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东部地区因其较好的区位优势、较快的发展速度、较高的发展水平,吸引了较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因而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的任务很繁重。其中,大力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是中东部地区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事关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事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把握规律、抓出成效。 在宣传教育理念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民族工作是一项群众工作,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始终要牢记为各族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放在突出位置。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安排各项普法工作,都要考虑到本地的民族工作实际,深入了解各族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从而切实推动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少数民族的民生改善。 在宣传教育对象上要面向全社会。中东部地区民族工作实际,决定了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要尽可能面向全社会,努力形成良好的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为此,中东部地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对象,要包括各族群众、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要把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培训课程的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水平;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工作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其处理民族事务的水平;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护民族团结意识;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使各族青少年从小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中华民族意识;要以社区、企业等为平台,对各族群众进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法治观念,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在宣传教育内容上要抓住重点。根据党和国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中东部地区民族工作实际,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在内容上主要围绕3个方面开展: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这是中东部地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二是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这是中东部地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三是在宣传教育中强调依法治理,这是中东部地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以法治的方式推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顺应时代变化,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矛盾问题的必然选择。 在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与时俱进。要充分发挥各类板报、墙报、标语、宣传专栏、宣传长廊等传统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广场、公园、社区等固定宣传阵地建设。要大力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作用,依托现代通信手段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网站、手机报,制作普法光盘、软件、动漫、影视剧目,切实增强民族法制宣传的时代性、吸引力、辐射力。要建设好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网站,开设“六五”普法专栏,把各级民委网站建设成民族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 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重3个结合。一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行为准则,使他们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法治精神。二是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是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创建活动可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三是与党中央对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要求相结合。在2009年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对少数民族干部提出了3条要求: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对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党中央也提出了4个要求,即政治上靠得注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应与中央这些要求相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过程成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过程。 (作者系河南省民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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