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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熊猫网 学术文献历史 详细内容
发布者: 金达莱|2011-6-14 11:14|查看: 168|评论: 0|来自: 《华夏考古》2011年第1期

再论温江鱼凫村遗址第三期文化遗存的性质


一:鱼凫村遗址及第三期遗存的基本情况

调查发现于1964年的鱼凫村遗址(又称鱼凫城遗址),位于成都平原腹心地带的四川成都市温江区,传古蜀国鱼凫王都于此。鱼凫村遗址是四川盆地龙山时代典型遗址之一。经研究复原,城垣形状为规则六边形,总面积40万平方米。

1996年和1999年,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调查和发掘[1],获得大批十分珍贵的资料。

1996年试掘面积428平方米,清理相当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宝墩文化若干灰坑、房址和灰沟,出土大量文化特征明显的陶、石器,基本弄清了鱼凫村古城城垣的结构和建造方式。根据试掘所获材料,将遗址先秦时期堆积分成三期,其中第一、二期的年代范围在龙山时代前段(距今4700年~4300年),第三期晚于三星堆遗址第一期、早于三星堆遗址第二期,即相当于龙山时代末期至夏初前后(距今4000年~3700年)[2]。本年度发掘仅在遗址西北部的部分堆积单位中发现第三期遗存。

1999年的第二次发掘,总发掘面积1500平方米,清理出相当丰富的遗迹现象:灰坑、房址、墓葬、灰沟、窑址,出土数量巨大的陶器。陶器种类较上次发掘有较大的不同,代表性器类有: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圈足尊、壶、宽沿直腹尊、圈足盘、腰沿器、窄沿罐、敛口罐、曲沿罐、小平底罐、器盖和高柄豆等。本次发掘所出仍分成三期,由于一些原因,材料未及全面发表,现该年度发掘报告正在整理中。通过初步分析,其中第一、二期相当于宝墩文化的前、中期,第三期既出土有典型宝墩文化陶器,如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圈足尊等,石器有小型锛、斧、凿,又出三星堆文化的小平底罐、高柄豆和器盖等代表性陶器,同时还有自己特有的曲沿罐、敛口罐、窄沿罐等。这次发掘在遗址的东部和南部均有第三期遗存的发现,扩大了相关的研究范围。

综上,鱼凫村遗址一、二、三期均以夹砂陶为主,陶系中夹砂灰褐和红褐陶占多数。器表以素面和饰绳纹常见,纹饰种类较为丰富,主要有绳纹、线纹、附加堆纹、泥条压印纹、戳印纹、弦纹、篦划纹以及少量新月纹、瓦棱纹、圆圈纹等。陶器制法为慢轮修整制陶,三期都有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和圈足器等。石器以小型的磨制斧、锛、凿为常见。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的陶器组合较其前两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以公布材料较详细的1996年简报为例,其代表单位主要有H73、T9第4、5层。典型陶器有: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圈足器、圈足盘和新出现的敛口罐、敛口瓮、折腹钵、有领罐、器盖、杯、曲沿罐以及缸、器柄、小平底器等。夹砂陶占了陶器的多数,陶系以夹砂灰褐、红褐为主,泥质黑皮陶、灰黄陶与泥质灰陶比例接近。纹饰以素面和绳纹为主,纹样有绳纹、线纹、附加堆纹、戳印纹、镂孔、凹弦纹、篦划纹、新月纹、瓦棱纹,新出现叶脉纹和“〉〉〉”样划纹等,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纹饰同时出现在一件器表上的复合纹饰种类锐减。慢轮制陶。鱼凫村遗址本期遗存目前发现的遗迹现象主要有灰坑和灰沟。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大致可知道鱼凫村遗址第三期文化遗存的陶器基本组合,[3]可分成三组:

A组: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圈足器。

B组:曲沿罐、敛口罐、敛口瓮、窄沿罐、钵、杯、缸。

C组:小平底罐、器盖和高柄豆。

其中A组为鱼凫村遗址一、二期和宝墩文化较早时期的典型陶器组合内容,在成都平原现知史前城址和宝墩文化遗址中十分常见,是识别一个遗址、一个遗存是否宝墩文化性质的标准陶器组合形式。B组陶器则为首次发现于鱼凫村遗址1996年发掘的第三期遗存中,后在附近的郫县古城遗址、青白江区三星村遗址以及成都城区西郊金沙遗址附近的相当范围区域和成都城区南郊部分遗址也相继发现,该组陶器是以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为代表的一种新发现和确认的考古学文化遗存,有相当的分布范围,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4]。C组陶器明显与三星堆遗址一、二期的同类器物形制相近,引人注意的是,该组陶器中的小平底罐(以前笔者曾称其为有领罐,实应就是小平底罐)见于三星堆遗址第一、二期中,而器盖和显然为高柄豆之柄的器类则只发现于三星堆遗址第二期之中。因此,这些组合情况为辨析和判断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提供了客观的资料。


