会还在各地召开攻击台湾民众党与台湾自治联盟的演讲会。

雪岭在《雾社蕃然蜂起的真相和我们左翼团体的态度》中,在未自我批判以前,先把自治联盟形容为“走狗”,且对民众党的沉默表示非难,其理由可以从上述抗日各派间的分裂抗争和文化协会少壮派的激进主义者们所处境遇去加以推察。事实上,自治联盟除了在日的杨肇嘉举行抗议活动外,没有其他动静,甚至有如雪岭在文中所做的指责:有些人“慰劳”“讨伐军”,在征集慰问金一事上提供合作。这些事实也被登载在《台湾新民报》上。即使这种协助官方的行为并非出于本意,只是保身术之一种,然而对自治联盟系统的资本家、大地主、地方豪绅们来说,台湾少数民族本来就是“蕃人”,有的甚至认为他们的存在与己无关,顶多是一时怜悯的对象,这样的心态,的确是当时的实情。

不过,雪岭对民众党的非难也未必完全正确,或许多少有点过分。不过,台湾的青年激进主义者,处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下,在殖民当局一次接一次的严厉镇压下,逐渐走向极左宗派主义,渐渐地失去了融通性与运动中有原则有弹性的适应能力。因而,在最需要联合斗争,也具有联合斗争条件的状况下,各界仍然摆脱不了过去的包袱,无法结成统一战线。

文化协会派的自我批判,在学谦的《一九三一年劈头第一声》一文里也能窥见。他指责殖民当局的“讨伐”是对“雾社生蕃弟兄”的无情弹压和对劳苦大众与无辜民众的威胁行为。对雾社起义他如此分析:“震撼世界耳目的╳╳(革命)的民众暴动,促使我们的认识进一层深化。它带给我们的教训是甚么?我们的运动从来缺乏与生蕃弟兄的连系,我们不曾把他们组织成最勇敢的前卫部队,不曾把他们纳入战斗的列宁主义的旗帜下共同进行无产阶级解放运动。因为这些组织上的缺陷和疏忽,使我们面向雾社╳╳╳╳╳╳╳(蜂起时无法有效)展开战斗,终至一败涂地。今后有必要和生蕃建立紧密的连络。”在同一期编辑后记中,署名为“暴君者”留有这样一段话:“自雾社事件发生以来,人们只是惊惶失诧异,进而胡乱猜测,毫无主见。这是因为我们从来都不肯思考蕃人的问题的缘故。今后我们必须关心这些十余万弱校厚族的命运。”

在《新台湾大众时报》1931年6月27日出版的第二卷第三号里,有署名“一波”的《借刀杀人的理蕃政策》,一面报道第二次雾社事件,一面追究殖民当局的责任,并且判断本事件必定是殖民当局不但故意忽视潜在危机,更积极利用分而治之的常规手段,煽动“背叛蕃”(即所谓“友蕃”)令其虐杀素有怨隙的╳╳(雾社)蕃人。

有趣的是,一波的文章同雪岭的文章还是有区别的,它把雾社起义评价为“虽尚未脱离从前的农民暴动水平,但带给世界上被压迫民族与无产阶级的影响非常尖锐,且对世界╳╳(革命)将发挥不可限量的助力”。不过,如果认真观察,会发现雾社起义大概离革命还有一段距离。

各地刊文讨论雾社起义,虽各有语感色调的差异,但对台湾少数民族认识的深化却是他们的共同轨迹

《新台湾大众时报》上的报道主要为以上所提内容。但文化协会及台湾共产党,除了发表相关文章外,又在十月革命纪念日,也就是1930年11月8日,在由产业劳动调查所出版的《共产国际》第四卷第十六号上发表《拥护蕃人暴动──台湾╳╳(革命)青年之檄》。另外,在上海发行的日文杂志《太平洋劳动者》(泛太平洋劳动者组合机关杂志)第一卷第十一号(1930年12月),发表了署名为陈元的文章《台湾雾社的暴动》,在《无产阶级科学》第三卷第一号(1931年1月1日)发表了署名苏慕红的《关于台湾的民族革命》。这些文章都就雾社起义展开了热烈讨论。

《拥护蕃人暴动──台湾╳╳(革命)青年之檄》一文,强调“蕃人的暴动是反帝国主义的╳╳(解放)运动。而且是台湾╳╳(解放)运动高涨的第一声。此一斗争给与○○(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力相当大的打击。因而削弱世界反动阶级之一的○○(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力。对世界╳╳(革命)的前进,带来了客观上相当大的助力”。作者还对中国、朝鲜、日本及各国的革命者及被压迫大众,提出拥护及支持暴动的呼吁。

