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在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与会的382名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这是包括藏族在内的全体中华民族永远牢记的、对于西藏和全国都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性事件。 回顾上世纪50年代,西藏还处于与欧洲中世纪相类似的政教合一、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既是宗教神权的首领,同时也是西藏地方政府的首领。这些只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僧侣和贵族们,却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尝森林、山川及牲畜。他们运用成文法或习惯法,设立法庭、监狱或私牢。所施刑罚极为野蛮残酷,如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当时,在西藏最大的寺庙之一的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的残酷刑具。 而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被分为差巴、堆穷和朗生3个阶层。差巴和堆穷属于农奴,不拥有人身自由,更是不能随便地离开领主。朗生是奴隶,完全无偿地给农奴主干活,是农奴主的私人财产。他们终身依附于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他们没有人身自由,被农奴主随意打骂、处罚、出卖、赠送,甚至监禁、处死。同时,西藏地方法典又将人分为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比如,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他们的命价是与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匠人等,他们的命价却是草绳一根。用农奴们自己的话说,“能带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脚印”。 这就是民主改革之前旧西藏的真实世界,三大领主以法律之名确定了百万农奴没有人的尊严,没有人的自由,没有人的权利,甚至连人的名字都没有,连起码的生存权都无法保障,民主权利更是无从谈起。 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把属于“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身,这是西藏百万农奴渴望得到也理应得到的解放。面对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统治,他们从未停止过反抗斗争,采用请愿、逃亡、抗租抗差直至武装斗争等形式争取自己的人身权利。但是,他们的要求却遭到了三大领主的残酷镇压。直到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领导西藏各族人民一边平叛一边进行民主改革,这才使他们翻身获得了真正的解放。 半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20世纪以来,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为首的分裂主义集团时刻梦想在西藏恢复其反动、黑暗、野蛮、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怂恿下,与境内少数分裂分子内外勾结、遥相呼应,不断组织策划分裂破坏活动,千方百计阻挠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发展进步。 面对长期尖锐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西藏自治区各族人民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特别是对口援藏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坚定不移抓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旗帜鲜明反分裂,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贯穿于经济工作的始终,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和欧债危机的冲击,全力抗击地震、大风、暴雪、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确保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了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西藏取得了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区经济连续10多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西藏矿产业、藏药业、民族手工业、旅游业、水能等特色优势产业创历史最好水平,拉贡高速、阿里机场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落成,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丰硕的成果,等等。 民主改革50多年来,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权利,昔日的农奴成为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主人。西藏各族人民从封建农奴制的残酷压迫和我们党处处为人民谋利益的鲜明对比中,特别是经历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更加清醒地认清了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坚定了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的信心和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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