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14年,寓居荆州的刘备军事集团夺取益州。221年刘备称帝,蜀汉政权建立,享国至263年而亡。自219年荆州被东吴夺取,蜀汉遂失去逐鹿中原的基地与出口,基本成为局限于巴蜀一隅的区域性地方政权。蜀汉政权表面上自称汉室正统,并未放弃统一华夏的政治抱负,执政者诸葛亮多次从汉中进攻曹魏政权,因此其政治体制基本沿袭汉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魏晋以来的政治变化;同时,由于蜀汉始终把对曹魏的军事斗争作为其立国的政治主导方向,因此在政治体制上表现为军政合一的特点,突出对主要军事目标的出镇。与这种政治特点相对应,蜀汉政权沿袭东汉末年各割据政权纷纷行之有效的屯田制,并根据对南中的羁縻策略实施贡役制。 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政权夺取益州。立政初期以安抚被取代的刘璋益州本土势力为主要任务,建立起一个以刘备集团为主体,吸收益州上层人士作为辅助力量的统治集团,所谓“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关羽、张飞、马超为爪牙,许靖、麋竺、简雍为宾友。及董和、黄权、李严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吴壹、费观等璋之婚亲也,彭k又璋之所排摈也,刘巴者宿昔之所忌恨也,皆处之显任,尽其器能。有志之士,无不竞功”。[1]卷三十二《先主传》刘备“以军师中郎将诸葛亮为军师将军、益州太守,南郡董和为掌军中郎将并署左将军府事,偏将军马超为平西将军,军议校尉法正为蜀郡太守、扬威将军;裨将军南阳董忠为讨虏将军,从事中郎糜竺为安汉将军,简雍为昭德将军,汝南孙乾为秉忠将军,广汉长黄权为偏将军,汝南许靖为左将军长史,庞义为司马,李严为犍为太守,费观为巴西太守,山阳伊籍为从事中郎,零陵刘巴为西曹掾,广汉彭k为益州治中从事”,[2]卷六十九汉献帝建安十九年几乎为每一位统治集团核心成员都冠以“将军”称号。将军这一崇隆称号至东汉末年逐渐泛滥,且与本来的军事涵义脱离。斯时刘备尚保留东汉朝廷授予的左将军称号,因此部分辅政人员被辟为左将军府掾员,这也符合汉末曹操专政以来霸府政治的特点。刘备入蜀时留下关羽镇守荆州,张飞经略巴地,客观上为后来蜀汉政权对军事要地的出镇埋下伏笔。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称汉中王“,以许靖为太傅,法正为尚书令,关羽为前将军,张飞为右将军,马超为左将军,黄忠为后将军”,同时“拔牙门将军义阳魏延为镇远将军,领汉中太守,以镇汉川”,[2]卷六十八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初具立国规模。刘备以前后左右四大将军安排主要将领,基本沿袭汉制。另,以尚书令辅佐军师理政,处理日常政务,符合魏晋官制发展的规律。同时,出镇军事要地的制度初步成形。对曹魏军事斗争的前沿汉中,由加将军称号的汉中太守魏延出镇。这一格局日后稍有修补。关羽败亡后,李严于蜀汉建兴四年(227年)“,转为前将军”,以补关羽空缺。刘琰“班位每亚于李严,为卫尉中军师后将军”,[1]卷四十《刘琰传》或许是补去世的后将军黄忠的空缺。 蜀汉章武元年(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国号汉“,以诸葛亮为丞相,许靖为司徒”。[1]卷三十二《先主传》蜀汉政权一方面接受汉末曹操霸府政治以丞相总揽朝政的现实,另方面仍然以汉制三公之一的司徒作为处理日常政务的最高辅政官员。同时设立丞相和司徒,实现了恢复传统与尊重现实之间的平衡。司徒的决策地位远远逊于丞相,只能作为丞相的助手行使行政执行权。在诸葛亮担任丞相期间,如同曹操霸府一样,许多日后的重要官员都有过在丞相府担任掾员的经历。如姜维曾被诸葛亮“辟为仓曹掾,使典军事”。[2]卷七十一魏明帝太和三年建兴元年(224年),后主刘禅即位“,封诸葛亮为武乡侯,领益州牧,政事巨无细,咸决于亮”。另一位受刘备遗诏辅佐幼主的李严被任命为中都护,留镇永安。[2]卷七十魏文帝黄初四年中都护近似中书。或许刘备只希望诸葛亮主持朝政决策军政大事,仍然试图为后主日后亲政留下一定自由空间。李严便被委任这一角色,以区别外廷与内廷的差别。但李严因操办北伐军粮渎职而被诸葛亮弹劾罢官,破坏了刘备的这一安排。