《关于台湾的民族革命》一文如此说:“处于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蹂躏下的殖民地台湾的民族解放革命现已开始进入前哨战了!十三万蕃人弟兄以武装暴动向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展开拚死的斗争了。”“日本帝国主义者诬蔑蕃地同胞为无人性之人种,好杀异种人,杀文明人艮其肉,割人首级食之等等,不一而足,尽是歪曲夸张的谣言。蕃人弟兄姐妹决非如其所说,依此次之暴动情况可予证明。对于异民族之台湾民族,何以不加害?……官宪屡说蕃人全依感情行事,什么蕃妇对日本的感情纠纷问题云云,真是一派胡言。蕃人弟兄断非因官方谣言所说那样的理由而出以暴动,也决不是他们所说的偶发性、突发性事件。”作者严厉驳斥了殖民当局所谓的“凶蕃泰雅尔”逆血攻心原因说、男女两性纠纷说或“偶发事件观”等谬论。

作者在文中更进一步指出,“当暴动一爆发,帝国主义者立即以警务局之名义声明‘凡骚扰之蕃人及意图参与其骚扰者必将加以彻底之镇压……’这正表示帝国主义者深怕革命蕃人弟兄与台湾民族携手”,且因暴动中只袭杀日本人,当局怀疑或有汉族系台湾在背后策动,“急速派遣检察官至埔里,专心专意想检举台湾人”。事实上,当时的台中州知事水越幸一向警务局长、高等法院检察官长、台中地方法院检察官长所呈送的秘密通报“有关雾社蕃骚扰中,本岛人之行动”是这样说的:“鉴于此次雾社蕃骚扰,仅对内地人加以杀害,而未对本岛人加害,令人怀疑蕃人与本岛人之间是否有所通谋。尤以雾社内地人于遭难后家财亦被掠夺,而该地经营杂货店之左记巫金墩、田财二名,在乱中全无损害,只将该店铺由外面以木板钉封后从容下山,状况可疑,乃予以调查讯问……”等等,证实苏慕红的报道是真实的。

关于起义的意义与对今后的展望,作者在文中写到:“这次的暴动比之从前在组织性、计划性方面虽比较进步,然而说不上成功,至为明显。这不仅是台湾蕃人的本身条件问题。蕃人弟兄既属一弱校厚族,不能没有与国际无产阶级的连系。蕃人问题也是国际无产阶级本身的问题。无产阶级的解放,如无殖民地无产阶级的解放,几无可能。蕃人的解放,如无台湾无产阶级的解放,也几无可能。我们必须将台湾革命蕃人的暴动,看做被压迫弱校厚族对帝国主义的斗争。”文章最后以“让我们不停高呼拥护无产阶级祖国”为结尾。

苏慕红的文章中并未超越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般性意识形态,但明确地把台湾少数民族同胞称为“解放运动的弟兄”,还是值得关注的。

陈元据说是一位糖厂工人。现如今看到的当时关于雾社起义的论述,一般都还沿用着“蕃人”的蔑称,只有陈元,不但改称“土著民”或“高砂民族”,当需要引用“生蕃”一词时,还特别加括号以示非出本人意思。这种用语上的正确与慎重和他所强调的以雾社起义为契机反省民族解放运动所能获得教训的新观点,有一定关连。

陈元在文中写到:“回顾这次的暴动……(一)吾人不得不痛感今天台湾左翼力量之薄弱。台湾左翼,不但无法站在大众日常斗争的阵头,即使对于大众生活中自然发生的斗争,也缺少强固的组织体而无力给与指导加以扩大化。如这次的雾社暴动,吾人坐视一个民族在自卫斗争中败亡的悲惨历程而无力伸出救援之手。(二)台湾的同志们必须因为在至今为止的民族运动中过低评估(生蕃)而从未伸出友谊之手之事,受到严厉的指责。暴动失败的原因,必须由台湾的革命本岛人(汉族系台湾人)负起一半的责任。在将来的阶级战争中,和日常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中,资产阶级口中的(生蕃)这个最弱最小。厚族,也有可能担当很大的任务。因此台湾的劳动运动者,必须及早组织由下而上超越民族界线的统一战线,加以巩固,同时改进至今所犯的错误(过低评估高砂民族──原注)。把散在台湾全岛的‘二十万’左右高砂民族认定为我们的真正同胞,伸手提携同步前进。”作者明确承认“雾社暴动很遗憾地惨败了。但我们不可忽略雾社事件与世界弱校厚族的抬头趋势有一脉相通的地方。这个事件以无法否定的方式明示着全世界被压迫民族解放运动的进展形势”。

陈元的自我批判,是所有当时左翼言论中最客观、对自己最为严格的。不过他虽然提议必须由下组织台湾少数民族,但对于如何突破殖民当局的“蕃界封锁”、“入山许可”等制度规定,却没有具体地提及,不能不说是一种缺失。

这些台湾左翼革命者对于雾社起义的评价,虽各有语感色调的差异,但对台湾少数民族认识的深化却是他们的共同轨迹。只是这些议论,不止是在当时的台湾,即使在日本也属“禁止颁布”的言论,因而对一般大众也就无法产生直接的影响了。

己到尾 ●● 已到头

最新评论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1 09:23, Processed in 0.109201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