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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熊猫网 学术文献历史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1-6-17 13:05|查看: 165|评论: 0|来自: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3月

试论明代岷江上游的“番”与“羌”

岷江上游系指长江源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与九寨沟县交界的弓杠岭南侧以下、都江堰以上,岷江及其主要支流黑水河、杂谷脑河所流经的区域。由于自然形成的河谷通道便利了由甘青南下到达成都平原之间的交往,岷江上游由此成为一条南北民族间迁徙流动的走廊[1],历史上有数个语言系属的人群在该区域中频繁活动。因此,文献记载中有关岷江上游地区的人群称谓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前后变化极大。如先秦两汉时期活动于岷江上游的主要是被称作“夷”的人群;东汉以后演变成了夷、羌、氐、胡并列的格局;隋唐活动于此地的多被称作“羌”,吐蕃东渐占领该区域后,留下了大量吐蕃后代;宋代概称岷江上游人群为“蛮”,蒙元则目其为“番”。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关于岷江上游地区的人群称谓出现了具体化的趋向,如文献中的“羌民”已开始作为区域人群的固定称谓,“番”与“羌”在空间分布上也出现较大的差异性。那么,明代被称作“羌民”的人群究竟分布在哪些区域呢?“番”是否就是今岷江上游地区的藏族先民呢?本文拟结合相关文献记载,试对以上问题作一讨论。


明初对岷江上游人群族系面貌的认识显然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洪武十年(1377年),“四川威茂等处土酋董贴里叛,劫杀人民,命御史大夫丁玉为平羌将军,率师讨之”,“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兵至威州,土酋董贴里率众来降,诏置威州千户所守之。”[2]平定威、茂后,丁玉大军向岷江上游的北端松潘地区进发。十二年(1379年),明太祖敕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曰:“松潘僻在万山,接西羌之境”。至六月壬申(7月21日)又云“:松州为西羌诸蛮要地”[3]。《明史丁玉传》记:“十二年平松州,玉遣指挥高显等城之,请立军卫。帝谓松州山多田少,耕种不能赡军,守之非策。玉言:松州为西羌要地,军卫不可罢。遂设官筑戍如玉议。”从明太祖任命丁玉为“平羌将军”平讨威、茂,以及称岷江上游一带为“西羌之境”、“西羌要地”等话语判断,明朝统治者最初认为这一地区主要分布的是羌。

明初这种将岷江上游人群统归于羌的认识并未持续多久。洪武十五年(1382年),“四川茂州土官知州杨者七谋作乱,官军捕斩之。初,大军克茂州,者七来降,就以为知州,至是阴结生番,约日伏兵陷城,有小校密告于卫,遂发兵捕斩者七。生番不知觉,如期入寇,官军鸡掩击,败之。”[4]洪武十六年(1383年),敕谕松州卫指挥佥事耿忠曰:“西番之民归附已久,而未尝责其贡赋。”[5]洪武十八年(1385年),许穆书奏:“松州土地硗瘠,不宜屯种,……请移戍茂州,俾屯田于附近之地,则不劳馈运,而自可以制羌人。”上览奏曰:“松州卫,吾尝欲罢之,以其控制西番要地,不可动也。”[6]综合以上几则史料,不难发现明统治者已意识到:茂州地区除羌人外,还有生番;松潘非“西羌之境”或“西羌要地”,而是“西番要地”,也就是说,松潘是以番人为主体的区域,此后各《实录》中均称松潘地区为“番地”而非“羌地”。这表明,早在洪武年间明廷对岷江上游人群族系面貌的认识即已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那么,导致这种认识变化的动因是什么呢?从文献记载来看,明与岷江上游的接触始于洪武六年(1373年),其时“茂州权知州杨者七及陇木头、静州、岳希蓬诸土官来朝贡”,“置四川……汶山汶川、陇木头、静州、岳希蓬长官司”①。此后近十余年时间里,明设置了茂州卫指挥使司[7]、松潘卫指挥使司[8],又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置松潘等处安抚司及阿昔洞等十三簇长官司[9]。除政治上的建置外,明廷与岷江上游各部族其间还发生了大量经济上的密切接触。洪武十四年(1381年),“四川威、松、茂三卫以茶、姜、布、纸易马,送京师。”[10]十五年(1382年)“,松潘安抚司酋长占藏先结等来朝,贡马一百三匹。”[11]此后明太祖又责松州卫指挥佥事“宜计其地之多寡以出赋。如三千户则三户共出马一匹,四千户则四户共出马一匹,定为土赋。”[12]以上材料表明,明廷在这段时期曾与岷江上游地区发生了一系列政治、经济上的联系,对该区域人群面貌的认识自然处于不断深化之中。因此,明廷“泛羌”认识的放弃以及岷江上游有番有羌认知的产生,可能正是基于这种联系日益密切的背景之下。那么,明人又是如何具体认识或区分岷江上游地区的番与羌呢?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明代话语中出现了“羌民”这一相对固定的人群称谓。洪武十五年(1389年)平定杨者七之乱后“,尽徙羌民居于城外”[13]。洪武十六年(1390年),“秋忠言:‘臣所辖松潘等处安抚司属各长官司,宜以其户口之数,量其民力,岁令纳马置驿,而籍其民充驿夫,供徭役。’从之。既而松潘羌民作乱,官兵讨平之。”[14]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四川茂州汶山县知县考绩至京师,奏曰:“羌民二十八寨言语不通,自开治至今,七年不听差役。”上曰“:蛮俗素与中国异,岂可拘其徭役,能善抚之,久则自然服从。”[15]正统四年(1439年)“,命四川成都府茂州汶川县知县霍泰复职,升正六品俸。泰九年考称当迁,羌民奏其善于抚绥,乞留复任。”[16]宣德八年(1433年),“岳希蓬长官司长官血只同静州陇木头长官司并各寨羌民一百七十余人奏言”[17]。明以前文献关于岷江上游羌人的记载很多,但一般均称作“××羌”,如白马羌、刘紫利羌、蚌羌、邓至羌、党项羌及白狗羌。从以上岷江各区域的羌人均可被称作“羌民”来看,“羌”在明代显然已被用作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人群称谓来使用。

