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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熊猫网 学术文献民族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1-11-27 02:54|查看: 67|评论: 0|原作者: 王光荣|来自: 中国民族宗教网

论少数民族活态文化的抢救

2002 年2 月25 日,冯骥才、刘魁立、乌丙安、刘守华等近百名民俗学家、民间文艺学家在《抢救民间文化遗产呼吁书》上签名,倡导民间文化抢救工程,并得到了社会各届的热烈响应。2003 年3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在北京召开各省市自治区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会议,对于保护和抢救民族文化遗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这是抢救少数民族活态文化的一个极好机遇。本文根据上述部署精神,谈谈个人一些认识和见解。


一宗即将逝去的国宝

所谓活态文化,指的是当今尚流传在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无形的民间文化事象,诸如民间各种艺术,民间口承文学的各种样式,民间各种风情习俗,工艺及建筑技术,等等。由于它多半包含在无形的民俗事象中,故也是非物质的民俗文化。活者,有生命而生存也,这是一般的解释。然而这里所说的“活”,除了这个生存的概念外,还有几个含义:一是与典籍文化相对而言,它们多半是未被文字所记载或音像所记录的尚未定型的文化事象,是一宗即将逝去的“国宝”。二是这种文化本身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即内部基因在不断地更新或消失,其原因,小则是受一些具体环境的影响(如民歌的随兴即唱) ,大则是社会制度或政治气候所造成。三是这些文化事象主要贮存于活人的头脑、智慧、心理和思想意识之中,人一走,它们也跟着走。众多的老艺人相继逝去,活在他们头脑中的文化事象亦随之匿迹。

少数民族活态文化的范围比汉民族活态文化要广得多。据多年来民族民间文化田野调查及有关资料分析,少数民族活态文化大体上以三种类型,展现在各族人民的生活和意识形态之中。这三种类型是:口承类、形态类和工艺技术类。

口承类,包括经词、祭词和各种体裁的民间文学,诸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民间口传史诗和叙事抒情长歌、民间谚语、谜语、歇后语、民间音乐、说唱戏曲等。

形态类,含民族民间舞蹈、游艺、人生仪式、节日庆典、信仰习俗、民间习惯法、民间体育竞技和表演。

工艺技术类,包括少数民族民间多姿多彩的工艺制作和民居、桥梁的设计和建造技术。

也可以按照文化遗产一般分类法,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上述的口承文化就包括在精神文化之中。而工艺技术文化则包含于物质文化之中。


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共同创造的光辉灿烂的活态文化,是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丰厚的文化宝库。活态文化也是祖宗留给我们的一宗宝贵的文化遗产。这种文化是一次性的,有些尽管现在还是活态,可它在不断地被瓦解,不断失散、消亡。特别是对于没有文字或文字失传了的少数民族来说,一旦失去了它的传承人及活动背景,便会立即消失并断绝,也就不再是“活态”了。因此,抢救少数民族活态文化的行动,是一项迫在眉睫而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工作。

(一) 抢救活态文化是保护和发展民族的一个重要举措。少数民族尤为如此。

民族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在目前或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某个民族的活态文化是这个民族的象征。与典籍文化比较,活态文化更具民族性。因为它根植于民间,是其它一切文化的源头,也是其它各类文化的依托。中央美术学院民间美术研究室主任、美术研究学家乔晓光曾说:“我们民族文化的大河从源头奔流到今天,一直没有断裂,没有干涸,没有成为支离破碎的支流和沼泽之地,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中国文化是活生生的、具体的、没有脱离开本原发展的文化。”中国文化不仅是儒道佛思想浸染的文化,也是民间约定俗成的、围绕着人类生存与繁衍生命主题发展的民间文化。

各少数民族都以各自的文化特征,证实自己是个相对独立存在的民族。在广西,壮族的布洛陀信仰,蛙婆崇拜是这个民族的象征; 苗族的吊脚楼是该民族生活的一个特征; 侗族则行款为王,并以鼓楼、风雨桥为居住环境的主要标志; 瑶族则以盘王图腾为主要象征;广西彝族却以多姿多彩的岁时习俗和与众不同的服饰为本民族的主要标志……

民族文化的失传,也可以导致民族消亡。南美洲的玛雅人、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人以及我国古代的鲜卑族,便是这种情况。我国国内一些少数民族早期被别的民族同化,究其主要原因,也正是没有很好地保护本民族象征性的文化。

(二) 抢救少数民族活态文化也是建设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中,有一个是“代表先进文化”。这个先进文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也不是从海外飞来,而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意识形态。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五届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华民族是有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的伟大民族。我们的文化建设不能割断历史。对民族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时代的特点加以发展,推陈出新,使它不断发扬光大。”

