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原理、原则与中国的民族、社会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承续拓展、应时开新,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品格,也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和启示,具有深刻的历史感和当代性。 中国共产党在强调“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时候”,始终有着明确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追求。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多方面的内容和特征,就其指导思想而言,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它的价值理念和价值目标,即民族平等、团结进步、共同发展、繁荣和谐,尤其是民族平等这个核心价值理念,作为一项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贯穿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与实践之中。 民族平等是科学社会主义对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个核心范畴。民族平等就是指各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所享有权利和所处地位的相同。除了这个基本定义以外,民族平等还具有丰富的内涵。民族平等是理想观念、基本原则和现实目标的统一。它既是一种观念、思想和理论,也是一种运动,更是一种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追求的目标。民族平等合乎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各民族根本利益的一致追求,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坚持民族平等,传承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核心价值理念,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和基本原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各民族发展的历史共同性和未来共同性的认识。民族平等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中,民族平等原则被落实到社会各个领域,包括基本制度、体制、管理的程序和规范中,成为了民族工作的动力源泉、有效机制和衡量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所蕴含的价值理念体现在国家、民族和社会三个层面。其一,政治权利上实现民族平等。具体来说,体现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安排上,如强调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民族自治机关的民族化等;体现在建国初期的民族识别工作中,如更改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的称谓;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进行民族识别,确定民族身份,而不是教条主义地应用概念等;体现在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慎重稳进、区别对待、分步推进等工作方针上;体现在民族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对民族平等原则强调法制化保障上等等。其二,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共同发展。如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颁布和实施等等。其三,民族文化发展上实现不断的繁荣进步。如自新中国成立开始,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政策中对促进民族文化发展和保护的强调,通过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以此提供法制上的保障;通过一系列政策和具体的措施来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等,这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文化发展的价值追求和政治立场。 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相处,通过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以明确的信念和信仰为基础的价值目标,展现出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未来趋势和目标,展现出我国民族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未来方向。在民族发展的理想追求中,价值意识同民族理论知识和经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指导和推动我国民族工作实践活动的精神力量源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正是由于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团结进步、共同发展、繁荣和谐的价值理想,并使其在认识和处理现实民族问题中不断的制度化和具体化,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了明确的理论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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