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跨越式发展,历史起点 导语:西藏和平解放既是中国现代史和中国革命史上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也是西藏地方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包括跨越式主题、经验机遇、优势、引擎、创试等在内的诸多条件,尤其是社会制度的跨越性变革,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关键性条件,和平解放60年来,西藏的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实现了全面进步,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平解放,是西藏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起点。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标志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和平解放是西藏地方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也是中国现代史和中国革命史上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这一事件承接着历史,拓展着现在,开启着未来。它既是西藏社会前进的必然选择,也是西藏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起点。以和平解放为历史起点,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的特殊关怀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通过各族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西藏经济社会驶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正在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
和平解放前的西藏,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始于公元10世纪,至公元13世纪前后已普遍确立。西藏的封建农奴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政教合一,即世俗的政治权力与藏传佛教的神权紧密结合,对农奴和奴隶实行人身和精神上的双重控制和压迫。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基本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尝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而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却极少占有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没有人身自由,不得不依附于领主的庄园为生或充当世代家奴,遭受强制的乌拉差役、租税和高利贷三重剥削,生活在死亡线的边缘。三大领主可以把农奴进行赠送、转让、抵押。农奴的子女世为奴,从属于领主。农奴结婚,事先要征得双方令主的同意,生下孩子后,男孩归男方领主,女孩归女方领主所有。除差役外,农奴们还要承担上百种名目繁多的经常性的和临时性的税赋。高利贷是当时三大领主剥削农奴的重要手段之一,通常借钱的年利息在10%、20%甚至30%,借粮的利息是借四还五或借五还六。农奴的债务有子孙债和边保债。旧西藏的法典把人分为三等九级,下等人触犯了上等人就要处以刑罚。可以说,和平解放前的西藏,社会制度十分落后,等级森严,广大农奴没有基本的人权可言,个人命运极其悲惨。 直到20世纪中叶和平解放前,西藏仍然实行的是这种残酷、野蛮、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从社会发展的规律看,这种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落后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经济方面看,原始落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仅有的手工业生产基本上属于家庭副业性的生产,产品主要是满足农奴主的需要和农奴的生产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出售;农牧区产品的交换也只在一定季节性的市场,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城镇商业主要是供应僧俗领主生活和宗教活动的需要。西藏作为一个区域性的社会,其经济停滞不前,成为死水一潭。从政治方面,把持着西藏地方统治权的政治集团──“三大领主”只顾榨取人民的血汗,根本不顾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以及人民的生存状况。从社会方面看,对外封闭,与世隔绝,社会结构单一,流动性极低,基本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事业发展。从文化方面看,宗教文化取代了教育以及其他文化,极大地禁锢着人们的精神意识,整个社会处于僵化窒息的状态。从民生方面看,占95%的人基本没有生产资料,没有人身自由,挣扎在死亡线上。正如已故的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所言:“那个时候,我和一些上层开明人士都认为照这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得毁灭。”中国社会呼唤着变革,人民盼望着解放。历史进入20世纪中叶,世界和中国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特别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改变了中国社会和各族人民的命运,也一定要改变西藏社会和西藏人民的命运,长期停滞不前的西藏社会必奖迎来新的曙光,获得新生,西藏解放已是大势所趋。
进入近代以来,由于溥王朝的腐败无能,西方国家凭借“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以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虽然西藏仍然固守着封建农奴制度,但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却图谋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来。1853年,在英帝的指使下,亲英势力把持的尼泊尔政府借口西藏地方官吏虐待尼商,武装侵入聂拉木、吉隆等地。1888年英帝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侵占了西藏的热纳、隆吐山和则利拉等地。1904年英国又发动了第二次侵藏战争,侵略军占领了拉萨后,强迫签订了《拉萨条约》。其后,美国也插手西藏事务,干起妄图分裂中国的勾当。可以说,从那以后,围绕着维护祖国统一问题,西藏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并领导中国革命不断向前推进。1949年10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艰苦努力,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是100多年来中国历史的一个具有伟大意义的里程碑,也是中华五千年历史中一个伟大的时刻。它结束了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结束了极少数压迫者、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国家四分五裂、征战不休和人民生活贫困、生灵涂炭的局面。西藏作为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有与全国一道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双重历史任务,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才算彻底完成,西藏才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的新阶段。因此,毛泽东说:“西藏革命要分两步走:第一步,走民主的道路。第二步,走社会主义道路。”其中,西藏的民主革命又要分反帝和反封建农奴制度两步走。要完成西藏民主革命的艰巨任务,使西藏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新时期,西藏获得解放是前提、是基础。只有西藏实现解放,民主革命才能在西藏顺利进行,广大的农奴才能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悲惨命运,西藏的发展进步才能真正有希望。 西藏的和平解放,实现了西藏民主革命的第一重任务即反帝,将帝国主义势力驱逐出了西藏,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经济羁绊,为西藏的发展进步开辟了新的道路。与此同时,西藏的和平解放,维护了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了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和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西藏的和平解放,使祖国大陆全部得到解放。尔后,经过平息叛乱、民主改革,于1965年9月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西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但是,由于社会历史、发展条件等诸多因素,西藏属于全国落后的地区之一,要赶上其他地区的发展水平,就必须走超常规的发展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