一般说来,“民”在我国古代显然是指封建制度下的编户之民“,羌民”显然是指被纳入明王朝州县户簿中承担赋税的羌人而言。这也就意味着,明代还有未被归入封建编户制度之下的羌人,他们在文献中一般被称作“羌夷”。如《宪宗实录》记载“,威州所部多羌夷,叛服不常,渊兴利除害,抑强扶弱,众皆畏服。”[18]

由上可见,羌民在茂州城内、汶山县的辖区、岳希蓬长官司与静州陇木头长官司的领内以及威州、松潘的部分地区都有分布,也就是说,今茂县、汶川及威州、松潘等地是“羌民”的主要分布区域。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地羌族人口约占今天羌族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可见明代“羌民”或“羌夷”的活动范围正与今天岷江上游的羌族分布区域基本相合②。由此可见“,羌”作为一个统一的人群称谓及共同地域至少在明代即已形成,他们显然不只是凭后来民国知识分子的建构和新中国的民族识别所能完成的[19]。


值得思考的是,明初曾采用“西番”(有时简称“番”)指代甘青藏区部众,也就是说,明人是在知道“番”的前提下以为岷江上游人群为羌,而后在深入的接触中又认为该区域除了羌之外还有“番”。由此可见,在明人眼中,岷江上游后来被称作“番”的人群无疑与甘青地区的番人具有相当大的一致性,而且他们与羌显然已存在着一定的区别。明代羌民显然是文献中由河湟不断南下自隋唐时即世居于此的一部分诸羌,岷江上游的“番”人群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从文献记载并结合相关背景来看,岷江上游的番人应与吐蕃在岷江上游的拓展密切相关。岷江上游隋唐时以羌人为主,如西山诸羌[20]。吐蕃王朝强有力的东向扩张,曾与唐朝军队在这一带爆发了长期的大规模军事冲突,松、维等州也数被攻占,当时岷江上游地区无疑驻扎了大量吐蕃军队以及移民。吐蕃王朝崩溃后,这些未能回归故土的吐蕃东向人群曾被中原人视为吐蕃遗种。宋人邵伯温《闻见录》卷13载:“土蕃在唐最盛,至本朝始衰。今河奉邈川、青唐洮岷以至阶、利、文、政、绵州,威、茂、黎、移州夷人,皆其遗种也。”但由于吐蕃政治上的优越和军事上的长期统治,当时曾征服并融合了一部分诸羌无疑是可以肯定的。因此,岷江上游的“吐蕃遗种”中应当包含了羌的成分在内。至蒙元时,岷江上游归隶属于宣政院下的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管辖[21]。至于当时生活于这一地区的居民,武靖王搠思班曾与朵思麻宣慰司言:“松潘叠宕威茂州等处安抚司管内,西番、秃鲁卜、降胡、汉民四种人杂处”[22]。据任树民先生考证,元代有间谓西北之“色目人”为“降胡”的,“秃鲁卜”是“秃鲁花”或“秃鲁八歹”的讹音,“二者均属色目人中的种族之一”[23],他们与汉民显然都是后来才迁入的人群。由此可见,元代岷江上游的“西番”实为对唐宋居于此处的吐蕃遗种及未融合诸羌的一种泛称。张云先生认为“:事实上‘吐蕃’与‘西番’在指吐蕃方面并无地区差异,只是后者更宽泛一些,还包括非吐蕃人的其他部落,且多用于泛称”[24],是有一定道理的。

