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载,土族主要是鲜卑支系吐谷浑人的后裔。吐谷浑于阴山一代游牧了二十余年以后,乘“永嘉之乱”(312~313年),率部到达今甘肃临夏西北一带。至吐谷浑之孙叶延之时,遂以吐谷浑为姓氏、国号和部落名称。唐龙朔三年(663年)维持三百余年的吐谷浑国被吐蕃政权所灭。到了元代,史书上出现了“西宁州土人”、“土人”的记载,这些“土人”居住的地方,就是今天土族居住的地方。历史上土族的形成经历了重组的过程,重组以后的衰落期也可以称为同化期。这一时期土族自汗国本土大量向外迁徙,逐渐分布于西自塔里木盆地,东至松辽平原,北起蒙古草原,南达岷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其后不断被汉化、藏化、蒙古化、伊斯兰化,所据之地也不断缩小,最后仅余河湟、洮岷之地。 据此,一般认为土族是以历史上吐谷浑人为主,在以后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先后吸收了部分的羌、藏、蒙古、汉等民族成分形成发展而来的[2](255)。现今土族主要分布在青海省互助、民和、大通、同仁县部分地区以及甘肃省的天祝、永登、卓尼等地。土族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互助、民和、同仁三大方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造就和孕育了土族共同的心理特征。而在历史上经历了数次的迁徙、重组和演变,土族人生活方式也经历了从游牧到农耕的转变,并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及其他民族文化的交融,形成了现今具有复合特色的土族文化。 傩祭傩仪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它以驱鬼逐疫、酬神纳吉为目的,是一种古老的巫术活动,属于巫文化范畴。傩巫依其活动对象、活动规范、形式、场所可划分为国傩(宫廷傩)、百姓傩(民间傩)、军傩和寺院傩。土族的傩仪多以民间傩和寺院傩为主,内中也掺杂一些军傩,其主要表演形式以“会手舞”、“跳孛”、“羌姆”、“於菟”为主。这是中华傩仪地方化、民族化的结果,也是土族先民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及万物有灵观念的产物。土族傩仪保留了先民们的生活习俗和大量早期图腾崇拜的遗迹,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土族复杂的信仰及民俗文化特征。同时其风格迥异的形式依然残留着古老的文化信息和原始的审美观念。 本文通过田野调查的方法,将流传于青海省互助、民和、大通、同仁县等地区的土族傩仪视为一种活的传统,考察其与民俗生活的关系及变化过程,试图通过具有多样表现形式的傩文化去探悉土族人潜在的民族心理所承载的多元文化特征。
早期的土族,主要信仰原始萨满教,这种信仰渗透到了他们生活的诸多方面,现今土族自称信奉佛、道、神三教,所谓“神教”即是统指其原始宗教和民间信仰。其中在同仁地区的“於菟”信仰中,通过比较完整傩仪的过程,保存了土族先民对“虎图腾”的崇拜遗迹。 於菟(wutu )系古汉语,意为老虎。在青海省同仁县热贡地区,当地人认为,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日为“黑日”,这时妖魔鬼怪纷纷出来作乱,所以要举行跳於菟的祭祀活动,跳於菟也就是模仿老虎的动作,依此来驱逐妖魔,保佑太平。对于这一现象,正如列维·布留尔指出的,“对于原始人这样的观念是彻头彻尾的,他们对于人变成老虎时,是否不再是人,或者老虎重新变成人时是否不再是老虎的问题,是不再感兴趣的”。 在举行跳於菟的前夜,当地群众还要进行“邦祭”的活动。