二:近年来有关考古新发现及研究进展

(一)考古新发现

近几年,考古工作者在对成都平原一些遗址的发掘中,已初步辨析出相当于鱼凫村遗址第三期文化遗存的陶器来,它们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的西、北部以及成都市区南部等地[5],这些遗址多数保存不太理想,为四川盆地商周时期地层所压。根据遗址分布情况和出土文物,并结合考古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下面拟分作三个区进行检视:北部区,以青白江区三星村遗址为代表。

该遗址地处成都平原北部、位于广汉三星堆遗址之南。根据简报所附T3第5层陶片统计表,遗址早期陶器纹饰有绳纹、弦纹、瓦棱纹、戳印纹、圆圈纹、镂孔等宝墩文化的典型纹饰种类。另外,在遗址早期地层堆积(第5层)中出土的绳纹花边罐(T11⑤:1、T8⑤:1)、喇叭口高领罐(T7⑤:1)以及尊形器(T4⑤:1、T2⑤:1)等陶器,明显具有成都平原史前城址同类器型演变较晚的形态特征。因此简报推断该遗址早期的“年代与宝墩文化四期相当”。[6]西部区,以郫县古城遗址、成都城区西部以及金沙遗址和其西北同时期诸遗址为代表。

本区相关遗址较多,下面一一简要分析。从郫县古城发表的三次简报来看,它的许多因素(陶质、陶色、纹饰、器形等)和鱼凫村遗址第三期接近而和第一、二期有较明显的差异,因此,它的时代应和鱼凫村第三期较为接近。古城遗址的早期晚于鱼凫村第一、二期,晚期大体和鱼凫村遗址第三期的时代相当[7]。郫县古城遗址可视为鱼凫村第三期遗存的典型遗址之一。

成都西郊化成村遗址大致位于金沙遗址东北方向。化成村遗址先秦时期堆积为第4、5、6三个层次,所出陶器以夹砂陶为主,纹饰以绳纹居多,还有戳印纹、弦纹、附加堆纹、镂孔、凹弦纹、划纹、瓦棱纹等,第6层陶片已看不出器形,第5层和第4层出土有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器圈足、敛口罐、窄沿罐、小平底罐、器盖等组合形式,它们的文化面貌“较为一致,没有太大的变化”,“应属同一考古学文化的同一时期”(简报语),从陶器组合我们不难看出,化成村遗址跟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郫县古城遗址晚期是十分接近的,其文化性质应属鱼凫村第三期遗存。

最近几年,在金沙遗址及其西北的高新西区、郫县境内(都应属金沙遗址的分布范围)相继发现了一些鱼凫村第三期的遗存。金沙遗址“置信金沙园一期”地点是一处分布范围约2000平方米的宝墩文化遗址(第5、6层和分别开口于其下的单位),遗迹现象有木(竹)骨泥墙房址、竖穴土坑墓、灰坑和窑址等,陶片夹砂陶多于泥质陶,陶系以夹砂灰褐陶为主。纹饰有绳纹、附加堆纹、水波纹、篦划纹、新月纹、瓦棱纹等,陶器造型为平底和圈足,器形有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宽沿尊、圈足尊(分盘口、敞口两种形制)[8]、盘、窄沿罐(H648:6)、斜外翻曲沿罐(H637:1,或是一种新的曲沿罐形制)、器盖等,大多数带沿器的口沿均外翻卷或外折甚,圈足已经变得高、直,这些都符合宝墩文化晚段的陶器演变特征,再加上出现窄沿罐、曲沿罐和器盖等,因此,“置信金沙园一期”地点具有鱼凫村第三期文化遗存性质。由于没有出现横人字形纹饰,有可能处在鱼凫村第三期遗存较早阶段。

宝墩文化堆积在金沙遗址干道黄忠A线地点有近500平方米范围,第6层及其下的堆积单位属宝墩文化时期,夹砂陶多于泥质陶,纹饰有绳纹、附加堆纹、篦划纹、瓦棱纹、新月纹、圆圈纹等,绳纹花边罐、尊、喇叭口高领罐、盘与“置信金沙园一期”地点及本地点附近的干道B线地点同类器接近,亦为宝墩文化之典型陶器,相当于鱼凫村第三期A组陶器;敛口罐(或为瓮)H509:2、T4555⑥:14、T3158⑥:3,曲沿罐T3148⑥:1,窄沿罐T3147⑥:28、H512:4,钵T4555⑥:29,为鱼凫村第三期B组陶器所见;其矮领溜肩小平底罐和器盖(纽)与鱼凫村第三期C组陶器相近。因此,将该地点判断为鱼凫村第三期遗存当无异议。

