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山东分行违反征信管理条例被处罚 行长段红涛监管不力也受罚?
源自:运营商财经网 原文标题:建行山东分行违反征信管理条例被处罚 行长段红涛监管不力也受罚?运营商财经网吴碧慧/文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处以8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据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2016年,原建行山东分行行长薛峰涉嫌任职期间受贿,在中央巡视组向建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后不久,薛峰从建行山东分行离职,由原青岛分行行长段红涛接任山东分行党委书记和行长之职。2016年9月,山东分行法定代表人由薛峰变更为段红涛。
今年4月,此案正式结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行长的薛峰当庭认罪认罚,在担任建设银行分行行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4320.5081万元,其中最高一笔2000余万元的“好处”中还包括一套位于北京东直门的房产,被北京市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
日前,行长段红涛又放松管理,导致这一违法行为产生。其实作为银行负责人更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加强内部管控,才能促进健康良性发展。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