首先是请神,在天亮时分,把二郎神的轿子从二郎神的庙里请到要举行邦祭的人家里,在拉瓦(即法师)的带领下进行祭祀,在祭祀的过程中,由拉瓦挑选表演於菟的人员。祭祀结束后,青年男女就可以自由地唱起拉伊,谈情说爱,而长辈们则需要回避。 第二天下午,选定的八名男子来到二郎神庙,脱去上衣,挽起裤腿,用墨汁或者锅灰在全身包括脸上绘上虎豹的斑纹,并用法师施过咒的白纸条把头发扎成发怒状,恰似猛虎狂怒的情形。然后在头戴佛冠、手执单面羊皮鼓的拉瓦的主持下,祭拜二郎神,以求得到真神法力。接着,八名於菟握持用经文裹定的木棍,到庙前的广场,围绕桑台,伴着锣鼓声有节奏地跳起古朴的“於菟”舞。在表演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人在村口鸣枪,当於菟们听到枪响后,便气势汹汹地冲出神庙,直扑村中。其时法师引路,村民尾随。八只於菟中,两只为大虎,六只为小虎。两只大虎伴着法师的锣鼓,只在街中巡望震慑,其职责是防止妖魔从各家各户中悄然逃循。此前各家各户供桌上已经准备好了馍馍、果品及酒肉等,等着那些於菟前来享用。 在进入人家以后,於菟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搜寻食物,并将这些食物衔于嘴中,摇头摆尾,做老虎吞食状。於菟们从人家翻越出来后,汇聚在村里的巷道口,村民们将准备好的中间有孔的馍馍穿在於菟们手持的棍子上,於菟们聚齐后,边舞边走出村庄。这时候,人们鸣枪,巫师再次颂经,驱赶於菟。扮演於菟者在逃窜到河边以后,砸开河面上的冰,然后用水洗去身上的虎豹花纹。在回来的路上,人们燃起一堆火,让他们从火上跨过去,表示这时候妖魔邪恶已经除去。 “於菟”是一古词,早在《左传·宣公四年》中记载:楚人为乳谷,谓虎於菟。《辞源》中解释:今湖北省云梦县址古称於菟。与这一称谓有关的故事中讲述,楚国著名的政治家令尹子文是个私生子,被丢弃在云梦泽这一地方,被一只母虎抚育长大,因而,这地方被称为於菟。土族至今仍保留“於菟”这一对老虎的别称以及驱“於菟”的习俗,是土族傩舞与巴楚文化间有关联的一个现实佐证。关于虎的崇拜,还有许多民族文化间的关联,如彝族崇黑虎,而彝族的先民与氐羌有着密切的联系。土族的先民中也与氐羌有融合之处,土族所处地也属于古羌人地区。由此看来“於菟”傩祭,必然与古羌的崇虎习俗有着必然的联系。 中国巫文化的起源与史前社会的图腾制有关,在中国的古文献中有很多关于傩文化的记载。在当今同仁热贡地区,保存着的“於菟舞”,是古老傩文化的载体。这一由宗教与艺术相结合,娱神与娱人相结合的古朴、原始、独特的舞蹈仪式,一直在民间传承,成为土族傩文化的“活化石”。这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古代巫术舞蹈的形成发展,审美特征以及在各民族之间的横向交流,探索当代民族舞蹈的变异性、多样性、融合性,又提供了一个丰富而生动的实例。 从同仁地区的跳於菟的傩仪中,我们可以看见多元信仰在这种民俗活动中交织在一起的情境。应该说,整个傩仪中表演的主角是“於菟”,於菟代表虎图腾的崇拜。但事实上,整个傩仪中的祭祀却是以“二郎神”庙为中心的,而“二郎神”是道教信仰中的形象,最有特点的是在整个傩祭的完成之后,要将二郎神的神像抬到附近的寺院里,为其进行“净身”,然后才能将其复位到庙里。在这祭祀的最后一道程序中,藏传佛教寺院担任了傩仪的活动场所。由此可见,在同仁土族地区的整个傩仪中,原始的虎图腾、道教的崇拜、藏传佛教的崇拜等几种信仰同时存在于同一个时空中,而且彼此之间有着联系。这应该说是土族人数教并奉、数神并崇的多元信仰的典型表现形式。