西藏的和平解放,经过了曲折的历史过程。一方面,中央政府坚持和平民主团结建国的政治主张,希望通过符合各族人民利益的和平方式解放西藏;另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帝国主义的挑唆下,西藏地方政府中的亲帝分裂分子加紧了分裂步伐,妄图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最终,在中央人民政府英明正确的领导下,在以阿沛·阿旺晋美等为代表的西藏爱国上层的积极努力下,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经过谈判协商,签订了“十七条协议”。“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举,是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吸取历史上和外国的经验教训,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同处理好中国的民族实际问题、与西藏具体情况紧密结合的产物。“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先决条件。 跨越式发展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落后者对先行者走过的发展阶段的超常规的赶超行为。西藏跨越式发展是基于西藏的各种条件下奋力赶上祖国其他地区发展的超常规活动。“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六个方面的条件。第一,确定了跨越式发展的主体条件。这个主体条件就是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受着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人民解放军守卫边防,有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有在国家主权保护下的邻邦友好关系环境等等。这样一个主体条件是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西藏虽然落后,但具备了上述这些条件才有跨越式发展的可能。第二,获得了跨越式发展的经验和机遇条件。“十七条协议”写到,自解放战争以来,“国内各民族除西藏及台湾外,均已获得解放。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各上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各少数民族均已充分享受民族平等的权利,并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全国各地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给西藏提供了成熟的经验,使西藏在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上不走弯路,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激发了西藏各族人民走跨越式发展道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新中国的统一为国家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为西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没有解放西藏,没有国家实现新的统一就不可能有这种机遇。第三,提供了跨越式发展的优势条件。在相对落后的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有相对的优势条件。和平解放为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优势条件,这就是中央人民政府“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第四,提供了跨越式发展的引擎条件。跨越式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引擎拉动才能奏效。西藏跨越式发展的引擎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尤其是有了像毛泽东这样的各族人民衷心爱戴的领袖的英明领导,中央历代领导集体都关心西藏,使西藏的发展真正实现了飞跃。第五,提供了跨越式发展的创试条件。跨越式发展要锁定一个高标准的大目标。“十七条协议”实际上明确了这个目标,即“打倒了各民族共同的内部敌人──国民党反动派,驱逐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外部敌人──帝国主义侵略势力”,“顺利地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保卫国防,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与国内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样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这实际上是建设一个新西藏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就要大胆地实验、大胆地创造。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因为有祖国做强大的后盾,有各兄弟省区的发展带动,西藏跨越式发展就有了物质力量的保证。第六,奠定了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条件。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有各种条件,而最关键的条件则是社会制度的保障条件。“十七条协议”规定“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但在十一条中清楚地写明:“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这一条明确了西藏社会的制度必须要变革,要西藏地方政府顺应人民要求自动变革,西藏的政治制度不变是暂时的,从长远看、从人民的期待看,西藏的政治制度必须变革,只是时间的迟早问题,而不是变与不变的问题。社会制度的改革必然带来整个社会的重大变化,跨越式发展才有可靠的基础。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西藏和平解放在艰难曲折中最终得以实现,历史已过60年,时间越是久远,它对西藏社会产生的作用、对西藏跨越式发展创造的一系列条件就越是清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纲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西藏作为新中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所以,西藏和平解放后至1959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守卫边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实现了祖国大陆的统一;十世班禅回到了后藏,实现了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体现了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地方的政治管理,实现了中央对西藏外事的统一,废除了不平等条约;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在中央财力和全国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有重点地进行经济建设。修筑了举世闻名的康藏、青藏公路,建成了当雄机场,改变了西藏历史上交通闭塞的状况;国家在西藏建立了银行、邮电、贸易和交通运输等国有经济;建立了十几个工矿企业,开创了西藏现代工业;国家对整个西藏经济实行帮助扶持政策,如无偿发放农具,免费给牲畜防治疫病,发放无息农贷和低息手工业贷款以及救灾款、救济款等,大量收购畜产品;同时办学校,培养藏族干部,办医院给群众免费治病等。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由于两种制度、两种政权并存,西藏只能进行有限的重点建设,整个经济的发展还落后于全国。和平解放后,西藏社会期待着较快的发展,但旧制度和旧政权的存在却阻挡着这种发展。 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为了永远维持封建农奴制度,分裂祖国,悍然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全面的武装叛乱。3月20日,驻藏人民解放军奉命平息叛乱。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的职权,协助解放军平息叛乱,并在西藏开展民主改革运动。1959年始,西藏进行了一场以土地改革为核心的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西藏的民主改革,属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民主改革,西藏完成了民主革命的第二重任务,即反封建任务。通过民主改革这场伟大的社会变革,摧毁了旧西藏“三大领主”统治势力和封建农奴社会的经济基础,废除了“三大领主”对广大农牧民的人身役使与经济剥削;昔日的百万农奴获得了人身自由和生存权、发展权,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各级人民组织和基层政权相继建立,藏族干部和知识分子队伍不断发展;推动了西藏地区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国家对西藏各方面的支援惠及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短短几年中,西藏地区的社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 经过自治区筹委会近10年的艰苦工作,1965年9月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光辉胜利。它标志着国家的进步统一和国内各族人民的团结更加巩固,标志着西藏地方在共产党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巩固,标志着西藏民主革命的基本结束,实现了西藏从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转变到农牧民个体所有制后,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经过平息叛乱、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制度在西藏逐步确立起来,西藏社会实现了社会制度的跨越性变革,结束了两种制度、两种政权并存的局面,从此,西藏跨越式发展排除了原有地方制度和政权组织的阻碍,具备了新的良好的社会条件,西藏各族人民在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奇迹。
