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生态移民应注意对移民群体社会、文化形态重新估价”的问题,或许与移民/定居化研究无直接关系。但是作为影响国家生态移民工作成效的“潜流”,尤其在设计与论证移民工程,特别是规划具有某种传统文化属性群体移民的时候,使鹿鄂温克个案表明,有必要将以下问题纳入其中,即要设问:民族群体、人口较少民族群体“原生态”是否依然?或应首先注意对移民群体社会、文化形态的重新估价。
敖鲁古雅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鄂温克民族乡,位于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全乡行政区划面积1767.2平方公里,林地面积近25.1277万公顷,其中可供畜牧业发展的自然草场,林缘林间草场占全乡土地面积的80%。人口1390人,总户数445户,有汉族、鄂温克族、蒙古族、满族、回族、俄罗斯族6个民族。其中,鄂温克族人口234人,占总人口的16.8%。近年来,敖鲁古雅乡以驯鹿经济为特点的特色养殖业、家庭旅游业、驯鹿产品加工业和民族工艺品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2004年全乡民族工业总产值达到898万元。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使鹿社区大体上经历了3次搬迁。1949年开始,由政府组织实施,游猎游牧于大兴安岭之中的使鹿鄂温克猎民第一次下山。1953年之后,政府在中俄边境额尔古纳河畔的奇乾乡陆续建起了供销社、民族学校、结核病防治院、俱乐部、养兽场等,为他们提供了就医、孩子上学、购买生活日用品的便利。猎民们开始了定居生活,但仍然保留着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使鹿人微型社区开始形成。事隔十余年之后,1965年,因中俄关系和猎场等原因,政府组织将定居于奇乾使鹿社区的居民迁移至满归镇北17.5公里处,兴建了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政府出资为每户猎民盖了一套新房,经过三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机构完善、设施齐全的现代民族乡。猎民们有一部分人从事民族乡的建设工作,以及外出工作和学习,还有一部分人则仍然从事着传统的生产活动。新近一次的移民,即2003年8月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移民。当地政府将原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整体搬迁至距根河市4公里处的根河市郊(原根河林业局第三车间旧址)。生态移民的主要起因,一为推行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二为应对老敖乡邮政、银行撤出,电路老化等问题,三为附近水坝,需要维修,四为子女就学等等。新敖乡面积36万平方米,政府在这里为鄂温克猎民建起了小学、卫生院、敬老院、博物馆等公共福利设施。在新敖乡,政府还投资170万元,建起了占地1.68万平方米的48间标准化鹿舍,企望猎牧民将驯鹿进行圈养。 作为政府指导下的生态移民工程,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政府关于移民社区的设计。另一重要角色为移民群体。不同于一般意义的移民群体,此处的移民主体为人口较少民族──使鹿鄂温克人。而正是这一情况,使此次生态移民具有了不同于一般移民定居的性质。自2003年8月至今,可以看到,尽管政府为此群体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靠发展驯鹿产业、出售狩猎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和旅游业来增加收入,然而,当初政府设想的“驯鹿业生产圈养化”已经成为泡影,而伴随新定居点社会生活出现的猎民社会进一步边缘化、文化碎片化的状况尤其耐人寻味。
产生单独建立社区导致使鹿者产生“失去老邻居”、“感觉不习惯”的苦恼和孤单感 事情原委是:在老敖乡已经与异文化有近半个世纪接触、吸收并业已形成一定的文化吸收、社会整合-多元文化社区的情况下,“生态移民”社区却采取单独给从事使鹿业的猎民建立社区,而鄂温克族干部、职工以及其他民族居民不享有分房资格的办法,导致使鹿者产生“失去老邻居”、“感觉不习惯”的苦恼和孤单感。也就是构成新敖乡社区的62户,均由过去老敖乡社区中清一色鄂温克猎民组成。政府分配住房的原则是区分鄂温克猎民和其他居民。因此,对新社区居民来讲,过去熟悉的邻里关系被斩断,需要开始新的邻里关系,也意味着与周围社会新的接触变得更为复杂和不自然。 谁是猎民?哪个阶层能够代言使鹿者? 同样是发生在敖鹿古雅2003年8月的搬迁,住房怎样分配?政府该找谁商量?对此也引起过纷乱。猎民群体认为,既然住房是分配给猎民住,为什么政府在商量一些相关大事时总爱找干部而不找猎民?谁是猎民?谁能代表猎民主体?结合上述迁移引起的“失去老邻居”,不难发现,围绕迁移和分房,一个业已形成的吸收了多文化因素的使鹿社会结构发生了动摇;同时,又使业已分化的传统社会进一步走向解构。 