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天 发表于 2020-12-31 16:03:01

杭州长堤投资企业减持科锐国际至5%时未公告 被出具警示函

源自:财经栏目   12月28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减持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而是减持至5.578%才进行公告。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北京证监局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财经栏目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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