作为土族信仰之一的萨满教,在青海大通和互助地区也广为流传,但是这些地区的萨满信仰由于受当地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又有着自己独特的特色。在这些地区,许多土族村庄都有自己村子的庙,土族群众的日常宗教活动都以本村的小庙为中心。庙里供奉的是萨满神灵“法拉”(意为男巫,民间萨满),有的家庭还同时供奉自己的祖先家神。如果家中有人生病,就请“法拉”来进行禳解,而且大部分村落都有“崩康(意为十万佛)”、“鄂博(即嘛尼堆)”、“苏克斗(即挡雹阵)”等,其主要作用是抵挡冰雹灾害,保佑地方平安。 被称作是“法拉”或者“孛”的法师,在平时只是普通的村民,但在一些特殊活动空间中,就成为能通神且为大家祈福降灾的神灵人物,甚至在有的时候担任“巫医”的角色。其中在很多土族社区中举行的各种傩仪活动实际上就是萨满法师表演的空间之一。 “梆梆会”也称为“跳孛”,是互助、大通等地土族每年三月期间举行的祈福禳灾、助产丰收的民间信仰活动,也是当地村民的盛大节日。在梆梆会当天,村民们先在村庙前布置神坛,竖起神幡,幡高三丈三尺,象征三十三天,下埋尺八,寓意十八层地狱,幡杆顶端横绑着一把木制两齿叉扬,齿叉各戳馒头一个,如同日月经天。四周幡绳上拴有小包,内装“五色粮食”、红枣、花生、核桃、糖果等物,俗称“梁蛋子”。绳上饰以用黄表纸剪成的云纹、水浪、连环等花样的纸幡,山水吹来,随风飘动,古朴成趣。当会罢放倒幡杆时,人们竞相争夺馒头和“梁蛋子”。俗谓得馒头者来年定生“状元郎”,得“梁蛋子”者也能沐浴神恩,吉祥如意。 在布置好村庙以后,村民们身穿新衣,手持供品随乡老庙官,至村庙神殿,煨桑焚香,顶礼膜拜,供鲜三牲、花红醴酒,而后请法师跳舞酬神,即为“跳孛”。据考证,这种舞蹈起源于萨满,萨满的本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是神的化身或代理人。土族法师尚有萨满遗韵,男扮女装,头缠黄布或戴三片瓦冠,束发,身着黑袍,外套花夹夹,系一幅下摆四开叉的裙子,有的还戴假发,上束护法牌子。法师“孛”在跳神时使用的法具是羊皮鼓,鼓有柄,柄末端套套有三个小铁环,转动敲击时铿锵鸣响,三五个法师随鼓点缓急表演相应动作,以狂为上乘。 互助和大通的“跳孛”中,法师“孛”是个特殊的人物,在他的几种扮相中,体现出非常多元的文化特色,在他的一种扮相中,身穿红花的长马甲,头戴长的假辫子,据说是最初降临梆梆会的神仙为女性,但是跳孛的法师是男性,所以一直以来是以花马甲为其装扮,从中不难看出土族古老的女性崇拜意识。另外一种扮相中,他头戴一种叫做“红花牌子”的头冠,其形状酷似佛教中佛冠,不同的是在土族法师头上的佛冠上,绘有各种神灵的像,这些神灵包括“黑虎娘娘”、“金山娘娘”等,都属于萨满信仰的对象。此外,他还有一种身穿黑色长袍的扮相,类似于道教的道袍。并且在祭祀中也有玉皇大帝等神灵形象的出现。 土族的“跳孛”反映了古代土族先民的宇宙观、天人观、自然观、图腾观,歌颂了观念中神灵的保佑和恩泽。另外从整个梆梆会和“跳孛”的活动中,虽然展现了该地区土族原始萨满信仰的诸多特征,但从法师“孛”的服饰中,我们不难看出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对其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同时在土族的神话和传说中记录了许多关于梆梆会的传说,笔者认为这和土族神话中的泛神灵崇拜一样,都是土族原始信仰在口述传统中的体现。
元末明初,藏传佛教传入土族地区并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格鲁派的发展尤为迅速,土族地区出现了许多格鲁派的寺院,著名的有互助的“佑宁寺”、大通的“广惠寺”、民和的“朱家寺”、同仁的“吾屯寺”等。 佑宁寺是青海互助地区最大的土族藏传佛教寺院,历史悠久,号称“湟北诸寺之母”。在当地,将藏传佛教寺院的“羌姆”法会,一般称为“观经会”。“羌姆”,也称为“跳神”、“跳欠”,是在藏传佛教寺院中举行的神舞。“羌姆”不是一般的娱乐,而是一种严肃隆重的宗教仪式祭祀活动,按照密宗教义进行,为众生消灾驱邪、祈祷福寿,形式上包括正神舞、鬼怪舞、哑剧舞等[4]。佑宁寺的观经会一般一年两次,一次在农历正月十五,一次在农历六月六。其中正月十五的观经会在规模上要比六月间举行的规模大。在互助土族地区,每年参加的观经会是当地群众的重要的生活内容,当地群众认为,一年能看一次观经会中的“跳欠”,就可以消灾去祸,保佑一年的平平安安。 