金沙遗址黄忠村干道规划道路B线地点发现一条宝墩文化灰沟,可辨器形陶片除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圈足尊外,其出土的敛口钵(T7079⑦:2)似可将该条灰沟归入鱼凫村第三期遗存性质。高新西区“格威药业一期”遗址第5层和其下灰坑中有鱼凫村第三期遗存特有的横人字纹饰、曲沿罐、折腹钵、器盖出现。高新西区航空港遗址第5层及开口其下的单位出土近似鱼凫村第三期遗存的陶器有敛口瓮、敛口罐、曲沿罐(H2:6)、小平底罐(H2:3、T1103⑤:4)等。郫县西南交通大学新校区一、二期地点局部堆积的第5层出有曲沿罐(T0704⑤:15)、敛口罐(T0704⑤:2)、敛口瓮(T0704⑤:7)、溜肩小平底罐(T0704⑤:2,编号为重号。)和器盖(T0704⑤:1)等陶器,简报推测其时代可能为宝墩文化四期偏晚。高新西区四川方源中科地点第5层除了有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盘口尊、圈足、盘外,而且“矮领圆肩罐多见”(引简报语,应就是小平底罐)。由于材料不多,可大致归为鱼凫村第三期文化遗存。金沙遗址郎家村“精品房”地点第7层及叠压的灰坑也出有敛口罐和小平底罐、器盖、高柄豆等。

南部区,以成都南郊十街坊遗址为代表。

十街坊遗址和其北不远的岷江小区遗址(两者很有可能都是同一遗址的组成部分)是上世纪末在成都市区首次发现的宝墩文化遗存。十街坊遗址有引人注目的“规划较好的公共墓地”(简报语),出土陶器泥质陶比夹砂陶的数量少,绳纹运用广泛,镂孔、戳印纹、附加堆纹和弦纹占有一定比例。器形主要有绳纹花边罐、圈足尊、窄沿罐、器盖等,H5:5的器形与纹饰风格跟郫县古城的窄沿罐十分相近。出土陶器“应和宝墩文化的晚期遗物接近”。十街坊遗址的宝墩文化遗存具有明显的鱼凫村第三期遗存的特征,属鱼凫村第三期文化遗存的性质。

综合以上发现与研究的情况,我们可以得出到目前为止鱼凫村第三期遗存典型陶器的组合图。

(二)研究进展

成都平原自上世纪90年代发现一系列史前城址以来,在最近十年的四川盆地先秦考古学研究中,随着考古学文化序列的逐渐建立与完善,以及研究的不断深入,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在整个盆地西部先秦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显示出是十分重要的一环节,受到高度重视,众多学者对它进行了研究。最早对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进行文化定性的是发掘简报所说的“遗址第三期”。在随后的研究文章中,将其置于整个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群中进行分析,归属于“宝墩文化第四期”。[9]

王毅、蒋成先生认为该遗存代表了成都平原诸史前遗址中“最晚的一期文化”。[10]笔者在数年前,曾撰文对该遗存进行过初步的探讨,认为是宝墩文化的最后一个发展阶段,其文化面貌和所处文化发展序列中的位置,呈现出较强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进而建议将其称为宝墩文化晚期的鱼凫村第三期类型,还指出它表现为宝墩文化向三星堆文化的过渡性质和文化类型[11]。后,笔者又另文强调可将其“单独命名为一种文化类型”。[12]

宋治民先生认为鱼凫村第三期遗存的发现对于蜀文化渊源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13]。并在文章中以“鱼凫村第三期文化”为名,分析和证明了早期蜀文化是从四川盆地西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而来的,是诞生于成都平原的土著文化[14]。

孙华先生撰文认为“临近三星堆文化的时期,成都平原就只有三星堆和鱼凫村两座古城犹存”,只有“鱼凫村古城和广汉市的三星堆遗址,它们从第一期(指宝墩文化三期分法中的第一期──明斌注)一直延续到了第三期以后的鱼凫村文化时期”[15],意即“鱼凫村文化时期”晚于宝墩文化,从时代上确认其晚于宝墩文化(指三期分法的宝墩文化)并将鱼凫村第三期文化遗存单列出来进行分析,实际上将独具特征的这一类遗存视同为一个考古学文化来考察。结合成都平原聚落演变和古城的兴衰,孙华先生进一步分析认为,鱼凫村古城在征服成都平原西部其他古城后,成为了成都平原中部和西部的中心,到了宝墩文化向三星堆文化过渡的鱼凫村文化时期,成都平原出现了三星堆与鱼凫村南北对峙的两大遗址(或古城)[16]。