与蒙元的“西番”相比,明代关于岷江上游“番”的称谓出现了两点重要变化:(1)有关“番”的称谓众多,文献记载中就有“番人”、“番蛮”、“番寇”、“番贼”以及“生番”“、熟番”等,说明岷江上游“番人”的面貌十分复杂;(2)称谓逐渐具体化、固定化,出现了称××寨为番人的记载。据笔者对明朝各《实录》的检索,当时岷江上游被称作“番”的最主要分布在松潘、叠溪及威州等地[25],此外在茂州的局部地区也有分布[26],这与今天岷江上游藏族的分布区域大体重合。值得一提的是,明代已将羌从元之“西番”人群中剥离出来并作为一个相对固定的称谓,而且在明人眼中,“羌民”、“羌夷”显然是一与“番”有别的人群。那么,岷江上游的番是否就是后来的藏呢?又该如何认识明代该区域的番、羌之别呢?

笔者以为,今天岷江上游之所以被划分为藏、羌两大民族,最主要的依据是这两支人群居住的海拔差异及信仰的不同。从海拔角度而言,今叠溪以上到松潘县一带、理县薛城镇沿杂谷脑河以西,是岷江上游海拔相对较高、气候寒冷干燥的区域,为传统的藏族分布区;叠溪以下,茂县、汶川一带,海拔相对较低,为羌族分布区[27]。从以上我们对文献记载中“羌民”“、羌夷”以及“番”在岷江上游分布的考察来看,番、羌居处的海拔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已得以体现。但我们显然不能由此认为明代岷江上游的番人就是后来的藏族[28],因为这些被称作番的人群中其实许多是羌。如《明实录》及《明史》中的白草番,实际上是分布在北川县白草河流域及松潘县西南的白草羌[29]。又如“草坡生番”、“黑虎番”、“罗打鼓诸寨生番”、“杨柳番”等都是羌[30]。

从信仰的角度而言,今岷江上游的羌族在解放前一直都处于一种较为原始的宗教信仰阶段,藏族基本上都是信仰藏传佛教(包括苯教)的人群,这种情形在明代显然即已存在。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是否信仰藏传佛教可以用作区分藏、羌的最显著标志。值得注意的是,《明实录》中记载了大量“番僧”的朝贡纪录,从其称谓来看,他们显然不是羌族端公而应是藏传佛教寺院或寺庙中的僧侣。据笔者检索,当时岷江上游前往中原朝贡的番僧主要有以下区域:

威州宣德四年(1429年),《明宣宗实录》卷52载:“四川威州兀惹寨番僧刺麻罗如藏等来朝,贡马”;六月庚辰“,四川威州番僧刺麻引占等来朝,贡马”(卷55);五年三月(1430年4月),“四川威州刺麻伽瓦藏卜等来朝,贡马”(卷64);八年(1433年)“,四川威州妙智通悟国师之徒、刺麻温卜加瓦藏……等来朝,贡马及方物”(卷102);五月辛未(6月6日),“赐……四川威州刺麻番僧温卜加瓦藏……等钞、Z币表里及丝袭衣有差”(卷102)。成化二年九月(1466年11月),《明宪宗实录》卷35记:“四川威州保县金川等寺刺麻番僧锁南藏卜等来朝,贡马并氆氇等物。”此外,威州保县金川等寺还曾于弘治十年(1497年)[31]、正德十六年(1521年)向明王朝前来朝贡[32]。隆庆二年(1568年)“,四川威州都纲头目安朋等朝贡方物。给赏如例。”[33]茂州及汶川等地据《明宣宗实录》记载,宣德四年(1429年),“四川茂州汝奉川寨番僧燕旦儿监藏、威州鲁思蛮等寨番僧鲁客……来朝,贡马。”宣德八年(1433年),“四川汶川县番僧娑南令正等来朝、贡马。”五月壬戌(5月28日),“赐……四川汶川县番僧娑南令正等钞、Z币表里有差。”宣德九年“,四川汶川县番僧温卜燕旦监藏等来朝,贡马。”弘治十三年(1500年),汶川加渴瓦寺番僧三蓝前来朝贡[34]。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川茂州卫胡碉恰列寺番僧寨首小和尚等来朝,贡方物。”[35]