只是诸葛亮一心辅佐汉室,全无私心,蜀汉才无曹操霸府转化为曹丕篡汉之虞。 蜀汉虽然国小力弱,但是仍然以一州之地屡次兴兵挑战曹魏的正统地位,全系诸葛亮以丞相全权调动军政各方,倾全国人力方能完成。诸葛亮在《后出师表》中强调了形势的紧迫“:不伐贼,王业亦亡,惟坐待之,孰与伐之…自臣到汉中,中间期年耳,然丧赵云、阳群、马玉、阎芝、丁立、白寿、刘合、邓铜等,及驱长屯将七十余人,突将无前,丛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此皆数十年之内,所纠合四方之精锐,非一州之所有;若复数年,则损三分之二也。当何以图敌”。[1]卷三十五《诸葛亮传》附注《汉书·春秋》诸葛亮在隆中对策已经基本落空的情况下仍然执著北伐,决定了蜀汉政权立国基础虽然薄弱,仍然定位于以军事任务统摄全局的建政规划。随着北伐前景的渺茫,诸葛亮的后继者政治视野逐渐内敛,希图偏安一隅。诸葛亮确立的军政合一、以军统政的政治体制出现军政分离倾向。长期出镇汉中的魏延在与丞相长史杨仪的政治斗争中失败,不仅是其个人命运的悲剧,更是蜀汉政权立政开始内敛,军政合一体制开始出现军政分离现象的发端。魏延在诸葛亮去世后发出“丞相虽亡,吾自见在。府亲官属便可将丧还葬,吾自当率诸军击贼,云何以一人死废天下之事邪”[1]卷四十《魏延传》的狂言,决非仅仅是个人自负性格的暴露,而恰恰是对军政合一、以军事任务统摄全局体制的维护。诸葛亮的丞相角色由此开始发生分化。 一方面他指定的继承人蒋琬等名义上填补了他留下的宰相空缺,但是不再称丞相,而是以大将军或大司马这些更符合两汉传统的官职行使决策权。尚书、中书各自恢复本来面目,独立发展,在蜀汉政治中的影响力渐增。 丞相这一职位自东汉便不再设置,盖因其对皇位威胁甚大,而代以大将军,直到汉末成为曹操霸府专政工具时才重新设置。大将军或大司马之下设置尚书令和尚书仆射行使行政执行权。尚书令这一汉末逐渐形成的辅佐丞相处理日常政务、行使行政执行权的官职日益重要,逐渐取代司徒,成为魏晋政治变化的一大特点。同时,被诸葛亮抑制的中书力量有所抬头,并在蜀汉后期发挥更大的影响。 从蒋琬等的仕途经历可以窥见这一变化。蒋琬,“先主为汉中王,琬入为尚书郎。建兴元年,丞相亮开府,辟琬为东曹掾。迁为参军。建兴五年,亮住汉中,琬与长史张裔统留府事。建兴八年,代裔为长史,加抚军将军。…亮卒,以琬为尚书令…领益州刺史,迁大将军,录尚书事,封安阳亭侯…(延熙二年)就加为大司马”。[1]卷四十四《蒋琬传》费祎,“先主立太子,t与董允俱为舍人,迁庶子。后主践位,为黄门侍郎。…后迁为侍中。亮北往汉中,以t为参军。…建兴八年转为中护军,后又为司马。…亮卒,t为后军师,顷之,代蒋琬为尚书令。琬自汉中还涪,t迁大将军,录尚书事…(延熙七年)琬固让州职,t复领益州刺史”。[1]卷四十四《费祎传》董允“,先主立太子,允以选为舍人,徙洗马。丞相亮将北征,住汉中,虑后主富于春秋,朱紫难别,以允秉心公亮,欲任以宫省之事。…允迁为侍中,领虎贲中郎将,统宿卫亲兵。…(延熙)七年,以侍中守尚书令,为大将军费祎副繁。[1]卷三十九《董允传》蒋琬和费祎都曾经历过尚书令到大将军或大司马的顺次晋升,都曾随诸葛亮从军汉中,且蒋琬有过任丞相府掾员的经历。费祎和董允都被诸葛亮擢拔于宫官,董允更是诸葛亮控制宫省事务的工具。因此在诸葛亮时期,蜀汉实际上行使的是如曹操霸府一般的集权政治。尚书令和侍中均与丞相长史、曹掾等一样被异化到等同丞相府掾员的地位。直到诸葛亮去世,尚书、中书才各自恢复本来面目。尚书令的地位从丞相掾员的尴尬处境中解脱出来,而大将军或大司马也相应从丞相的显赫光环下褪回到现实,这说明诸葛亮所遵奉的统一理想让位于偏居蜀地的现实需要。比较同时期的曹魏和东吴,曹魏自曹丕篡汉后就不再设丞相,最终实现政权平稳过渡到西晋;东吴丞相专横导致内乱不休,均说明诸葛亮去世后蜀汉政治体制的变化不脱离魏晋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 后吕义“代董允为尚书令”。[1]卷三十九《吕义传》后主宠任的宦官黄皓与尚书令陈祗互为表里“,尚书令陈祗以巧佞有宠于汉主,姜维虽位在祗上,而多率众在外,希亲朝政,权任不及祗”,[2]卷七十七魏高贵乡公甘露三年成为后期政治败坏的重要表现。继任陈祗为尚书令的先后为董厥和樊建,但“时中常侍黄皓用事,厥、(诸葛)瞻皆不能矫正,士大夫多附之”。[2]卷七十七魏元帝景元二年姜维甚至因惧怕黄皓陷害而“求种麦于沓中,不敢归成都”。