我们不难看出,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对鱼凫村遗址第三期文化遗存的认识存在一个不断加深和完善的过程,由遗址期别到文化期别到文化类型,再到鱼凫村第三期文化和视同为考古学文化加以研究,这一动态,反映出相当明晰的认知规律过程。


三: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性质的分析及初步结论

根据对鱼凫村遗址第二次发掘所获资料的初步分析,该遗址“延续使用的时间特别长,其既出新津宝墩遗址常见的花边喇叭口高领罐、边缘饰压印纹的低矮圈足,又出三星堆遗址第二期的器盖、小平底罐和高柄豆等,而且包含不同陶器组合的地层单位有直接的层位关系”,[17]由于成都平原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环境,它和其他诸如宝墩、双河、紫竹城址共同构成了成都平原星罗棋布的古城格局,形成了该地区目前证实有人群聚居以来的第一个发展时期。

从四川盆地先秦文化发展进程来考察,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处在宝墩文化向三星堆文化的过渡阶段,它是一支过渡性考古学文化,填补了四川盆地先秦考古学文化发展中的空白和缺环(学术界公认属宝墩文化的三星堆遗址第一期和属三星堆文化的三星堆遗址第二期间有较大的缺环)。虽然它延续的时间不一定太长,目前来看分布的范围也不是很广,但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上承四川盆地相当兴盛的新石器宝墩文化,下启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三星堆文化。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该文化的主要载体鱼凫村遗址从宝墩文化一肇始就与当时最大的宝墩古城同时存在于成都平原上,并自始至终随着其他古城的盛衰,而且还在四川盆地新石器时代末期成为了成都平原屈指可数的中心之一。正是鉴于它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笔者曾将其称为宝墩文化的鱼凫村第三期类型[18]。

我们认为,一支考古学文化遗存不论其范围大小(况且分布范围的大小还会随着新的考古发现而发生变化和扩大,本文所论者即是例证)[19]、延续时间长短(这也会随着研究的深入而有所变化),只要它有一定的分布范围、时代区间和一组独有的陶器组合以及相关的考古现象(如化成村的房址、墓葬、灰坑,十街坊的墓地,黄忠村干道规划道路B线地点的灰沟等),就有必要强调和突出其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属性,将其命名为一支考古学文化应该是适宜的。因此,根据最早发现遗址来命名的惯例,建议将本文所论者命名为“鱼凫村文化”。

鱼凫村文化的考古学文化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聚落形态。(1)房址。有木(竹)骨泥墙地面式建筑,平面形状有长方形(三星村F1)、正方形(化成村F1)、圆形(三星村F2)。(2)灰坑(或窖穴)。平面形状多样,出土文物丰富,少量可能有窖穴的功能(如化成村)。

2墓葬形制。均竖穴土坑墓,仰身直肢葬,不用棺椁,一般为东北~西南向,多数

3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多为经过磨制的斧、锛、凿等小型工具。另外有少量的陶质纺轮。

4生活用具。为陶器。造型风格有平底、小平底和圈足,曲沿器、窄沿器和敛口器为重要特征。夹砂陶多于泥质陶,慢轮制陶,纹饰有绳纹、戳印纹、弦纹、附加堆纹、镂孔、凹弦纹、划纹、瓦棱纹、新月纹、圆圈纹、叶脉纹、横人字纹等。出土陶质生活用具的常见组合是:曲沿罐、敛口罐、敛口瓮、窄沿罐、钵、杯、缸,绳纹花边罐、喇叭口高领罐、圈足器,小平底罐、器盖和高柄豆等。

我们认为,上述内容基本构成了鱼凫村文化的总体特征,并可以此作为识别和界定鱼凫村文化与四川盆地其他先秦考古学文化的依据。

根据迄今为止已有的材料,现在似乎还不能够对鱼凫村文化进行分期研究[20],这有待于今后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但这一场、试,正在朝笔者几年前对自己提出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方向努力。笔者在对宝墩文化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后,认为该“分期与排序还是初步和粗线条的,还有待于新的材料的公布进行充实,该分期中尚存在一些缺环,有的期别似还可以再进行细分”。[21]

至于这一命名,会对宝墩文化分期带来的修订,另有专文探讨。

(谨以此文,献给四川大学考古学系宋治民先生八秩华诞。)

己到尾 ●● 已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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