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熊猫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5熊猫网 学术文献民族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2-1-20 03:06|查看: 78|评论: 0|原作者: 刘祥学|来自: 《中国社会科学报》

文化传播推进广西各民族文化认同

在汉文化的传播影响下,广西民族“一体化”发展的结果,是使广西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渐趋统一。这也是广西各民族能够实现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边疆民族省区,共有11个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省区相较,在汉文化的传播及其与当地民族文化交流的影响下,广西民族关系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尤其是在语言、文字、习俗、共同的价值观等方面表现明显。这些是广西各民族实现和睦相处的重要基础。


“共同语言”的形成

语言隔阂是影响民族交流的重要因素之一,广西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拥有自己的民族语言。但语言的差异并未成为广西各民族交往的障碍,究其原因,就是汉文化在广西民族地区的传播以及与当地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下,最终形成了“共同”的民族语言,从而促进了当地各民族跨越语言障碍,形成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局面。当然,在民族聚居程度较高的局部区域,少数民族的语言同样也成为了当地各民族交往的“共同语言”。

“共同语言”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共同语言”的地域,也是在这一进程中逐步扩展开来的。早在宋代,有关汉族与广西当地民族在语言上的相互影响就有较多的记载。宋代北部湾沿岸的钦州一带,是典型的多民族混居之地,其中有土人、北人、俚人、射耕人和疍人。土人与俚人为当地居民,有自己独特的民族语言。史料记载,土人“以唇舌杂为声音,殊不可晓,谓之蒌语”;俚人“语音尤不可晓”。北人、射耕人皆为外省籍移民,疍人主要以捕鱼为生,散处海边。宋代外来移民数量不多,其语言中不自觉地植入了广西当地民族语言的成分。所谓北人“语言平易,而杂以南音”,而疍人“以舟为室,浮海而生,语似福、广,杂以广东、西之音”。

移民语言主动与当地民族语言的接近、发展,是产生“共同语言”的基础。随着移民与当地居民的交往不断增多,这就需要选择彼此之间的一种语言作为双方交流的工具,因此在早期,“共同语言”多产生在汉族与当地民族交往较多的城镇周边地区。而在当时的广大乡村,如左右江流域等地,多为当地民族聚居,其语言“待译而后通”,显然不具备成为共同语言的可能。

明代以后,随着汉族移民的不断增多,并不断向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发展,在桂中、桂东北、桂东南等地的平原、丘陵地带,汉族人口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在政治、军事以及一系列的文化措施下,汉文化向广西民族地区的传播、渗透日益加强,汉语影响日益扩大,逐渐成为各民族交往使用的“共同语言”。

据史籍记载,明代少数民族能够操持汉语,以汉语作为双方交流语言的,主要是被称为“熟瑶”、“熟僮”的少数民族,他们主要分布在北部湾沿岸的钦州一带、桂东南丘陵地区、桂中平原、桂东北地区以及左江流域的重要城镇。钦州与桂东南地区,早在汉代就是多民族杂居之地。除居住在深山的瑶族、壮族与汉族交往不多,不通汉语外,被征调而来的壮族“狼军”,被安插在平原的边缘地带,他们与汉族接触较多,受汉族影响较深,通晓汉语。

清代中叶后,随着汉文化传播的加强,少数民族通用汉语的情况日益普遍,“共同语言”区域不断向桂西、桂北民族聚居区发展。至民国时期,“共同语言”完全扩大到广西所有的民族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汉语因为普及较广成为各族使用的“共同语言”,在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局部区域,壮语、瑶语、苗语等也成为当地各民族的“共同语言”。如那坡县,当地以壮族、汉族人口居多,出于交往的需要,彝族群众在民国时期“大都会讲壮话,听懂汉语”。隆林县杂居着彝族、仡佬族、苗族、汉族、壮族等民族,当地的仡佬族基本上都能操苗语与官话。在全州县东山,当地的汉族通晓瑶语,在金秀的桐木镇,当地大部分汉族都能说壮语。


“共同文字”的形成

广西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都有自己本民族的语言,但没有本民族的文字。随着汉文化的传播,在壮族社会内部,曾产生过“土俗字”。这在宋代的典籍《桂海虞衡志》和《岭外代答》都有记载。甚至直到清代,土俗字仍在壮族社会内部流行,但始终得不到普及。其中的原因,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壮族先民创造的土俗字毕竟是在汉文化强大的影响下创制的,具有先天性的缺陷。在汉文化不断传播和影响下,汉字迅速在各民族间得到传播,并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不论是科举考试,还是编写谱牒、契约文书,汉字的使用浸透到广西各民族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并使用汉字记载本民族的史事。汉文化传播的结果,使汉字成为广西各民族的“共同文字”。


习俗的“趋同”发展

经过长期交往,广西各民族的习俗开始出现“趋同”发展的现象。一方面表现为各民族习俗的“汉化”发展。广西少数民族自古崇尚恋爱、婚姻自由。对于一些不合儒家伦理的婚恋习俗,长期以来,当地政府甚至采取行政措施以及通过儒家文化的传播,使之得到变革。

正因如此,明代以来广西民族地区的婚俗即发生了较为明显的“汉化”现象,表现为在形式上保留本民族的特色,但不自觉地受到儒家文化的深刻影响,移植了大量汉族婚俗的内容,各民族婚俗相同性不断增多。至明中叶,桂林府各县“婚姻丧祭,俱用礼乐,咸与中国无异”,但分布在周围山区的少数民族仍保持本民族婚俗。“婚姻多不合礼”、“婚姻以唱歌、踏青为媒妁”。

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之间习俗开始“趋同”发展。如在桂北的宜山、河池、融县、三江、思恩等地的各民族之间,习俗基本相似。

汉文化在广西民族地区的传播,也使得儒家思想逐渐被各少数民族所接受,最终形成了共同的伦理价值观念。在各地的乡规、民约以及修订的族谱、家训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量儒家思想伦理价值观念的内容,如爱国保家、敬老爱幼、重诺守信、平等礼让、团结互助等。在汉文化的传播影响下,广西民族“一体化”发展的结果,是使广西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渐趋统一。这也是广西各民族能够实现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 作者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己到尾 ●● 已到头

最新评论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2 10:23,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