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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金达莱|2011-12-30 14:54|查看: 87|评论: 0|来自: 大洋网-广州日报

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因包养情妇被开除公职


湛江市纪委通报6宗典型案件

本报湛江讯(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李利君、郭雄斌)昨日下午,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召开2011年下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会,就今年下半年查处的其中6宗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其中包括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调研员、霞山分局原局长庞某华违纪违法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龙某泽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湛江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原经理练某辉违纪案;徐闻县曲界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黎某敏骗劝水稻示范推广种植”项目资金、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案;吴川市水利局原局长黄某受贿案;廉江市交通局有关人员工作失职案。


城管分局局长受贿61万

据介绍,2009年至2011年,庞某华任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霞山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霞山区松林市场经营者林某某在该市场无证经营提供便利,收受林某某贿赂61万元。今年3月,庞某华被移送司法机关,同年11月,庞某华被处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龙某泽从2004年起包养情妇王某某。王某某于2007年6月和2008年12月为龙某泽生下一女一男。2011年11月,龙某泽被开除党籍,并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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