在农历的正月十四或者六月初六当天,四面八方的群众们便云集到佑宁寺。僧众们也为跳观经早早做好了准备。在正式的表演开始之前,随着悠长的法号的响起,首先是迎接寺主,即活佛的光临。当活佛不在的时候,就用衣冠代替,在寺院大殿正对的地方,用布幔搭起一个临时的宝座,将活佛的衣冠供奉在此,然后寺院的众僧便在院子中央进行祭祀仪式。祭祀的时候,群众们也纷纷献上哈达、果品、馍馍等供品。仪式完毕后,正式开始表演,首先上场的是四个“霍兰观”,他们头戴骷髅的面具,随着鼓乐的节奏跳起来,动作多为单脚吸腿跳。此处的表演类似于开场,此后,便是正式的羌姆的开始,悠长的法号声再次响起,扮成众神形象的寺僧,踏着缓慢的节奏,从大殿的台阶上徐徐而下,到院子中央,然后围成一圈,跳起庄严而神秘的舞蹈。当众神的形象出现在大殿上的时候,周围的群众双手合十,纷纷跪拜,祈求众神赐福,去魔除邪。表演者头戴面具,身着华丽戏剧服装,手持如意法宝,表演护法、赞神、斩魔等内容,节奏很快,动作幅度较大,具有较多的戏剧成分。 佑宁寺属于藏传佛教中格鲁派的寺院,但其“羌姆”法舞中,最为独特的是有关“格尔公”的法舞。“格尔公”与土族的跳神(祭天神仪轨)很相似,但在羌姆中扮演着萨迦派求财物智慧的护法神,长眉披发,头上插有令箭,着豹皮衣裙,腰系红腰带,一手持宝剑,一手拿彩色纸幡,由两名小骷髅卒(即霍兰观)搀扶上场,口诵咒语,渐至昏迷,若神灵附体,全身抖动,直至发狂,舞剑蹈足,施展魔法,驱逐邪魔,保护人畜两旺。随后由骷髅卒扶至场外休息,缓过神来后,手拿五色彩绸人腿骨,口念咒语,在观众身上弹扫,以示驱除邪魔和苦难。 佑宁寺的羌姆表演是当地群众藏传佛教信仰的最有特色的表现形式。因为强调仪式感,没有唱、没有复杂的表演的傩仪,以仪式拉开了现实世界和演员所代表的超自然世界之间的距离,演员的动作、服装、道具都具有很强的象征功能,深邃的神秘感也由此而产生。“羌姆”是严肃庄重的祈福降魔的宗教活动,在一些功能和表现方式上极具傩舞的形式,尤其是面具被赋予了浓厚的宗教色彩,是有着藏传佛教文化内涵的表现方式。佑宁寺“羌姆”的宗教形态与民间艺术的合而为一,充分反映了土族文化与佛教文化有很深的亲缘关系。
每年从农历的七月十二日开始,青海省民和县三川地区的土族农民们,纷纷组织起各村的歌舞队,敲锣打鼓,载歌载舞,共庆丰收,这在当地被称为“七月会”,而按土族人自己的叫法为“纳顿节”。“纳顿”是土族语,意为欢乐、喜庆的意思。纳顿被称为是世界上时间最长的狂欢节,因为这种热闹欢庆的场面在各个村庄间是此起彼伏,几乎要延续两个月之久。在节会期间,村民们将二郎神、九天玄女,摩竭大帝、白马天将、山神、土地等神像供在会场上方,敬献祭品,焚香叩拜。先有“排头”(纳顿节会的组织者)向当地福神就本庄的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等状况报喜。之后,几位老人唱“喜神曲”,赞美各路神灵的服饰、仪表、坐骑、用具等,答谢福神降临世间,与民同乐,回赐百姓厚恩;接着开始表演“会手舞”和“面具舞剧”,依此来酬神娱民。纳顿临结束时,法师发神,众人起轿送神,欢呼“大好”。 在整个纳顿节中,最为精彩的当数各村歌舞队组织表演的“会手舞”以及面具舞剧。“会手舞”是由村庄中几十人,乃至上百人来表演的集体舞。舞队中老人们身着长袍,拿彩旗、柳条等道具在前面领队,鼓手、锣手、旗手们紧随其后,分为两列,在锣鼓声中,他们左右侧身下沉,徐徐向前迈进,粗犷的舞姿伴随着高歌呐喊,传达了人们感谢神灵、欢庆丰收的喜悦心情。 傩戏是在傩祭仪式活动中逐渐衍生出来的戏剧样式,在三川地区的纳顿上,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傩戏的表演,纳顿中的傩戏主要以面具舞剧为主,《庄稼其》、《三将》、《杀虎将》等是最受欢迎的固定剧目。《庄稼其》,意为“种庄稼人”,剧情主要表现儿子在父亲的训导下,精耕细作,立志务农的故事。其间,父亲手把手教儿子掌犁技巧时,儿子却做出“反驾格子倒挂犁”、“倒驾牛”的举动,这极具喜剧效果的场景令所有观看者忍俊不禁。