作为居住在同一个地球的中国人,对于世界上各类先进文化,都应该抱着积极的态度,不断加以吸收,以充实自己的文化宝库,但必须有个坚实的立足点,那就是本土的圣地和资源。由此可知,我们抢救少数民族活态文化,也就是抢救整个中华民族文化遗产,而抢救中华民族文化遗产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三) 抢救少数民族活态文化也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

爱国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政治原则,一种道德标准,也是一种高尚情感和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凝聚起来走向世界的巨大精神力量。存活在各民族本乡本土的活态文化,是各民族精神情感的载体,是民族特征的直接表现,也是民族凝聚力之所在。特别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除了人口众多,文化先进的汉民族外,还有55 个少数民族,其族数之多,人口之众,居于世界榜首,文化底蕴之深厚,亦可想而知。然而,正如人们常说的:“砍柴容易,种树难; 破坏容易,建设难。”不加以保护,再厚的底子也被掏空,再牢固的根子,也被拔光。

据众多民俗学家调查并一致反映,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大开发的迅猛发展,许多有形的民间优秀的文化遗产,受到严重的摧残,而活在民间的无形文化(活态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 ,更是被人们所忽视。尤其对于处在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活态文化,受到双管齐下的摧残。一方面,沿袭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扫四旧”的遗风,把民间文化遗产一律扫掉; 另一方面,为了赚钱的需要,随意胡编乱造,伪造出一些民俗旅游景观。长期以来,由于世俗的偏见,以及近百年来我们的传统文化不断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使相当一部分人产生了自卑心理。因而有的人在“现代化”时,宁愿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而拼命要挤上“现代化”的班车。许多音乐、舞蹈,我们的民族民间就有不少,可不愿去挖掘、整理和提高,而外国类似的东西一出来,便是“好啊好啊”,一片掌声不断。我们民间有寻常而又不寻常的东西,最容易被人们忽视。

同样是民间祭祀活动,外国人稍微加工,搬上表演舞台,成了好的东西,我们也为之拍手叫好,而自己祭祀的活动,则仅仅将它看作是迷信的货色,千方百计要甩开它。积极的做法,应该是对本民族的东西予以高度地重视,认真把它挖掘采录,加以妥善保存,而后进行细致研究,从而分清良莠,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四) 抢救少数民族活态文化也是顺应国际潮流需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已意识到了民间活态文化日趋消失的可能性,曾不止一次地提出,在当前世界经济背景下,不仅要发展经济,而且要注意保护无形文化遗产。这个无形文化就是我们所讲的活态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5 年10 月在索非亚举行的本组大会第23 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变化民间文学国际通用规则中技术、法律和行政方面的初步研究》的文件。该文件虽然还只是个建议性的,但其内容对于现代社会条件下民间文艺的命运予以了极大的关注,并提出了保护工程的构思,令人大开眼界。教科文组织的主要官员劳里航柯在文章中,就保护民间文学问题,表明自己的观点,“……保存的任务是保护民间文学,这是因为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人们有权拥有自己的文化,而电视、报刊和广播等工业化文化的冲击,使他们对自己文化的信仰受到侵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在中国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曾派员在中国的湖北和其他几个地区,作了抢救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尝试。二是在第一届评出19 个要保护的项目中,包含了我国的一项,那就是昆曲。到了2002 年年底,我国的民间剪纸也列入了保护的范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了文件,而且采取了一定的行动措施,势必带动许多国家的积极行动,我们如果不积极行动,岂不是在这方面又要落后一大步!其他方面落后可以急赶直追,迎头赶上,民族文化遗产这个东西,你一落后了,可就真真正正的时不再来,事不再有了! 因为民间文化和自然生态一样,都是一次性的东西,一旦失去了,就无法生还。那些真正会唱会跳、熟悉传统文化的人都逝去了,后世人得到的顶多是些支离破碎的东西。


上有政策,下有行动

2002 年2 月25 日,中国有百名文艺理论家、民俗学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向全国发出的《抢救民间文化遗产的呼吁书》中写道:

我们忧心如焚地耳闻目睹着民间文化遗产频频告急:无数珍稀罕见的民俗技艺和民间文艺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而销声匿迹; 改造旧城的推土机大片大片的老城民居和附着其中的民间文化精华訇然推倒碾碎; 民间文化典型器物大量流失海外;民间年画、民间皮影、民间傩戏等经典民间文艺随着它们生存土壤的破坏和文化生态的变迁而日渐式微──许多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化遗产,我们还来不及记录和记住它们,就悄然而去;许多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化遗产本可保存、传承和发展的,也过早地被人为毁灭和抛弃。