核心问题的并未解决与群众中可能滋生的与政府玩“捉迷藏”游戏的兴趣 半个多世纪以来使鹿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往往被看做文化和文化的载体──民族群体发展前景的风向标──驯鹿业的兴衰问题。 可以看到,搬迁结束后,上级政府下拨专款为猎民准备了生产生活必需品,并为每户发放了生活补助费300元,无偿为猎民提供了液化气炉具和小灵通手机,同时为62户猎民的院落进行了平整并铺设了砖道。在细微处,又于搬迁那年的春节,组织人员给山上的猎民送去饺子等等。然而,猎民们对政府所做的这些零碎的“工作”依然不太领情。或许还要理解,一个群体,他们最大的关注和隐痛是什么。如果政府在这一点上让群众失望,其他的工作都会无济于事,猎民们不仅不会领情,而会认为是“应该”。此举也不会提升政府威信,而且有可能让群众滋生与政府玩“捉迷藏”游戏的兴趣。或许,这些优惠政策一时会有短期效果,但是如果核心问题并未解决好,如规划的驯鹿圈养计划的失败(重又放归山林)。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考虑到饲料来源、猎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半野生的驯鹿是否适应圈养的环境、是否有成熟经验可供借鉴等等。由此造成“夹生饭”,为新问题的衍生打下伏笔。
2003年搬迁新址后,敖鲁古雅乡猎民对政府试图将驯鹿所有权完全归个人的主张进行了抵制。猎民从个人实际利益和外部条件出发,斟酌结果,还是认为驯鹿所有权由政府掌管于己有利。而政府和外人以为完全让猎民回归“传统”,自己拥有驯鹿使用发展的全部权利,岂不是他们内心所渴望的?改变的传统社会,现实中到底真实的社会、文化“图象”是怎样的?如政府施予的照顾、优惠,出于尊重他们“传统文化”的善意的想象和考虑,或许已经滞后于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的现实选择,因此,对移民群体社会、文化形态的重新估价,也成为保证移民工作得以实现预期效果的基本前提。
搬迁后的新敖乡民族学校于2007年与根河市二小合并,因涉及到不少家庭,又因是“民族学小。”,此事在当地颇受人关注。合并后的根河市第二小学改称为“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学小。”。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学校的命运,传达了一个信息,即大社会环境下民族学校呈现边缘化走向。而代表主流话语的大社会,无论是在现代文化的吸纳能力、社区规模、社区静态实力及动态张力等方面,均对微小社区以及某种意义上作为政策制度、文化符号的民族学校形成压力,这是人口较少民族教育承受边缘化压力的根本原因。 据说,2007年9月开学时,由于学校仅剩下9名学生,根河市教育局才决定将敖乡民族学校与根河市第二小学合并,使用“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学小。”名称。可以看到,生源不足是敖乡民族学校与其它学校合并的主要原因。而生源不足与移民社区设计有关,又因社区迁移后离教育条件优越的根河市很近,从而使进城市学校读书成为家长首选。2003年生态移民定居点住房安置对象为鄂温克族猎民,在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鄂温克族职工,有敖乡户口的敖乡居民不享有住房安置待遇。其大多数被安置在根河市区,其子女自然就读于根河市区各学校。敖乡距离根河市仅有4公里,根河市区有3所小学,两所初中,市区各方面条件比敖乡学校要好一些,虽然这样会给家庭和学生带来很多困难,如坐车的花费,中午吃饭问题,但有条件的家庭都把孩子送到市区上学。这就迫使本来学生人数就少的敖乡民族学校撤销了初中部,仅保留了小学部。并出现有的班级只有两名学生,人数最多的班级也只有六七名学生的衰落状况。 可以看到,作为民族政策一部分的民族教育,因移民后新的社会环境影响,在强大的文化选择自然进程中已经失去其制度约束力。另外,不难发现,老敖乡的衰落,是因社区萎缩,而自然条件的“恶劣化”,也来自于社区萎缩。如后来进入的黑龙江某企业,兴修了堤坝等不利于自然环境的工程,并利用老敖乡猎民遗留的木克楞房开展特色文化旅游。一个现象是,随着周围社会条件的变化和影响,最初可能有利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与发展的定居设计,可能已经演变成为不利于“发展”的因素。 综上所述,围绕生态移民预期的实现条件,可以初步提炼出以下结论:在设计和规划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特色的群体移民时,有必要调整固化的、概念化的“民族”、“传统文化”认识藩篱,即有必要首先设问:民族群体、人口较少民族群体文化、社会“原生态”是否依然?哪种设计和安排,是文化吸收、社会整合进程中的民族群体所容易接受和适应的?也就是说,首先要注意对移民群体社会、文化形态进行重新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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