通过这种“学习劳动”的场景,反映出古时土族先民从游牧文化形态转轨为定居农耕文化形态的历史印记。最后演出的《杀虎将》,先由一对牛的扮演者和一对虎的扮演者相互冲杀、摔跤,结果这一对牛被那一对虎双双摔倒、残杀。这时“杀虎将”头戴牛头双角面具,挥舞双剑跳入圈中,经过一番激烈搏杀,最终以勇猛之气,杀死二虎,为民除害。因为在土族远古传说《唐德格玛》中记载,土族的先民三岁娃娃最后是征服了黄牛,才学会农耕的。一直以来,“牛”这个角色在土族人生活当中有很重要的地位,所以,《杀虎将》这个舞剧中牛的最后胜利也同样表达了护卫农耕(牛虎之争)的意愿。 纳顿节是民和三川土族人民为庆祝丰收而独有的传统节日,其间为酬神而举行的盛大庙会活动中,所表演的舞蹈、戏剧等,形成了他们独特的傩文化。同时,从他们演三国戏、修关帝庙以及杀虎戏的表演中,可以看出中原文化在三川土族文化中的遗风犹深深存在。有学者说傩文化是中国古代农耕社会的一种原始信仰,是为了祭祀农神而创造的原始文化。在土族纳顿上的傩戏《庄稼其》和《杀虎将》实际上也体现出土族人“尚农”的思想。土族的纳顿不但是傩祭、傩仪和乡风古俗结合在一起,逐步演变成地域性、民族性极强的民族传统节日,同时也是土族多元文化的一个立体的展现。
一个民族文化的形成,首先要受到它所处的地域环境的影响,土族所处的地区属于河西走廊的河湟地带,自古以来就是藏、汉、回等民族的杂居区,所以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受到这些民族文化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土族文化。而正是由于历史上所经历的复杂的文化背景,土族的宗教信仰也很复杂,除了主要信奉藏传佛教之外,还信奉道教以及民间信仰的萨满教等。因为“土族自称信奉佛、道、神三教,所谓“神教”即是统指其原始宗教和民间信仰。儒释道三教与神教相互影响,相互掺杂,表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难以区分。”比如在青海大通土族地区,当家中有人去世时,最为讲究的是给亡人念一个“佛、法、僧”的三道大经,就是把喇嘛、道士和萨满同时请去为亡人进行超度。这种在同一时空下混合进行的宗教活动,充分体现出土族在信仰上的多元性及复杂性。 傩,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现象,是我国传统古老的巫文化的一种。傩仪虽然带着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它从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戏剧特征。傩仪活动从敬神纳吉,驱鬼逐邪到娱人娱神的转换演变过程中,吸收了其他的文化元素,逐步发展形成宗教气氛浓郁的傩戏。所谓祭中有戏,戏中有祭,通过傩祭酬神驱鬼,也通过戏娱人娱神。土族傩文化的原始宗教仪式在民间的演示形式,无论对土族人民的文化心理,还是土族民间艺术,都产生着有力的影响。因为傩文化的开放性和兼容性,与傩文化流传的民族的迁徙、流变、融合过程中所积淀而成的民族心理不无关系。 土族的傩仪经过数千年的演变,已经由一种酬神活动变成娱人的民俗文化活动,由土族傩文化的演进过程和所表现出的文化形态中,我们看到作为古老鲜卑族的后裔,土族不仅有着自身古老的文化传统,与此同时,在其历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多重的不同时空,也受到其他民族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从而形成具有“多元形态文化”的独特风貌。而土族傩仪中具有复合形态的信仰形式,则是对土族多元文化特色最有力的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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