专家们的呼吁发出不久,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便采取了积极措施,启动了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工程:召开有关会议,拟定并向社会公布了抢救实施方案。而且将这一实施方案作为一个提案,提请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审议,得到了肯定和支持。不久的将来“,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将在文化部的具体规划和统一领导下全面实施。这里说的文化遗产当然不仅仅是指民间的活态文化。“文化遗产”的范围比“活态文化”要大,它包括有形的物质文化和无形的非物质性的文化。活态文化主要是指无形的非物质性的文化,但也有些东西很难说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比如民间工艺,制作出来的产品是物质的,因为它能让人看得见,摸得着,也能长久地保存下来。然而那些还没有制作成产品,还保存在艺人头脑中的设计线条、模型和方案,则是无形的、活态的、非物质的东西。一些游艺、竞技、烹调技术也是如此,它们要靠活人一代接一代地口授心传。

那么,作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同志包括目前在学的青年学生,特别是从事文化行政和研究工作的人,如何作好抢救少数民族活态文化工作呢? 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上有政策,下有行动”,上下一致,终有成效。

一要解决认识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应该重新认识少数民族文化并不是一种文艺形式,而是民族文化传统中重要的一部分,占民族文化的二分之一,甚至更多一点。以往一般人仅仅把它作为一种文艺形式,即把它看作是简单的歌舞曲艺等,忽视了大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社会文化。另外,相当部分人包括一些领导对民间文化所蕴藏的能量,包括对民族的亲和力及凝聚力认识不足。这不光是笔者个人的看法,而且是许多民俗学家和民间文艺家的看法。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著名作家冯骥才于2003 年2 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最大节日,从腊八到正月十五共38 天,是世界少有的。由于它正处在岁月更迭的日子里,人们的理想愿望、精神情感、审美习惯均在这个节日中,分外强烈和极致地发挥着,成了我们民族民间的文化盛典。但这些年来由于我们在不断地消减春节这个民间精神的载体,春节的民俗被一个个地消除,因而今天我们中国的老百姓似乎不会过春节了! 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把自己的民俗、民间文化看成可有可无,没有看到民间文化无可估量的精神意义和文化价值。

二是要有些法规和条例的保障。20 世纪80 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文化遗产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特别是在保护文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根据有关专家学者的的调查分析和现实状况表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仅仅把精力放在有形的物质文化的保护方面(这当然也是必要的) ,对于大量的、无形的精神文化和口承文化,确实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把民间文化看作可有可无的东西,于是缺乏这方面的法规性的文件,一些欲积极抢救民间文化的人无法可依。这也要看看学术界同志的努力。建议学术界首先对要保护和抢救的“活态文化”(民间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 作出较统一、较科学的界定和权威的说明,同时对所保护的活态文化的范围、内容及对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进行有效而广泛的宣传。这是推行和实施民间文化抢救工程的重要前提,也是舆论先行、

广而告之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三是要明确重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的农村是无形文化最为丰富的地区,因而我们的抢救工作重点也应该是少数民族的农村。农村不仅是产粮的地方而且也是大面积的民间活态文化生态区。那里相对而言交通不便,较少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我们应当像保护故宫、长城那样保护农村文化生态区。一般来说,经济发展快的地区,民间活态文化消失得也快,这是历史的总趋势,我们是无法扭转的,但对于那些尚存的东西,就是应该及时地抢救。另外,我国的汉民族由于各方面比较先进,特别是文字的创造和使用得早,许多东西进了典籍,也就成了固态化的定型了的东西。再者,在城市和汉民族居住的乡村,信息比较灵通,较多地接受精英文化,活态文化的藏量也相对地少得多,这就决定了我们抢救民间活态文化工作的重点~少数民族的农村。在内容上,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民俗文化、口承民俗文化及物质民俗文化中的民间工艺部分。这几种文化多变性强,消亡也更快。