[2]卷七十七魏元帝景元三年另方面,诸葛亮去世后,蜀汉政权对军事要地的出镇制度虽然继续维持,可是作用已受到尚书与中书二省的抑制,日益沦为地方行政意义上的驻节,无法牵动朝局。 诸葛亮北伐事业的继承人姜维,空有卫将军、凉州刺史官衔,并与大将军费祎共录尚书事,甚至于256年进位为大将军,[2]卷七十七魏高贵乡公甘露元年但在当姜维“每欲兴军大举”时,费祎“常裁制不从,与其兵不过万人”。费祎理直气壮地宣称“:吾等不如丞相亦已远矣,丞相犹不能定中夏,况吾等乎!不如且保国治民,谨守社稷,如其功业,以俟能者,无为希冀徼幸,决成败于一举”。[1]卷四十四《姜维传》及附注《汉晋春秋》甚至部分将领也对北伐前景表示怀疑。如征西大将军张翼就认为蜀汉“国小民穷,不宜黩武”。[2]卷七十六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所以直到费祎去世,姜维才得以发动几次对曹魏的攻势。 蜀汉政权对重要军事要地的出镇方向:一为汉中。初委派魏延出镇。诸葛亮去世后,“蒋琬自汉中迁住涪,病益甚,以汉中太守王平为前监军,镇北大将军,督汉中”。[2]卷七十四邵陵厉公正始三年王平去世后,“以中监军胡济为骠骑将军,假节,领兖州刺史,代平督汉中事”。[3]580二为南中。在诸葛亮平定南中叛乱后,由李恢等先后出镇。三为永安即白帝城,是荆州失守后对东吴的防御正面。由于吴蜀结盟,军事意义不大。诸葛亮时期多次以汉中为基地北伐,因此丞相霸府政治中实际上涵盖了军事要地出镇的内容。对军事要地的出镇成为其军政合一体制的重要构件。诸葛亮去世后,继任者蒋琬等虽也曾先后短暂驻节汉中,但是不过是作为继承诸葛亮事业所摆出的政治姿态。 总之,诸葛亮去世后,蒋琬等继任者有意内敛,只求保境偏安,从而导致诸葛亮时期军政合一、以军事任务统摄日常行政事务的体制分化,军政呈分离倾向。一方面行政事务回归本位,尚书和中书各谋其政;另方面,军事出镇制度因失去丞相霸府支持而日益沦为地方行政意义上的驻节,无法牵动朝局。 与蜀汉这一军政体制相适应,蜀汉经济呈现战时经济面貌。在汉末军阀混战中应运而生并行之有效的屯田制,在蜀汉得到诸葛亮的重视而成为国策。刘备伐吴失败后,诸葛亮辅佐后主“务农殖谷,闭关息民”。[1]卷三十三《后主传》建兴十年(232年),诸葛亮在战争间隙“休士劝农于黄沙,作流马木牛,教兵讲武”。[1]卷三十三《后主传》建兴十二年(234年),诸葛亮“悉出大众由斜谷出…亮每患粮不继,使己志不申,是以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耕者杂於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军无私焉”。[1]卷三十五《诸葛亮传》吕义在任汉中太守期间,也“兼领督农,供继军粮”。[1]卷三十九《吕义传》由于蜀汉政权对南中采取羁縻政策,因此对南中蛮族实行贡役制经济政策。李恢出镇南中,“徙其豪帅于成都,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于时费用不乏”。[1]蜀汉政权除重视屯田外,还通过实施盐铁专卖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1]卷三十九《吕义传》另有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有裨国用”。[1]卷四十一《王连传》一字之差,不知是否为同一官署。蜀汉还置司金中郎将,“典作农战之器,”[1]卷四十一《张裔传》为管理官办手工业的官署。 综上所述,蜀汉政权政治体制基本沿袭汉制,表现为军政合一的特点,突出对主要军事目标的出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魏晋以来的政治变化。诸葛亮去世后,军政合一体制分化,呈军政分离倾向。蜀汉经济实行战时屯田,并对南中实施贡役制。 § 参考文献 : [1](晋)陈寿·三国志·蜀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3](晋)常璩(著),刘琳(校注)·华阳国志[M]·成都:巴蜀书社,1984 作者简介:王明前(1971-),男,江苏苏州人,北京大学世界史硕士,南京大学中国近代史士,南开大学中国近代史博士后,厦门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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