和平解放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的特殊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下,经过全区党政军警民的艰苦努力,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和平解放前,西藏经济以农牧业为主,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处于封闭的自给但不能自足状态。仅有的手工业多为家庭作坊式,加工工艺落后。对外贸易方面,西藏输往邻近地区的商品基本上是农牧土特产品。和平解放60年,在中央的大力扶持下,依靠自身的资源优势,西藏已初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对外贸易实现了新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西藏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高原生物和绿色食(饮)品业、优势矿产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特色旅游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甘露藏药”、“拉萨啤酒”、“5100矿泉水”等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原特色品牌已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称号。2010年,甲玛铜多金属矿正式投产并在香港成功上市;华新水泥二期工程竣工;新增的20万吨拉萨青稞啤酒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远销美国。2010年,在国际市场需求回暖的有利条件下,在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客项扶持政策的推动下,西藏进出口总额达8.3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啤酒、矿泉水、水泥等自产工业品出口能力不断增强,对外贸易拉动西藏经济增长的水平明显提升。从经济总量来看,“十一五”时期,西藏生产总值连续突破300亿、400亿和500亿三个大关,2010年达到507.5亿元。 各项社会事业实现了全面进步。由于旧西藏实行残酷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不可能有现代意义的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平解放6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西藏的建立,在中央的特殊关怀下,包括现代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获得了全面进步。现代教育方面,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覆盖城乡的免费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顺利实现。医疗卫生方面,农牧民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建成了72个县卫生服务中心和682个乡镇卫生院,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所有县、乡、村医疗机构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妇幼 保健、优生优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进一步下降;传染并地方病监测防治工作不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增强,全区实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社会保障方面,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和社会救助、救济等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西藏率先实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公共文化方面,建成149个乡镇文化活动站、2000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县县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实现县级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目前,西藏已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格萨尔、藏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0项,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弘扬。 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和平解放前,在“三大领主”的压迫下,广大农奴的生活极其困苦,连基本的生存权都难以保障,在几百年中人口几乎没有增长。和平解放60年来,在中央的特殊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下,西藏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截至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西藏总人口达到300万人,是和平解放时期的2倍多;人口预期寿命由旧西藏的35.5岁,增长到现在的67岁,增加了近一倍。城镇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初步形成,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达到9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10年突破4000元,达到413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80元。“十一五”期间,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累计投入资金170亿元,农牧民安居工程惠及27.5万户、143万农牧民。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0.3%、91.4%,乡镇通邮率达到85.7%,农牧区碘盐覆盖率达到91.2%。 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平解放前,西藏的山川、河流、森林等都归“三大领主”私有,生态环境处于一种自然发育状态,根本谈不上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发展。和平解放60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广大民众环保理念的不断提升,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西藏的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为标志,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科学规划、整体推进、保护与建设并重的新阶段。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截至“十一五”末,西藏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生态功能保护区21个,植树造林172.1万亩,防沙治沙64万亩,退耕还林58.5万亩,退牧还草5911万亩,有效保护了西藏重要的生态区域。 国家对西藏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和平解放时西藏的发展实际,按照“十七条协议”的要求,和平解放60年来,中央举全国之力建设西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解放初期,基于西藏当时的经济条件,毛主席就指示“进军西藏,不吃地方”,“一面进军,一面建设”。民主改革后,中央在西藏实行稳定发展的特殊政策,让翻身农奴休养生息,发展生产。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召开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帮助西藏发展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安排项目。长期以来,西藏财政支出的90%以上依靠中央的补助收入。可以说,没有国家的大力投入,就没有西藏今天的发展劈面,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了对口支援西藏的新机制,10多年来,对口支援省市和单位为西藏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对西藏发展的大力支持。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和对口单位对西藏的支援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和平解放西藏,是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这一事件承接历史,拓展现在,开启未来。和平解放,是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起点。60年来,在这一事件奠定的西藏社会发展与进步、民族团结与繁荣、人民幸福与安康的坚实基础上,西藏的经济社会实现了伟大的跨越,西藏各族人民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创造了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2010年1月,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战略部署,是西藏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以这次会议召开为标志,西藏的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坚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大道上,在探索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道路中,一定能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 ⊙ 作者简介 白玛朗杰(1955~),藏族,西藏丁青人,政协第九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院长。(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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