杂谷安抚司辖区宣德四年六月(1429年7月)“,四川杂谷安抚司番僧失刺江藏、刺麻严藏等来朝,贡方物。”有明一代,《明实录》中杂谷安抚司领内的番僧或都纲前来朝贡的见载于记录的就有就有宣德七年(1432年)、正统五年(1440年)、正统六年(1441年)、正统十二年(1447年)、弘治元年(1488年)、弘治四年(1491年)、弘治十七年(1504年)、正德三年(1508年)、正德十一年(1516年)、正德十五年(1520)、嘉靖十五(1536年)、万历二年(1574年)、万历七年(1579年)。

松潘地区永乐十八年(1420年),“四川松潘番僧远丹监参等来朝,贡马。”[36]宣德五年(1430年)“,四川松潘祈命簇禅师出儿轮等来朝,贡马”。据《明英宗实录》记载,其后又于正统三年(1438年)前来朝贡。正统四年(1439年)“,四川生番随渠等八百二十九寨寨首曲吾巴等各遣番僧雍仲等来朝,贡马。赐币有差。”正统六年(1441年)“,四川松潘等处番僧禅师绰领等俱来朝,贡铜塔及马”。正统十一年(1446年),“四川松潘卫刺麻镇南南,印度番僧释唱叭……等来朝,贡马及方物。”正统十三年(1448年),“四川松潘卫丕地等寨番僧舍劳先结等各来朝,贡舍利、马、驼及方物。”成化三年(1467年),“四川松潘叠溪守御所番[僧]江粲等各来朝,贡马并佛像等物。”[37]此外,见于《明实录》记载的松潘地区藏传佛教使团还有成化十六年(1480年)的恰列等寺、大悲寺以及达思蛮都纲头目番僧等。从以上番僧名号及活动的区域来看,他们主要分布在松潘卫、威州卫、叠溪守御所与杂谷安抚司的辖区,以及茂州的部分地区,相当于今岷江上游茂汶以北及理县等地。与番僧朝贡活动相对应的是僧纲司机构的设置。宣德六年(1431年),“设……四川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僧纲司,置都纲、副都纲各一员。”正德十五年(1520年)“,四川杂谷安抚司遣都纲番僧则坑藏卜等各来贡”。隆庆二年(1568年)“,四川威州都纲头目安朋等朝,贡方物。给赏如例。”有学者认为,番僧“僧纲司”的设立是明王朝为了管理藏传佛教的僧侣和寺院而设立,这是正确的[38]。明既然在松潘、威州、杂谷等处设立僧纲司,说明当时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威州及杂谷安抚司治下藏传佛教的发展显然已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寺院和僧侣以信众为生,明代以上这些区域主要生活的显然是以藏传佛教为信仰的人群。但也有例外,因当时岷江上游一些地区的上层统治者是藏族,而管治的民众却以羌族为主,他们当中也有遣番僧朝贡的行为。最典型者莫如瓦寺宣慰使司,明英宗时期自穆坪迁徙而来,驻节于汶川县北之涂禹山,所治多为羌人。

值得注意的是,《明实录》中基本不见岳希蓬长官、静州长官司、陇木头长官司、汶山长官司[39]、郁即长官司的领地内有番僧朝贡的记录,明王朝未曾在这些长官司的领内设置过僧纲司,这一现象说明这些地区的民众当时并无藏传佛教信仰的心理需求。令人惊讶的是,以上区域与文献中“羌民”的分布区域正相一致,可见羌、番当时在宗教信仰方面确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综上可见,明代岷江上游被称作“番”的人群中虽然既包含藏也包括一部分羌人在内,但从朝贡的番僧以及都纲司的设置来看,“番”与“羌”在信仰及明廷的治理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今天岷江上游的藏族显然正是从这些以藏传佛教为信仰的“番”人群发展而来。此外,通过对“番”人群及羌民分布区域的考察,从文献学角度而言,岷江上游“北藏南羌”的分布格局至少在明代即已形成。

§ 参考文献

[1][27][29]石硕·岷江上游走廊的历史演变与民族文化特点[M]//四川岷江上游历史文化研究·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43

[2][14]明史四川土司,卷311

[3]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二年六月

己到尾 ●● 已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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