四是保护活态文化的载体。活态文化的载体,指的是与其相关的民俗活动及开展这些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比如彝族的葫芦笙文化、铜鼓文化、木鼓文化、彝胡(大二胡) 文化……合起来叫“跳弓文化”,都是在本民族的跳弓节中体现。若是没有了那个“跳弓节”的民俗活动,这些文化就会骤然消失。又如侗族的“多耶”、“大歌”、“蝉虫调”,都是在该民族特有的鼓楼和风雨桥上出现,因此,要想保留我们那些活态文化,就要设法沿袭和巩固我们民族各种传统的节日活动。首先是让这些节日能够依然存在,然后对其中的各种各样民俗活动作些科学的处理,即平时我们所说的“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还有一种载体,是人。什么人?就是那些尚能吟诵古老经词的祭师和民间各种艺人、工艺设计师。这些祭师(各民族有师公、款头、毕摩、腊摩、达巴等不同称谓) 过去曾一度(“文化大革命”期间) 被当成批斗对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人民政府为他们平反,誉予“古文化知识分子”的称号。他们是民间活态文化的一种特殊的载体。有了他们并让他们保持和悦的心态,民间的活态文化就不会那么容易消失。然而他们终究还是人,是有生命的东西。既然是人,既然是有生命的东西,你保护得再好,到一定的时候,到一定的年龄,他总是要终老的,这是任何人都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因此,对于人来说,只能采取另外一种不同以一般的保护措施──着力培养他们的继承人。这方面,笔者也做了一点工作,即自从2000 年以来,笔者在自己的故乡──广西那坡达腊彝寨与乡亲们商量,确定或基本确定了当地祭师“腊摩”和“萨喃”往后两三代继承人,并激发他们趁目前一两位老祭师在世,系统地学学、记记世代人们口授心传的古经词。由于大家确定的这些继承人多半是当今在世祭师家族的后代,彼此愿教、愿学。可以说这个寨子往后三五十年内,民间的风俗活动尚能保持其基本概貌。

五是升华与开发利用。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人类社会变革的需要出发,抢救活态文化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开发和利用。我们要在抢救并加以保护的基础上,将其中精华部分加以升华。这是因为民间的东西毕竟来自底层,不说它是“下里巴人”,但也确实是比较粗糙的东西,还没有认真地加以整理,将它进一步规范化。艺术就是要靠人们精雕细凿,不断地加工修改,方能成为更多的人们所赞赏的东西。再说,民间艺术,特别是老百姓集体创作的东西,一般都是为了适应群众自我娱乐或自发性地表达某种感情愿望的需要,而我们今天所需要的就不仅仅是自我娱乐或自发行为的效能,更主要的是使众多人也能够得到享受,这就需要宣传,需要表演。而要宣传、表演,就得加强它的趣味性和规范性。不经过任何加工,把民间的东西原原本本地搬上舞台当然不行。我个人的观点是,对于民间流传的活态文化艺术品种只要认定它不是糟粕的东西,就既不能把它遗忘甚至把它抛弃,也不能毫无润色地把它搬上舞台,而是要从社会发展的观点出发,在原有形态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艺术加工。所谓“适当”,就是不能脱离其基本的形态和动律,不能使它走样,更不能以假代真。有道是:“文章是改出来的。”是否可以将民间的一些艺术品种作为某种文章的底稿,而把我们的升华行动看作是“修改”的行为,笔者认为是可以的。还可以将我们的升华工作看作对某种建筑的装修。只有这样,我们的民间艺术才有生命力,也才能在外来文化的猛烈冲击下,立于不败之地。

那么,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和升华呢! 不同的品种,有不同的切入点。比如少数民族各种经词(包括祭词) ,其他的一些口传文化门类(神话、传说、故事等) ,主要是在全面记录保管的基础上,做好编选堡作。工艺类的文化,主要是在材料的选用和设计的花样性上动脑筋。民间舞蹈类的文化,则可以从配乐的旋律节奏、身段的形态、动作的快慢、线路的开辟、面部的朝向等方面入手。

六是通力合作,努力实施主持部门抢救工程计划。据介绍,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已经作了个全国性的民间文化抢救工程的计划,从目前起,将用10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查、整理和编撰、出版以民间美术为主的中国各地域、各民族、各类型民间文化品种,将民间的剪纸、木偶、石木雕刻、器具、面具、玩具、民居、服饰、刺绣、风筝、印染、编织、饰物等以集大成的方式汇编出版。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民俗文化科学普查和县别民俗志的编纂工作,其内容涉及各地的乡风民俗,并按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岁时民俗、信仰民俗、民间工艺、口承文艺、游艺、人生礼仪等,进行实地调查和记录整理。最后,要以2000 多个县别民俗志汇编成大型丛书──“中国民俗志”,使之成为中国民俗文化有史以来的首次系统出版。同时,还将以影视、录像摄影、录音等手段记录民俗文化,推出《中国民俗图录》、电视系列片《中国民俗》以及《中国民俗分布地图集》、《中国民间文艺荟萃》、《中国民间文化遗产名录》,建立“中国民俗图文资料数据库”等。这可以说是个宏伟的计划,但要实现这些计划,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要靠千万人的努力。因为这是个大工程,牵涉许许多多的方面,需要动用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也就需要政府及其所属的文化行政部门的大力扶持。我们所能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制造舆论,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将抢救活动的气氛搞得浓浓的,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二是积极参与搜集、记录和整理工作。三是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各类专业人员要尽职尽责,按照上级的部署,扎实做好工作。我们也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在人民政府的大力扶持,特别是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一定能够完成我们时代的使命,实现我们既定的目标。

己到尾 ●● 已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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